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常见问题解析及防治(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常见问题解析及防治电子版)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建设工程项目日趋增多,无论在技术性要求,还是难度方面都越来越高,传统审核与验收工作已经难以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因此,文章结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工作中存在的若干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对策,以便最大化地减少并预防火灾的发生。
作为消防监督工作中的重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主要是依托于公安消防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所报送图纸加以审核,对设计中的不足之处加以纠正,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当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工作中仍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具体体现在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公安消防机构等多个方面。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公安消防机构
很多地方消防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保留了本该公示、公布、公告等诸多问题,致使执法过程未考虑到时限的要求,导致审批时限难以保证。对于审批效率而言,多数消防机构在审批过程中都能够严格根据所规定的工作流程展开,但存在部分部门的审批仍借助于传统纸质文书进行办理,如此执法极易导致差错,也容易引起“暗箱操作”等情况。就审批服务而言,由于受到传统特权主义思想的影响,导致服务质量低下,给人以傲慢、无理的印象。
1.2建设方
很多建设单位对于公安消防机构所组织的消防工程设计审核与验收工作不重视,由于认识方面存在偏差,很多单位选择最大化地减少消防工程投资,导致建设工程消防产品质量不合格,消防工程中隐患连连,而这也不是公安消防机构的一纸验收合格意见书所能完全预见的。由于认识不足,导致建设单位对消防工程施工中的问题不重视,仅仅为了通过消防审核与验收而隐瞒应付,致使本应承担消防工程质量监管的建设方发生了角色的错误变换。1.3设计方有些设计单位虽然能够做到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进行消防设计,但出于竞争的需求,存在过分迁就建设方要求等情况,部分设计单位甚至不考虑建设工程规范的实际情况,在设计图纸中所明确的消防设计要求在具体施工中无法实现,导致隐患重重,难以通过消防验收。
1.4施工方
很多施工单位并不根据设计图纸、防火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擅自缩小消防水管的管径,涂薄防火涂料,部分施工方为了得到工程,甚至冒着违法违规之嫌,偷工减料、降低标准。部分施工单位为了迁就建设方而违规作业,导致建设工程防火防灾系统先天不足。1.5监理方部分监理单位会定期、不定期地就所承接项目中各项施工情况进行监督,各项目监理部也会对安全监理行为加以考核,但效果并不十分理想。无论在内部安全教育方面,还是项目总监岗前考核方面,亦或安全监理程序制定与规范方面都亟待改善,因而导致消防工程施工现场监管效果不佳。
2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的对策
2.1明确各单位的责任
对于公安消防部门而言,其担负着安全责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应坚持“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虽然建设工程备案分为“人员密集场所”、“普通工程”两种,验收主体方面存在不同,但是,公安消防机构并不参与建设中,而是负责监督工程建设消防部分的开展,为此,公安消防部门无直接责任。设计方、建设方、施工方应对消防检测的结果承担直接责任,全面推行备案制度,公安消防机构需要在竣工之后进行严格抽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对于公共场所,公安消防机构直接参与审核和验收的,主要消防安全责任依然在建设方。作为监督部门,存在消防安全事故的,公安消防机构必须承担失职之责。
2.2加强各单位之间的协调、统一
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属于一项专项验收制度,因此,应当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保持良好衔接。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建设方验收之后必须报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备案,但具体操作过程中往往出现建设工程还未竣工验收,已经进行了消防备案的情况。很多建设方缺乏足够的消防安全意识,设置消防设施只是为了取得消防验收手续。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之后再进行消防验收备案这一环节,同时,加强对各单位及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将安全隐患消除,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公安消防部门应注重协调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各单位,加强其相互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促进消防工程顺利实施。
2.3改进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工作
对于建设单位而言,必须做好备案,对于特定工程而言应推行验收许可,公共场所审核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其他工程应在取得施工许可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备案,由其负责抽查。同时,应注重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技术规范,履行安全责任,保障施工质量。对于公安消防机构而言,应进一步加强消防执法监督,树立服务意识,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力求实现公正、合理与高效,严禁利用该方法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应引入公民监督制,防止腐败问题滋生。对于施工方而言,必须严格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同时,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防止拖延隐患实施与整改,提升其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从根源上杜绝消防安全隐患。对于监理方而言,应明确责任,加强消防工程施工现场监督与管理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纠正,并在限期之内进行复查,根据工程施工质量,对施工方质量保证体系加以抽查,明确其实施情况。对于设计单位而言,由公安消防机构定期向其通报审核情况,并在业务受理窗口公布其设计质量情况,对连续出现设计质量问题的设计单位,应将其情况抄报建设方,并函告招投标办公室,作为警示。
