工程审计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审计管理办法)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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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加强工程审计监督管理,才能更好地为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确保工程项目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使工程建设更科学、更规范、更可靠,通过建立沟通机制,可以将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及时传递和反馈,使工程审计监督管理工作更加高效、合理和规范,工程审计国家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工程审计监督管理是确保工程项目在预算、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达到标准的有效方式,也是保证工程项目成功实施和避免风险的重要环节。

如何做好工程审计监督管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工程项目的数量越来越多,而工程审计监督管理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工程审计监督管理是确保工程项目在预算、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达到标准的有效方式,也是保证工程项目成功实施和避免风险的重要环节。

建立科学的审计监督管理制度

建立科学的审计监督管理制度是工程审计监督管理的基础。通过制度建设,可以将工程审计监督管理的各个环节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提高工程审计监督管理的精度、准确性和有效性。

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跟踪监督

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跟踪监督。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进行修复和改进,确保工程项目的正常实施和顺利完成。同时,还要注意及时发布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让相关人员了解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情况。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是工程审计监督管理的另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建立沟通机制,可以将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及时传递和反馈,使工程审计监督管理工作更加高效、合理和规范。同时,还可以防止因人为欠佳的沟通而导致的工程项目问题和纠纷。

强化专业技能培训

工程审计监督管理需要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工程审计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水平。通过专业技能培训,可以提高工程审计监督管理人员对于工程项目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工程审计监督管理人员的职业能力和素质,为工程审计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结语

做好工程审计监督管理,不仅需要制度建设和实践经验的积累,更需要相关人员的认真负责和专业素养的提高。只有加强工程审计监督管理,才能更好地为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确保工程项目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使工程建设更科学、更规范、更可靠。

工程审计国家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关于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办法》第四条 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应当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审计机关对上述单位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的审计,不受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

第十八条 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程序进行审计监督。对建设项目设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审计,要分别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对建设项目审计查出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和规定进行处理。

扩展资料

工程审计包括两大类型:工程造价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造价审计一般是对单项、单位工程的造价进行审核,其审计过程与乙方的决算编制过程基本相同,即按照工程量套定额。这由造价工程师完成。

对于建设单位来说,由于造价审计只是审核单项、单位工程的合同造价,一个建设项目的总的支出是由很多单项、单位工程组成的,而且还有很多支出比如前期开发费用、工程管理杂费等是不需要造价审计的,所以还要有一个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就是将造价工程师审定的,和未经造价工程师审核的所有支出加在一起,审查其是否有不合理支出,是否有挤占建设成本和计划外建设项目的现象等,来确定一个建设项目的总的造价。这由注册会计师完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审计

工程审计国家有哪些规定

(一)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审计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

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

2、施工准备阶段是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之一,主要把握好项目法人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施工单位选择。

项目法人质量控制是否通过资质审查,是否按法定的招投标程序选择了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各种合同是否规范、合法有效,是否建立了质量管理制度,是否组织了设计与施工单位的设计交底;监理单位是否有相应资格等级证书,所派监理人员是否有岗位证书;审计设计单位是否有承担相应资质勘测设计能力,是否将经过会审后的资料做过技术交底,设计质量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安全需要的规范要求审计施工单位是否有承揽相应施工任务的资质,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了完善的质量责任制考核办法等。

3、审计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合理、是否专户存储,建设资金能否满足项目建设当年应完成工作量的需要;各种规费是否按规定及时缴纳;减、缓、免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征地或拆迁补偿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关评估、计价是否合规、合理,有无擅自扩大拆迁范围、提高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等问题。

(二)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关系到工程质量好坏、审计质量高低的问题,审计内容应包括:

1、审计合同履行情况。

审计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如有变更、增补、转让或终止情况,应检查其真实性、合法性。

2、审计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审计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并执行了各项内控制度。如工程签证、验收制度;设备材料采购、价格控制、验收、领用、清点制度;费用支出报销制度等。应督促、指导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证项目建设规范运行、建设资金合法使用。

3、审计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合规、及时、完整、真实;工程预算款及结算是否按合同办理。

4、审计工程成本核算及账务处理是否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是否有利于建设项目的管理及竣工决算的需要;建设资金到位情况是否与资金筹集计划或投资进度相衔接,有无大量资金闲置、或因资金不到位而造成停工待料等损失浪费现象。

