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要具备什么内容(建设工程教育网-官网)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都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法律主观:
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的内容 都有: 1、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基本信息; 2、工程范围; 3、建设工期;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拨款和结算; 7、竣工验收;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
法律分析:1、 建设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2、 勘察人的勘察范围、进度、质量。
3、 建设单位必须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
4、 勘察成果的进度及资料份数。
5、 勘察费取费标准及支付办法。
6、 双方责任与违约责任条款。
7、 双方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鉴定事项及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9.竣工验收。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内容如下: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2、的范围和内容;3、开工、竣工日期;4、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5、造价;6、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7、设计文件;8、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期限;9、协作事项;10、违约责任。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1、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内容如下: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2)的范围和内容;
(3)开工、竣工日期;
(4)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5)造价;
(6)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7)设计文件;
(8)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期限;
(9)协作事项;
(10)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建设工程合同施工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建设工程合同施工无效的情形如下: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4、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主要是指工程的建筑与安装。施工合同主要是指施工人完成工程的建筑、安装工作,发包人验收后,接收该工程并支付价款的合同。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内容应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又称建筑安装合同,主要条款有: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2)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4)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5)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造价; (6)建设工程施工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7)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 (8)建设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期限; (9)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10)建设工程施工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些部分
建设工程合同 包括以下几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1 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 1 1、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 合同的内容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