一言以概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已经成为消防审核的重要防线之一,因此,如何促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规范性、可靠性、安全性十分关键,必须加强各单位、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消防工程的质量。
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建筑法规,加强了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我国的建筑市场,提高了建筑工程质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作为政府的行政职能部门,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对建筑工程的消防监督审核及验收、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管理工作,但目前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弊端,影响了有关工作的开展和建筑工程质量。
1、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存在的问题
(1)建筑工程消防审核环节中消防工程施工图由公安消防机构单独审查的机制不利于工程质量的监管。依据目前建筑工程管理模式,所有施工图设计均由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消防工程是建筑工程项目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内容与土建、水、电、设备、管线等相关专业相互配套,如单独审核,必然造成工程不配套,容易造成消防工程设计与建筑工程其它环节脱节,不易保证工程设计质量。此外,建筑工程审核实行责任终身制,消防机构人员流动性大,任务繁重,事实上也难以把好工程的审核质量。
(2)消防工程施工中期检查难以落实。消防工程施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由此决定了应对消防工程施工质量实施动态管理,进行全过程的质量跟踪,才能保证消防工程的质量。目前公安消防机构的施工中期检查采取的是不定期抽查和封板前抽查,检查不仅次数有限,而且深度不够。除一些大型建筑工程项目外,目前委托施工监理的业务多侧重于对土建工程的监理,而对设备专业特别是消防工程专业的监理并未普遍开展,或监理的深度不够,消防工程施工过程存在监督管理严重脱节的“三不管现象”。
(3)消防工程验收工作不科学。现行的验收方式是:由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系统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查和检查,根据抽查和检查的结果判定工程是否合格。由此导致的问题:一是片面重视对实物抽查结果而忽视对施工档案及验收申报资料审查的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对消防监督工作的宏观监控性质认识不清,把消防的宏观监控行为与微观的工程监理活动相混淆,误认为公安消防机构的抽查抽验就是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验,对抽查抽验结果的认可就是对整个工程施工质量的认可,而没有认识到只有施工档案才是对施工质量最有效的证明,导致只重视对实物抽查检验而忽视对有关施工档案和申报资料审查的现象;二是与其他专业相比,由于对消防工程施工过程监管力度不够,消防验收人员在对消防工程进行验收时,因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供的施工质量证明材料不充分、不全面,无法提供有力的技术证明,验收工作蕴含着极大的风险。
(4)消防监督人员素质偏低,影响了消防管理部门的威信。消防建审、消防监督检查是一项技术工作,要求技术人员应有相对的稳定性,以便于工作经验的积累。现行的消防体制从制度上造成专业人才流失,从而导致在消防监督过程中,消防监督机构的技术水平与其所监督的社会组织的技术水平不对等,而且往往处于弱势,形成不了政府监督部门的技术权威性。
2、对策和建议
(1)改变目前消防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审查模式。消防机构只对建筑工程方案阶段与消防工程有关的初步方案设计进行审查,并把审查意见抄送施工图审查机构,把消防施工图审查的工作交由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消防工程的设计质量由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
如果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也有委托监理的,监理公司同时也要对设计图质量负责,从而进一步分清建筑工程消防审核的责任,提高消防工程设计质量。
(2)正确区分消防监督机构与监理单位的职能。消防机构的施工中期检查只是一种局部的、不定期抽查,不是施工全过程的跟踪。监理单位完全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合同,采取主动控制措施,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质量、进度、投资目标等进行微观的质量控制监督。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对比较重要或大型项目的不定期抽查,同时查看工程监理记录以及施工记录等技术资料,掌握工程项目质量、进度等总体情况。
(3)采取科学的验收方式,提高技术含量,既要认真开展抽查检验,又要加强对施工档案的审查,做到理据充分,操作严密,尤其是要加强对施工档案的存档及备案制度。消防机构应通过审查施工质量、跟踪档案来考察消防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并将有关资料备案,作为验收的技术依据。同时要切实加强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4)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消防监督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培训。消防监督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消防监督工作的质量,且消防监督人员的技术水平应比一般的社会组织的技术水平要高,因此,要积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采用适量的人才引入机制,在社会公开招聘高学历、高职称、有经验的人才,丰富技术力量结构成分,努力造就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消防技术人员队伍。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问题?