5、检查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有无挤占、挪用建设项目资金等问题;对往来资金数额较大且长时间不结转的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要查明原因,防止出现超付工程款现象;审计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计取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必须、节约"的原则,有无超出概算控制金额的情况。

6、加强设备、材料价格控制,尤其要对建设单位关联企业所供设备、材料的价格进行检查,防止从中加价。对已购设备、材料因故不能使用的,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属政府采购的设备、材料是否按相应规定办理。

政府工程项目审计规定

政府工程项目审计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行为,提升政府投资审计质量和成效,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法律依据:

《政府工程项目审计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行为,提升政府投资审计质量和成效,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实施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审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确定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对象、范围和内容。

第四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合理安排、确保质量的原则,确定年度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计划。

建设工程结算审计的几种方法

工程结算审计及复核的步骤、流程与技巧-工保网

工程结算审计

工程结算审计是指总包、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及建设单位对各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所进行的审计活动。狭义上的工程结算审计主要是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对总包或各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所进行的审计活动。

工程结算审计复核

工程结算的复核一般应当是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划规范》及其配套定额的规定,针对承包商报送、监理单位审核、业主单位认可的工程结算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表等内容,对照依据竣工图(或施工图)计算出的工程量,套用承包商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对工程结算金额进行复核。

在工程结算审计中,审计人员需要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规定,以合同价格为基础,按竣工结算资料、施工图(竣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现场工程签证单、设备、材料价格确认单,设备、材料进行验收合格单等资料,主要针对构成工程造价的三个要素——工程量、清单价格、各项取费(量、价、费)进行逐项核实。核实中,发现与事实不符、与合同约定不符、与国家规定不符的项目或各类差错,即作为核减(核增)项。

1、工程结算审计步骤

工程结算审计的步骤主要包括:合同工程量复核、变更工程量复核、单价复核、单价调整情况复核、措施费复核、暂列金额审计、暂估价审计、计日工审计、总承包服务费审计、合同工期审计、规费计算缴纳情况审计等。

一、合同工程量复核

审计人员要按有关设计文件、图纸、竣工资料计算合同工程量。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基本上均按照图纸标注的尺寸计算工程实体工程量(即净用量),不考虑合理的施工损耗,审计人员应该对工程量的计算进行审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工程量与工程实际不符、重复计算工程量、工程量计算错误、错项和漏项等问题。

由于一个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众多,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可以采用对比分析法、抽查法、利用经验数据判断等多种方法。

二、 变更工程量复核

审计人员要以施工合同为基础,审查因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核实全部工程量。其中材料价差以设备、材料价格确认单为准,对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及工程签证单,按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审核、认定,剔除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现场签证制度规定的签证单。

三、 单价复核

审计人员要按合同规定的有关结算条款、投标报价清单、有关定额、取费标准审核结算书。

四、 单价调整情况复核

审计人员要核实材料用量、材差和调价系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适用时限。

五、措施费复核

审计要核实措施费等的计算基础、适用范围。措施项目是相对工程实体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而言,是对实际施工中必须发生的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实体项目的总称。

实际的措施项目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确定。措施项目采用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形式进行计价的工程量,应按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工程量,并按规定确定综合单价;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的,按规定确定除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具体要判断:

1

措施项目清单是否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所列的通用措施项目和专业措施项目是否合理。审计人员可结合的资料有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等。

2

措施费计算是否准确。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审计人员可以参照《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对招标控制价中所列的措施项目计算是否准确进行复核。

审计人员应特别注意: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六、暂列金额审计

暂列金额是招标人暂定并掌握使用的一笔款项,它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由招标人用于合同协议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以及施工过程中各种工程价款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暂列金额按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金额计取。

七、 暂估价审计

暂估价是在招标阶段预见肯定要发生,只是因为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暂时又无法确定具体价格时采用。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按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金额计取。

八、计日工审计

计日工是对零星项目或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包括完成作业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及其费用的计价,类似于定额计价中的签证记工。计日工包括计日工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按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金额计取。

九、总承包服务费审计

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当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设备、材料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相关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接剥等)和施工现场管理等所需的费用,按实际总承包服务工程固定比例计取。

上述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属于因招标人的特殊要求而发生的与拟建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项目和相应数量。审计人员在对其他项目费审查时应重点关注其他项目费的编制合理性,主要的依据是:工程建设标准的高低、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的工期长短、工程的组成内容、发包人对工程管理要求。