作为建设工程的关键组成部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与验收工作贯穿始终。大量的调查研究表明,一些建筑在建设的初期就已存在火灾隐患,对建筑的整体质量与使用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当前我国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工作中还存有许多问题,这也是引发火灾隐患、导致火灾事故频繁发生的重要原因,需要采取有效措施给予解决。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中需注意的问题
(一)审批时限方面
我国在立法上针对建设工程的消防审核验收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时限要求与标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许多单位尚未严格按照相关的要求与标准对有关问题进行公布、公示,致使此类行政许可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人员少、任务重、公安内网与外网重复录入等因素都会影响审批时限。调研发现,多数支队工程师每月人均审核工程项目40个左右,每个项目需要技术审核、图纸审核等至少5层审批,同时还需录入档案管理系统、整理装订归档、结果发放、满意度调查,最后才是外网公示环节。环节众多且环环相扣,任何一个环节稍有延迟,势必影响整个审批时限。在公示方面,要将立法中明确规定的审批时限与申报材料等在办公场所或网络上给予公示[1],要将经审核验收与备案抽查的结果以及整个过程对外公布。其中可以对个人隐私与机密问题进行保留,以有效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确保审批环节的公开、透明性与公正性,保证行政审批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其法定时限可以充分满足相应的标准与要求。
(二)审批效率方面
调查发现,目前绝大多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行政审批中都能严格按照标准的工作流程完成审批操作,但也有部分单位仅用纸质文书进行消防行政审批,不经公安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实施网上审批流程,这种现象一般称为“体外循环”。这样一来,就极易导致某一环节出错,另外也可能会导致压卷不审或暗箱操作等问题。除此以外,在审批的过程中,还经常会由于各种新问题与新要求的出现,造成项目久拖不决或是必须要进行反复多次的修改。所以,公安机关必须要充分贯彻落实各种有关的制度,例如“三级把关,四级负责”等,对于必须要由单位进行修正或是更改的内容,要求窗口受理人员要一次性地告知建设单位,使其可以充分明确需要修正的内容,并且结合具体的要求与标准完成修正工作。要统一发放审批的文书,要在同一个窗口收发项目的受理与审批结果,进而有效地防范暗箱操作等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
(三)审批服务方面
就消防行政许可审批而言,其具有一套固定的流程,建设单位必须要提前将需要审批的材料准备齐全。但实践中,部分窗口受理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专业水平不高,对报审单位的指导不充分、不正确,导致单位多次无法把报审材料准备合格,难免出现“跑冤枉路”等现象,导致单位的不满。在技术审核审批方面,一些行政审批方尚未树立科学的理念,仍存在较强的特权主义与领导阶层理念,“脸难看、事难办”,服务质量低,严重影响了审批服务水平,从而影响报审单位对审批机关的服务满意度。因此,需要制定完善的服务评价体系,将审批人员的服务质量和其薪酬进行挂钩[2],以此增强审批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工作积极性,提升服务水平。例如,济南支队在2017年全省消防执法规范化现场会上推出预约受理、网上查询、微信平台反馈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提升了审批服务水平,值得借鉴。
(四)审核能力方面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主要审核验收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一般应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同时也应有一定的工程实践实务经验。应注重培养年轻及助理工程师的实践经验,审核及验收组人员应注意“老、中、青”年龄结构组合,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共同做好审验工作。审核组成员每周应召开至少一次审核会商、学习讨论交流会等活动,适时组织业务竞赛考试等活动,营造学习氛围,鼓励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同时,由于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审验人员不但应加强学习理解《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技术性规范,还应加强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同时做好消防工程的监督工作,提高自身综合能力。尤其是窗口工作人员,一定既要熟悉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文件,又要熟悉相应的技术规范,对申报图纸上明显的不符合消防技术强制性规范的问题,能做到及时告知,使报审单位及时修改,避免走冤枉路,提高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满意度。
(五)审核制度方面
为积极推行审核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2014年山东省公安厅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推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该意见明确提出,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备案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委托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进行技术审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备案的申报材料,施工图审查机构提交的技术审查合格报告进行形式审查,并随机实行监督抽查,做出消防行政许可决定、消防设计备案抽查结论。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很多消防设计文件中的技术问题,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还不得不一并审查,无形中增加了审核人员的工作量。另外,科室负责人要充分了解审核工程师的专业方向、行业分工、研究领域、特长兴趣等,在项目分工时有所侧重,比如,有的侧重审核超高层建筑、有的侧重审核商场市场、有的侧重审核宾馆饭店人员密集场所等,以此提高审批效率。同时要明确责任,适时召开技术学习分析会议,商讨冷僻问题,注重团结协作,从制度上解决人手少、可用时间少、任务重等困境。
二、提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水平的策略
(一)充分重视设计图纸的审批工作
只有充分重视对建筑设计图纸的审查审批工作,才能确保建设工程消防审核与验收工作的质量。设计单位要严格地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做好图纸的设计工作,确保建筑设计充分满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设计图纸的整体质量。在审批环节,要严格检查在建筑设计的后期修改中是否存在擅自降低消防设计标准的现象,进而有效地防范审批差错的发生[3]。同时,要明确和加大设计人员责任,落实签订设计责任承诺书制度,使每位设计人员都充分了解自己所担负的设计责任,用责任来规范设计工作态度,用制度督促设计人员认真、负责地完成设计工作。
(二)加强施工阶段的管理与技术审查
在施工阶段,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要求与标准完成消防工程的施工操作,要充分保障所采用消防设施的质量与数量都能够完全满足国家出台的要求与标准,要严格根据相关的要求与标准完成施工安装操作,要保证工程的防火技术能够充分满足有关的技术要求与标准。另外,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地根据设计图纸的内容进行施工作业,确保施工现场能够与设计审核通过的图纸完全一致,有效保障施工质量,高效完成技术审查工作,确保技术达标。
(三)加强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人员的专业培训
为更好地完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工作,有效地保障审核验收工作质量,就必须要充分重视对相关执法人员的技术培训,使其能够掌握更加科学、先进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全面地了解消防法律法规,提升其综合素养和审核能力,以更好地完成对建设工程的审核与验收工作,及时发现各种消防问题,并且要求建设单位及时整改。审核验收人员要树立较强的责任意识,严格执法,不能徇私舞弊,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地做好本职工作。当前,在执法部门中还存在一些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现象[4],所以要充分发挥公民对执法部门的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及时控告与检举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相关部门要对被检举与控告的内容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
(四)实现对审核验收标准的创新
为有效地提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水平,执法部门要制定一系列完善的技术规范与指标。一套明确化、科学化、统一化的审核标准能使得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更加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除此以外,执法部门还要积极地了解建设行业的各种新设施、新材料与新工艺,掌握其相关的特性,针对这些新材料与新技术制定科学、完善的审核与验收制度和标准,从而全面地提升审核与验收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各种审核验收问题的发生。
现阶段我国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这势必会影响整体的审核与验收水平,导致火灾事故频繁发生,影响建筑使用安全性与可靠性,因此,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给予解决。只有充分重视对设计图纸的审批工作,加强对施工阶段的管理与技术审核,加强对设计审核验收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与综合素质,制定更加科学、健全的相关标准,提升执法水平,才能全面推动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工作得以顺利、高效开展,进而推动建筑行业的良好发展。
消防工程施工问题及控制?