十、合同工期审计

是否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并执行合同关于工期的奖惩办法。

十一、 规费计算缴纳情况审计

规费项目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由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构成)、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工程定额测定费(部分行业仍保留)等5项费用组成,其计取标准由施工单位所取得的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规费费率计取。

十二、税金计算缴纳情况审计

税金是依据国家税法的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由承包人负责缴纳的各项税费的总称,视工程所在地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计算。

2、工程结算审核的流程与技巧

一、资料的审核

目前的工程结算审计处于工程竣工阶段,除跟踪审计外大多属于事后审计,现场只有成型后的外观,所有隐蔽情况只能靠业主及施工方提供的资料来显示,对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可靠性的甑别就显得尤为重要。接受委托时应与委托单位进行详细的书面资料交接,结算审核应提供并审核的资料有:

1

完整的施工图、竣工图;

2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补充文件;

3

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

4

图纸会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会议纪要;

5

业主指定或自供的设备、材料型号、品牌;

6

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及现场签证单;

7

地基验槽记录、工程隐蔽记录、施工日志;

8

桩基检测报告与验收记录;

9

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所有资料。

在审核以上资料时必须甑别:

1

是否为经过业主签字、盖章确认的送审资料,以确定其资料的可靠性,任何施工方送审的资料及补充资料均是无效资料,应经过业主认可后转交咨询公司;

2

是否为原件(原始资料),以推断其资料的真实性;

3

所有的资料是否编号连续、有明确的时间标注,以判断其资料的有效性。在甑别以上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可靠性的同时还应对资料存在的问题进行质疑,并以书面联系函的形式要求业主回复及提供补充资料。

二、合同的审核

施工合同审核是工程结算审核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施工合同条款的字斟句酌对项目结算造价的增加与否起着关键作用,施工合同中约定了合同价款的模式(即总价包干与综合单价包干两种模式)、工程结算方式、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索赔与反索赔的条件等等。

对于合同为总价包干模式而言,结算时要弄清包干的内容具体有哪些,是否都按合同约定全部完成,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尤其是装修部分一定要到现场进行踏堪及实地测量与统计,对于未完成的项目一定要给予核减,核减项目不只是核减直接费,以直接费为基数按费率计算的间接费、税金等也应同比例核减。

对于合同为综合单价包干模式的工程,工程量为据实结算,审核前一定要重新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根据行业相关规定与规则进行工程量计算,做到准备充分、心中有数,计算时切忌按图计算,一定要结合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同时在计算式处标注计算依据,以便与施工单位核对时方便查找,做到有理有据。

对于施工合同中对工期与质量标准有约定的,应征得业主同意,按合同约定对工期与质量标准进行奖惩。

三、招、投标文件的审核

在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是一种要约邀请,如果你投了标,表明你对招标方有兴趣,你就要响应要约邀请中的条件,也就要满足要约邀请中的规定,也即招标文件对投标方有一些特殊要求,那么投标方既然要投标而最终又中了标,那一定对招标要求有一些承诺,这些要求与承诺是作为我们最终结算时对造价是否增减的重要审核依据,尤其是招标文件中对措施费的报价方式的明确规定,审核时要重点关注,合同外增加费用是否要调整与其对应的措施费。

四、设计变更的审核

施工图是工程项目招标的依据和工程施工的基础,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难免会发生变更。设计变更有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同意的设计变更才算有效变更,重大的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入结算。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直接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所以在审核变更单时,要留意变更的主体是谁,为什么要变更,是否引起了造价的变化,同时要注意变更的时间和费用减少的变更单,有的变更单从时间上可以判断是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变更,此种变更所引起的费用增减应反应在合同中,而不是在施工过程中,如为总价包干项目则不应调整造价;有些变更单并不引起造价增加,只是一些方案的细化与说明,审核时一定要前后推敲,仔细核对原施工图及其说明;有些变更单是引起造价减少的项目,施工方在送审时不会主张,我们专业工程师要拿出有力的依据来说服施工方,从而准确确定设计变更部分的造价。