消防工程施工问题及控制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答。
1消防工程施工中常见问题
(1)消火栓自身问题和未按规范安装。消防栓及其配件在采购时因验收手续不全,或者存放时间长,致使箱体内的水带、接扣、水枪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安装不合理或不按规范,救灾供水时水带水量小、漏水或脱落,不能满足救灾要求。(2)报警、自动喷水及灭火系统缺乏明显的提示标识。建筑内的报警阀组、室内自动喷水装置如果安装位置不合理,标识提示不明显或不在明示位置,就会对防火救灾工作带来不便,甚至延误或错过最佳救灾时机。供水、排水设施不明确,使用管道与消火栓、所用水泵及管道混合安装或安装后未能明确标记。(3)消防工程专用线类没有专门接送,影响报警系统正常响应或联动功能失效。消防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随意将火灾报警系统的布线与网络通信等线路同管排走,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给水压力测试验收时,系统压力指示不见变化,水流指示无反应,水力警铃没有警示,与防火卷帘和电梯迫降等联动的功能失效。
2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消防工程质量关系到生命和财产安全,对于施工质量问题我们要常抓不懈、坚决查处并予以杜绝。必须采取措施来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避免消防验收工作的反复,造成浪费。我们应对整个消防工程的各个环节加强控制,提前制定质量控制措施。(1)施工前保证施工人员全面掌握设计图纸的要求,并按图纸及规范展开施工。建筑消防工程的审核、工程施工图均由公安消防机关单独审查,其对建筑结构和特点不可能全面掌握。消防工程设计要与建筑工程设计有机的结合才能更加科学与合理,实现配套完善。多进行图纸会审并改进,就工程细节与各方面进行协调和修改。考虑后期装饰和装潢带来的遮盖、隐蔽影响。(2)消防材料及设备采购严格把关,材料和装备验收手续完整。消防材料具有特殊性,要求选择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才能进行采购,要绝对杜绝以次充好的三无产品和长库存材料和装备混杂进入工地。对不能符合要求和规范的产品不予以采用。更不能私自采用替代品。对消防产品要严格审核、仔细观察、认真过目、要注意产品的完整、配件和相关手续的完善,执行统一采购办法。(3)严格执行施工要求的同时,定期自检并加强监理。消防设施的施工非常重要,一定严格遵循设计要求和规范。在整个过程中及每个环节中要做系统性、阶段性的跟踪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上报,班组交接手续完善。应该测试的要保证正常测试,加压一定要够压,协调各方保证施工质量。施工方定期自检,将问题在验收前解决好;监管方要实地监管,重点环节加强监管,保证质量和施工正常进行。(4)施工人员技能培训和责任心培养。事关长治久安的建筑工程是社会建设的重中之重,而消防工程设施平时不用,用则决定生死存亡。施工过程中有水平、有资质不一定能将活干好,加上认真的态度和责任心才能创建一流的工程。定期对施工人员、各级管理人员进行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和培养,更要加强德育建设。(5)施工方积极配合消防机构验收和整改工作。消防工程的验收由消防机构组织实施,而消防机构通过审查施工质量、跟踪档案、要求通过来实现质量控制情况,并进行资料备案,作为验收工程的技术依据。施工方一定要主动配合验收工作,有整改项目的定期进行整改,逐条限期落实。按质按量保证工程竣工并通过消防工程验收是施工者的目标。
3结语
消防工程施工是建筑工程中重要一环,直接决定建设工程的质量。实现有效监管、保持工程质量,是施工方、监管单位和建设方共同目标。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是政府的行政职能部门,依据《消防法》规定,开展对我国范围内消防工程监督、审核验收、完成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实践中许多监管措施要与施工单位共同落实,保障顺利施工和竣工,进而提升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
消防验收中常见的问题有哪些
消防工程是一项牵扯到各个专业的综合工程,其验收工作的牵扯面也很广,针对高层建筑
消防验收中的常见问题,在此做了汇总如下。
一、建筑防火
土建防火封堵不到位:
1、给水管道穿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2、电气管、桥架穿越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3、穿越平层及竖向的桥架内未采用防火封堵。
4、通风、空调、防排烟管道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5、土建预留洞口后开孔未封堵。
6、土建风道未封堵。
7、玻璃幕墙与楼板隔墙处的缝隙未用不燃材料填充密实。
8、防火墙未到顶。
9、防火分区未形成。
土建防火门:
1、防火门安装反向,未开向疏散方向。
2、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开设了非疏散门、洞。
3、防火门检测报告与实体不符,防火门身份标示未张贴。
4、闭门器、顺序器未安装。
5、应设置单向逃生部位处未设置相应的开启装置。
6、未按设计要求安装防火门。
安全疏散:
1、由于装修装设栏杆造成楼梯疏散宽度不够。
2、由于装修、土建改动,疏散出口数量不够。
3、由于装修、土建改动,疏散出口距离超标。
消防车道:
1、车道宽度不能满足规范要求。
2、消防扑救面未形成。
3、环形车道未形成或回车场未形成。
4、消防扑救面有高大树木或有障碍物。
正压送风:
防烟楼梯间无前室、或消防电梯合用前室未设计正压送风系统。
防火卷帘:
1、导轨与墙体及柱体之间未封堵。
2、卷顶部未完全封堵。
3、双轨卷帘一侧未封堵到顶,形成单轨卷帘。
4、穿越卷帘包厢的管道及桥架未封堵。
5、疏散通道卷帘门两侧未设置手动控制按钮。
6、卷帘门手动拉链未设置拉链孔。
建筑装修:
1、建筑装修材料选用不当,特别是吊顶及墙面材料耐火极限达不到规范要求。
2、建筑装修饰面影响消防功能的正常实现,
1)消火栓箱门装修后无法打开。
2)正压送风口、排烟口装修后出现风口与装修面层内漏风及检修不便的现象。
3)格栅吊顶影响上喷喷水效果,灯槽内喷头影响喷水效果。
3、建筑装修开设的检查孔部位及大小不满足正常检修的需求 。
4、大于60平方米的房间只设置1个门。
5、会议室、观众厅等场所的门未向外开启。
排烟口:
1、设置位置过低,低于2米。
2、设置在顶部的排烟口、排烟阀未设置手动控制装置。
3、排烟口距离最远点水平距离超过了30米。
4、排烟口距离安全出口间距小于1.5米。
排烟系统漏设:
1、无自然通风长度超过20米的内走道。
2、超过60米长度的走道。
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区域未设置排烟系统。
防火阀:
1、风管穿越防火分区,防火分割处未设置防火阀。
2、防火阀安装距墙体超过200mm。
3、常开、常闭排烟防火阀设置错误。
开窗净面积:
自然排烟区域开窗净面积不满足规范要求。
正压送风系统:
1、部分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或前室未设置正压送风口。
2、风口数量偏少。
防排烟系统末端风口风量偏低,可能的原因有:
1、风机风量不满足规范要求。
2、土建风道封堵不严或未完全封闭。
3、土建风道平层割断封堵平层风管有漏风现象。
4、风机风压不足。
5、系管道风阻过大。
6、风机电源反相。
风机出风口与进风口:
1、排烟风机出风口与加压风机的进风口垂直距离小于3米。
2、排烟风机出风口低于加压风机的进风口。
3、排烟风机出风口与加压风机的进风口在同一面上时间距小于10米。
4、排烟口与送风口距离小于5米。
风机控制箱:
风机控制箱未设置在风机就近位置。
防雨百叶:
正压送风口入口及机械排烟系统出口防雨百叶均未设置在室外与大气相通。
电机外置式离心式风机:
电机外置式离心式风机未设置风机房。
二、消防水
喷头布置:
1、不受梁体影响的直立型喷头距离顶板过近(超过了75-150MM)。
2、受梁体影响的直立型喷头距离顶板不满足规范要求。
3、喷头距离边墙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
消火栓布置:
1、由于建筑装修变动,消火栓的保护超过面积超过了规范要求。
2、由于装饰原因,取消了消火栓门。
3、消防电梯前室漏设消火栓。
4、未按规范要求设置自救式消火栓箱。
5、室外消火栓距建筑外墙及路边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
6、夹层及设备层漏设消火栓。
水泵结合器:
1、未按系统分区设置水泵结合器。
2、水泵结合器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
3、接合器设置在不易取用的部位。
4、水泵接合器充水试验不成功。
室外取水口:
室外取水口设置位置不合理,取水口吸水高度不应超过6米,距外墙距离超过规范要求。
末段试水装置:
1、末端试水装置设置位置不合理,设置在了系统的最低处,而不是系统最不利点处。
2、末端试水装置未采用间接排水方式。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存在漏设区域:
1、空调及风机房。
2、车库室内车道。
3、建筑面积大于5平方米的卫生间。
4、自动扶梯的底部。
5、楼梯及电梯前室。
6、净高小于等于12米的室内中空区域。
7、净高大于800mm 且有可燃物吊顶内。
8、宽度大于1.2米的风管及排管下方。
9、一类高层的消防控制室。
10、弱电设备间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1、防护区内风口、防火阀、风机未参与联动控制。
2、防护区未设置自动泄压口(泄压装置)。
3、防护区的维护结构不能达到0.5小时的耐火极限及1200Pa的耐压极限。