设计变更的价款计算方法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合同中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的按合同已有的价格或参照类似价格,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在审核过程中,对合同中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的按合同已有的价格或参照类似价格的子目,一定要注意对于费率下浮或总价下浮的工程,在结算时要特别注意变更或新增项目也应按此同等比例下浮后作为变更增加的造价。对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在审核时重点关注价格的套取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取费标准也应与原投标文件即商务标中的费率一致,如果有下浮或让利的也应按同等比例下浮后作为变更增加的造价。

五、现场签证的审核

现场签证是在施工过程中额外发生的一些事件,它反映了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但不一定都会引起造价的增加。审核过程中要注意签证单上签字单位是否齐全,签字人是否为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各方负责人,如果不是或是有多个负责人签字,就应提出质疑,要求业主确认是否均为有效文件。

尤其对签字为“情况属实”的签证单,只能说明事实存在,但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引起的签证事项,是否要增加造价,该增加多少都要重点审核。另外,以实物量形式进行签证的,应按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单位估价表)计算,列入直接费,如以“元”的形式进行签证的,不应列入直接费,只能计取税金,另有说明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工程结算是建议单位、施工单位及咨询公司三方谈判的过程,因为各方站的立场不一样,有时会对合同文件、相关法规等的理解产生歧义,因此产生争议是必然的也是正常的。当我们产生争议时如何解决呢?可以采取三方沟通协调会、向权威部门如定额站咨询、协调不成还可以采取仲裁或是起诉。在审核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施工方少报、漏报的情况,此时会在送审价的基础上增加造价,当出现增加造价时,业主很难接受,此时就要主动与业主沟通,用有力的法律、法规说服业主,以取得业主的支持与理解,使结算审核的结果做到公平、公正。

七、成果文件的编写

一份好的工程结算审计项目,最终审核结果反映在成果文件中。成果文件中除了应包含最基本的信息如:编制说明、项目概况、审核依据、计价依据、编审方法等外,还应对结算争议问题的阐述及最终解决办法进行说明特别,以便多年以后有据可查;同时,对业主在本项目上的管理一定要用心地提出合理化建议,供业主在今后的工程项目管理中参考。

工程结算审核采用合理的审核方法与技巧不仅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直接影响该项目的实际投资,而且也关系到审计的质量和速度。

工程审计怎么做?有什么要求?要详细?

工程审计是专业审计人员通过行使独立审计职权,检查工程建设各基建环节的管理是否合规合法、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和相关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等,通过检查,纠正工程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审计必须做到客观公正、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同时,应注重综合分析工程建设实际中存在的不足,从管理的角度提出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建议或意见,从而加强和改善各职能部门在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经营管理,确实提高项目投资的经济效益。

工程建设环节多、涉及面广,因此往往存在招投标过程不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以及工程结算高套取费等行为,而工程建设的管理跟一个企业的管理最终体现财务的管理上相类似,管理的好坏也最终体现在工程造价的确定上,如果建设单位不注重工程造价的核定,往往会造成大量工程资金的流失。审计人员通过客观公正、合理地确定造价,核减工程结算中的不合规计价,不仅维护施工单位的利益,而且也降低建设单位的成本,在加强和规范工程管理、控制工程投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非常大的成效。因此,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是非常必要的,近几年来,各单位都积极开展了投资项目决算审计,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同时,审计人员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使得工程决算审计的质量和效果得到很大的提高。

工程审计程序 一、审前准备。

审计人员的组织。按照现有审计组织形式,很多单位配备的专职工程审计人员很少,而且,大多数工程都是年底突击报审、结算,造成工作量集中,工程审计力量严重不足,这样,要么造成无法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计任务,要么为了赶时间,审计质量有可能下降,审计风险加大。另一方面,由于每个工程审计人员的工作经历不同,专业擅长不同,如果能根据审计内容的不同,开展联合审计等统筹安排人员的审计形式对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很有好处。

下达结算审计通知书。下达的审计通知书包括应提交资料及其审计实施方案等。审计人员将审计所需的资料事先通知被审单位,由被审单位准备好,免得因为资料原因而增加现场审计时间。报送的工程审计资料应包括:工程项目立项计划、概预算及审查意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合同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变更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现场签证、完整的工程竣工竣工图、工程结算资料(含工程量计算书)、工程项目相关会计核算的凭证、帐簿和报表、其他工程技术经济文件资料等。在初步了解审计内容和实际情况后,应当制定审计作业计划,编写审计实施方案,进行人员的分工安排,并注意明确审计重点、任务和职责,提出时间进度要求等。

二、审计阶段。

首先,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要坚持原则、严肃认真,对所审计内容要做到依据充分、合理准确,对不同的工程项目应视工程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灵活掌握,在进行决算审计过程要根据“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仔细对照决算项目,区分重点,对一些疑点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一查到底,查清楚为止,必要时可深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涉及面广,包括资金的来源、使用等全部资金运作过程,又涉及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各个环节的方方面面。因此,审计人员应以保质、高效为原则,按照朱

基总理提出“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的指导思想进行审计。事实上,当今大多基建工程均实行招投标制,工程施工合同价一般会按投标干,然后再按设计变更进行调整,而项目建设的其他费用存在的不合规行为相对较多。因此,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重点是其他费用的列支是否合理,而不是单位工程造价的审核。

工程审计应根据审计实施方案,逐步逐项进行核实、认定。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应积极配合,毕竟资料的及时提供是审计工作顺利实施的根本保证。审计人员对较重要的审计依据都应有复件存档,审计人员在审计底稿填写完毕后应交给被审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核实、会签,没有意见后盖章生效。

现场审计结束后,审计人员应认真整理、分析资料,针对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建议,出具审计报告及审计意见书。审计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部分:

工程基本情况:工程建设目的、建设规模、立项批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开、竣工时间,工程质量评定情况、资金来源与使用情况、概算执行情况等。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情况:建安工程费、设备费、其他费用等各项费用的财务支出、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情况(包括施工单位送审数、有关部门审核数、审计数),审计核增或核减的主要内容、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等。

审计发现的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工程执行“五制”(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方面存在的不足。这一部分是审计报告的重点,应对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工程审计的主要内容

工程立项及执行情况。审查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项目建设是否按基建程序进行,是否按批准的概算执行,有无随意超标准或超概算建设的行为。审查资金来源、到位情况及资金拔付与使用情况,主要审查工程价款的支付是否按合同条款及有关规定执行,是否按规定留足工程尾款与质保金,是否有挪用资金问题。

项目投资的建设成本。审核工程竣工图是否与实物相符,建安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费用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是否乱计或虚列成本,审查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是否有高套定额取费等。

审查工程 “五制”执行情况,特别是工程施工、物资采购的招投标、合同管理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程序进行,其是否合规、有效。

交付使用资产审计。审查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是否真实、完整,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有无虚交资产或账外资产等问题。

投资效益情况。评审投资效益等经济技术指标是否达到要求,对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营销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评价项目投资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工程审计的质量、风险控制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审计工作规则,用于规范审计人员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审计质量。应建立审计工作底稿的多级复核制度,避免由于数据计算复杂等原因造成的工作失误,建立复核制度,有利于减少审计风险,提高工程审计质量。

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问题原因不清楚不放过、凡是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凡是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要加强对审计成果应用的跟踪检查,做到“审而要究,审而要改,审而要用”,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通过调查和分析,查找管理制度的缺陷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及时总结经验,为今后审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及时对审计的方式方法以及发现的问题等内容进行了总结,通过不断地总结、积累经验,推进工程审计的规范化工作,使审计工作不断地得到提高。

应加强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审核人员应加强学习,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政策与法规,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努力提高审计的工作质量。科学地、有计划地对工程审计人员进行培训,促使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对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同时,通过审计人员的共同学习、交流,也可使审计人员的素质得到共同提高。