4、储油间未设置呼吸阀、通气管道。
5、气体灭火控制盘系统电源不能满足同时启动气体灭火装置的要求。
6、控制中心不能对气体灭火区域设备进行联动控制。
7、气体灭火防护区未设置手自动转换开关。
8、配电房未设置气体灭火。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报警系统漏设区域:
1、超高层建筑的室内住户部分未设置探测器。
2、强弱电井设置探测器。
3、水泵房、消防控制中心,各类设备用房设置探测器。
4、公共部位未设置楼层显示器。
5、厨房内未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
消防管线:
1、与消防有关的所有线路明配钢管未刷防火涂料或防火涂料涂刷不均匀。
2、与设备连接处的金属软管未到位。
3、明配及吊顶内线盒未上盖板。
4、吊顶内部分导线未穿管。
联动控制及相关功能不齐全:
1、门禁系统未进行断电控制。
2、常开电动防火门未联动控制。
3、单向逃生锁未联动控制。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逻辑关系混乱:
1、相应区域探测器报警,对应区域的正压送风机未启动。
2、一台风机负担多个防烟分区时,防烟分区内探测器报警,所有风口都打开。
3、手动打开排烟口,正压送风口,相应的风机未启动。
4、非消防断电及应急照明强投未编 *** 动关系。
5、中庭区域报警时,各层卷帘门未启动。
6、大空间探测装置如双波段、光截面及线形探测器报警时未联动相关常规火灾报警系统。
7、消防补风机未编入火灾时启动的联动关系。
8、排烟风机入口处排烟阀门未与排烟风机连锁。
控制中心:
1、引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导线未绑扎成束,未标明编号。
2、控制设备接地支线小于4mm²。
3、控制设备背后距墙操作距离小于1米。
4、CRT未完善,外部设备报警后CRT界面无反应。
5、消防控制主机存在屏蔽和故障点位。
消防电话系统:
1、主机不能进行分机呼叫。
2、消防外线电话未设置。
3、电梯机房、重要与消防有关的未设备用房未设置电话分机。
4、消防电话分机安装不牢固,电话分机安装位置不合理。
四、其他
1、验收范围内的土建、装修工作未完。
2、验收范围内的机电安装相关工作未完。
3、市政供电,供水未到位。
4、柴油发电机不能启动或自投功能未实现。
5、消防电梯按钮及三方通话未完成。
6、未按消防标识化相关要求制作标示标牌。
7、PVC 管穿越楼层部位未设置阻火圈。
8、建筑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等未布置到位。
9、未按相关要求设置逃生门锁(重庆地标)。
10、部分设备用房、电梯机房未设置应急照明,消防控制室及重要设备用房应急照明照度不够。
高层建筑消防验收中常见的问题?
高层建筑消防验收中常见的问题是什么?有哪些特点?请看中达咨询编辑的文章。
一、建筑防火
1.土建防火封堵不到位
1)所有给水管道穿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2)所有电气管、桥架穿越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3)穿越平层及竖向的桥架内未采用防火封堵
4)所有通风、空调、防排烟管道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5)土建预留洞口后开孔未封堵
6)土建风道未封堵
7)玻璃幕墙与楼板隔墙处的缝隙未用不燃材料填充密实
8)防火墙未到顶
9)防火分区未形成
2.土建防火门
1)防火门安装反向,未开向疏散方向
2)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开设了非疏散门、洞
3)防火门检测报告与实体不符,防火门身份标示未张贴
4)闭门器、顺序器未安装
5)应设置单向逃生部位处未设置相应的开启装置
6)未按设计要求安装防火门
3.安全疏散
1)由于装修装设栏杆造成楼梯疏散宽度不够
2)由于装修、土建改动,疏散出口数量不够
3)由于装修、土建改动,疏散出口距离超标
4.消防车道
1)车道宽度不能满足规范要求
2)消防扑救面未形成
3)环形车道未形成或回车场未形成
4)消防扑救面有高大树木或有障碍物
5)防烟楼梯间无前室、或消防电梯合用前室未设计正压送风系统
5.防火卷帘
1)导轨与墙体及柱体之间未封堵
2)卷顶部未完全封堵
3)双轨卷帘一侧未封堵到顶,形成单轨卷帘
4)穿越卷帘包厢的管道及桥架未封堵
5)疏散通道卷帘门两侧未设置手动控制按钮
6)卷帘门手动拉链未设置拉链孔
6.建筑装修
1)建筑装修材料选用不当,特别是吊顶及墙面材料耐火极限达不到规范要求
2)建筑装修饰面影响消防功能的正常实现
3)消火栓箱门装修后无法打开
4)正压送风口、排烟口装修后出现风口与装修面层内漏风及检修不便的现象
5)格栅吊顶影响上喷喷水效果,灯槽内喷头影响喷水效果
6)建筑装修开设的检查孔部位及大小不满足正常检修的需求
7)大于60平方米的房间只设置1个门
8)会议室、观众厅等场所的门未向外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