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有哪些呢,下面中达咨询招投标老师为你解答以供参考。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实施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审计程序和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健全公司约束机制,保证和监督工程项目的健康运行,根据有关审计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除尘工程事业部负责执行的设计、采购、施工及现场管理的工程项目;(二)由总裁办公会确定的其他工程项目。第三条审计时间项目审计原则上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进行。在项目执行期间的审计,可视具体情况酌情决定。第四条工程项目审计应以国家审计法规和财经政策为依据,以项目责任书为主要内容,对工程项目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和项目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范围、实施方式、工作内容、奖罚办法等内容进行监督,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第五条被审计项目应提供的资料(一)项目批准的有关文件:如工程设计、预(决)算的审批文件等。(二)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设备采购及主要材料的订货合同(附分包商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单);(三)招标投标文件;(四)工程设计文件;(五)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六)施工分包商提供的注册证明和资质等级;(七)有关质保文件和技术资料;(八)工程的概预算及决算,工程价款结算情况的资料;(九)相关来往帐目;(十)工程项目建设缴纳有关税、费的规定;(十一)工程设计变更签证资料;设计修改鉴证和技术审核文件以及设计变更记录;材料、设备等调差价记录;(十二)初步竣工验收报告;(十三)自项目建设之日起的工程进度报表和财务报表、帐簿及凭证,工程竣工决算的财务资料,以及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十四)项目经理的述职报告;(十五)项目审计所要求的其他资料。第六条主要审计内容(一)工程项目对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司其他有关制度的遵守情况、财产物资的管理情况;1、工程项目在审批、设计、招投标、合同等工程项目施工前的各项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工程分包是否规范合理,是否符合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2、项目部在实施期间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3、项目成本核算制和成本管理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成本分析的执行情况和效果;4、项目目标成本、计划成本的执行情况,成本报表的编制情况;5、审查各阶段资金到位情况是否落实,资金的支出、成本、效益是否合理,债权债务是否及时清理;6、审查设计变更的内容是否符合手续齐全、资料完整的规定,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的变化情况是否合理;7、审查与分包单位的工程款结算情况,往来帐项的核对情况;8、审查材料物资采购的合规性;9、审查是否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各项票据是否真实、准确;10、对项目税、费计缴情况进行审计;11、审查工程竣工资料和各项原始资料及记录,竣工决算报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12、审查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库存物资实际存量以及往来帐款,核实债权债务;(二)项目责任书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1、工程实际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收支情况;2、所有往来单位经济业务清算情

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提要:项目审计原则上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进行。在项目执行期间的审计,可视具体情况酌情决定;工程项目审计应以国家审计法规和财经政策为依据,以项目责任书为主要内容,对工程项目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和项目责任书规定

文章来源自房地产E网况、往来帐项的核对情况;3、工程款的收取及上交款项完成情况(含各项税款);4、帐面资产的真实性和稳健性;5、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CI形象等是否达到合同要求;6、项目管理是否符合公司一体化管理标准的各项要求,工程档案资料及其它技术资料是否完整,质量是否符合要求;7、与业主的合同履行情况及遗留问题。第七条审计程序(一)财务审计部根据公司项目竣工时间作出项目审计的工作安排,向除尘工程事业部和项目经理发出审计通知书;(二)除尘工程事业部和项目经理自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在十日内,按审计要求准备好所需的审计资料;(三)财务审计部牵头组成审计小组对项目进行就地审计,并写出审计报告初稿,与项目经理和除尘工程事业部负责人交换意见;(四)除尘工程事业部和项目经理如有不同看法,应在七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审计小组接到书面意见后,研究处理并写出最终的审计报告,送公司主管审计的副总裁审批;(五)经批准后的审计报告或决定,送达除尘工程事业部执行;(六)被审计部门对审计结论或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审计结论或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主管审计的副总裁申请复审;(七)复审期间原审计结论或决定继续执行,复审后的结论或决定为终审结论或决定。第八条审计处理(一)对审计项目提出审计评价;(二)对审计出的问题以及发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向项目经理反馈和交换意见,提出改进意见;(三)对一般性问题,应立即组织项目经理改正和确定改进和补救措施;(四)对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以及给公司造成损失和浪费的,根据问题的性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由总裁办公会研究处理办法。第九条本办法由财务审计部负责解释、修订第十条本办法自二零零年月日起试行,自月日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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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出车祸撞死人,驾驶证吊销吗法律分析:撞死人可能会吊销驾驶证,但不是一定吊销驾照。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机动车驾驶证会被吊销。正常行驶撞死人的情况下是不会被吊销驾驶证的,也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撞 ...

北京交通律师24小时咨询

11-01 11:35

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若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起诉前发包人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若发包人能够办理审批手续而未办理,并以未办理审批手续为由请求 ...
2023-11-22 16:39

建设工程上设有抵押权的,承包人能否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可以。承包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承包人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 ...
2023-11-23 16:41

仅凭发票能否认定工程款已支付?

不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涉工程款一般金额较大,且工程款的支付需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因此在实践操作中,付款方通常要求承包方或者施工方先提交应付工程款金额的发票,其后根据发票金额支付相应工程款。因此,仅凭发票难以认定已经支付工程款,付 ...
2023-11-23 16:47

项目管理工程款控制(项目管理六大控制)

2设计时造价管理的控制建筑工程在正式投入施工建设前需要进行工程设计,这一阶段也需要相关建筑人员予以重视,做好工程造价的控制工作,1决策时造价管理的控制在进行建筑工程项目时,首先需要对相关条件进行决策,确定出最适合本次建筑项目的标准、 ...
工程
852热度

建设施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能否就其已完成工程主张工程款?

可以,但前提是已完工工程质量合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 未竣工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 ...
2023-11-23 16:5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废止了吗)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条件发生变化的,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权限调整其资质等级或者注销其资质证书,第九条 取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标准的规定,在其资质等 ...
工程
273热度

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前发包人擅自投入使用,能否以使用部分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向承包人主张权利?

不能,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 ...
2023-11-23 16:59

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的认定及处理分别是什么(建设工程许可证是什么意思)

对于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处理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建设工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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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请求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下称质量保证金)的诉讼时效自何时开始起算?

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的保修期满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保修期由承包方和发包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进行约定,若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应自法律规定的最低保修期满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最高人 ...
2023-11-22 16:49

工程款拨付(工程款拨付管理办法)

在签署施工合同之前,双方应当协商并约定工程款拨付申请表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施工方应当按照约定完成工作量,业主则应当按照申请表约定的标准支付工程款,以保障合同关系的顺利展开,经过施工方和业主双方认可的工程款拨付申请表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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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承包人是否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可以。发包人应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
2023-11-22 17:00

施工企业工程款的管理(施工企业收到工程款会计分录)

(一)投标阶段成本控制投标报价的高低关系到施工企业能否中标与项目盈亏,合理地确定投标报价是施工企业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施工企业如何通过科学有序的管理,控制施工项目成本,取得低价格竞争优势,争得市场生存空间,是一个亟待深入探讨的课题,另 ...
工程
798热度

签订合同时承包人不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竣工验收时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无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
2023-11-22 16:39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常见问题解析及防治(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常见问题解析及防治电子版)

当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工作中仍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具体体现在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公安消防机构等多个方面,1.2建设方很多建设单位对于公安消防机构所组织的消防工程设计审核与验收工作不重视,由于认识方面存在偏差, ...
工程
108热度

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单能否作为确认工程量的依据?

可以。 注: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工 ...
2023-11-23 16:53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分管理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分管理办法2022)

5.在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时,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记录的,机动车驾驶人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后累积记分未满12分,当前记分周期内扣减记分不满6分,且不具 ...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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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金返还之后,承包人是否仍需就所承建工程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后,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工程保修义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款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 ...
2023-11-22 16:49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流程3、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准备的工作内容很多,包括组建项目法人、组织项目中需要用到的材料和设备、办理工程项目的监督手续、按照实际情况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组织项目招投标的工作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等,因为各地规定不同,所以建议先 ...
民事
327热度

承包人能否就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损失主张优先受偿权?

不能。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可以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此处的建设工程价款不应包含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 ...
2023-11-23 16:47

工程管理全过程流程图(建设工程管理流程图)

二、图纸会审工作流程:1.组织工程部与项目部技术人员仔细研读设计文件,找出施工图设计错误或其他矛盾问题,做好会审准备,2.组织召开项目部及相关单位参加的施工准备工作会议,根据工程特征及工地所在地环境,确定施工准备工作范围,明确工作分工 ...
工程
445热度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3-11-22 16:28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中,监理人)

(相关阅读: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中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监理人的权利1.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3.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 ...
工程
280热度

挂靠人与被挂靠人间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无效。 注:挂靠是指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符合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项目并进行实际施工的行为。法律严格禁止挂靠。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 ...
2023-11-22 16:28

最高院审理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最高院审理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是否废止)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五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 ...
工程
787热度

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前发包人已经投入使用,能否以工程未经过竣工验收拒付工程款?

不能。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 ...
2023-11-22 17:00

工程审计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审计管理办法)

只有加强工程审计监督管理,才能更好地为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确保工程项目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使工程建设更科学、更规范、更可靠,通过建立沟通机制,可以将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及时传递和反馈,使工程审计监督管理工作更加 ...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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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办法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对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作出相应的责任承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认定 ...
2023-10-17 17:14

建设工程合同要具备什么内容(建设工程教育网-官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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