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工程款承包方法(农村改厕工程可以承包吗)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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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这种承包方式,建设单位一般只要提出使用要求和竣工期限,承包单位即可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询价与选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生产职工培训、直至竣工投产,实行全过程、全面的总承包,并负责对各项分包任务进行综合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五、双方责任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每日午餐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甲方签字(章):乙方签字(章):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求一份农村建房施工工程承包合同?

建房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部分细节请与当地建过房的人商讨…

甲方在 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 平方米,二层约 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施工范围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浆抹面的墙体。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预付30% ,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到50%,完成第二层以及屋顶付到75%付款八仟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0%, 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每日午餐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注意安全

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75(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次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完成主体工程,遇天气原因顺延,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遇乙方所需材料,应提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及时筹备。

九、后期维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

十、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工程承包方式:

工程承包是将一个项目承包给具有完成这个任务的承包者,那么,工程承包都有哪些方式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工程承包方式的种类。

(一)按承包范围(内容)划分承包方式

按工程承包范围即承包内容划分的承包方式,有建设全过程承包、阶段承包、专项承包和“建造—经营—转让”承包4种。

1、建设全过程承包

建设全过程承包也叫“统包”,或“一揽子承包”,即通常所说的“交钥匙”。采用这种承包方式,建设单位一般只要提出使用要求和竣工期限,承包单位即可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询价与选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生产职工培训、直至竣工投产,实行全过程、全面的总承包,并负责对各项分包任务进行综合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为了有利于建设和生产的衔接,必要时也可以吸收建设单位的部分力量,在承包单位的统一组织下,参加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这种承包方式要求承发包双方密切配合;涉及决策性质的重大问题仍应由建设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作最后的决定。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各种大中型建设项目。它的好处是可以积累建设经验和充分利用已有的经验,节约投资,缩短建设周期并保证建设的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当然,也要求承包单位必须具有雄厚的技术经济实力和丰富的组织管理经验。适应这种要求,国外某些大承包商往往和勘察设计单位组成一体化的承包公司,或者更进一步扩大到若干专业承包商和器材生产供应厂商,形成横向的经济联合体。这是近几十年来建筑业一种新的发展趋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部门和地方建立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公司即属于这种性质的承包单位。

2、阶段承包

阶段承包的内容是建设过程中某一阶段或某些阶段的工作。例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等。在施工阶段,还可依承包内容的不同,细分为3种方式:

(1)包工包料。即承包工程施工所用的全部人工和材料。这是国际上采用较为普遍的施工承包方式。

(2)包工部分包料。即承包者只负责提供施工的全部人工和一部分材料,其余部分则由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负责供应。我国改革开放前曾实行多年的施工单位承包全部用工和地方材料,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统配和部管材料以及某些特殊材料,就属于这种承包方式。改革后已逐步过渡到包工包料方式为主。

(3)包工不包料。即承包人仅提供劳务而不承担供应任何材料的义务。在国内外的建筑工程中都存在这种承包方式。

3、专项承包

专项承包的内容是某一建设阶段中的某一专门项目,由于专业性较强,多由有关的专业承包单位承包,故称专业承包。例如可行性研究中的辅助研究项目,勘察设计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供水水源勘察、基础或结构工程设计、工艺设计、供电系统、空调系统及防灾系统的设计,建设准备过程中的设备选购和生产技术人员培训,以及施工阶段的基础施工、金属结构制作和安装、通风设备和电梯安装等。

4、“建造—经营—转让”承包

国际上通称bot方式,即建造—经营—转让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这是20世纪80年代新兴的一种带资承包方式。其程序一般是由某一个大承包商或开发商牵头,联合金融界组成财团,就某一工程项目向政府提出建议和申请,取得建设和经营该项目的许可。这些项目一般是大型公共工程和基础设施,如隧道、港口、高速公路、电厂等。政府若同意建议和申请,则将建设和经营该项目的特许权授予财团。财团即负责资金筹集、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全部工作;竣工后,在特许期内经营该项目,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回收投资,偿还贷款并获取利润;特许期满即将该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经营管理。对项目所在国来说,采取这种方式可解决政府建设资金短缺问题,且不形成债务,又可解决本地缺少建设、经营管理能力等困难;而且不用承担建设、经营中的风险。因此,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得到欢迎和推广,并有向某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扩展的趋势。对承包商来说,则跳出了设计、施工的小圈子,实现工程项目由前期至后期的全过程总承包,竣工后并参与经营管理,利润来源也就不限于施工阶段,而是向前后延伸到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器材供应及项目建成后的经营管理,从坐等招标的经营方式转向主动为政府、业主和财团提供超前服务,从而扩大了经营范围。当然,这也不免会增加风险,所以要求承包商有高超的融资能力和技术经济管理水平,包括风险防范能力。

(二)按承包者所处地位划分承包方式

在工程承包中,一个建设项目上往往有不止一个承包单位。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以及不同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同,地位不同,也就形成不同的承包方式。常见的有5种。

1、总承包

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例如施工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这个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在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仅同这个承包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不同各专业承包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这样的承包方式叫做总承包。承担这种任务的单位叫做总承包单位,或简称总包,通常有咨询设计机构,一般土建公司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大建筑公司等。我国的工程总承包公司就是总包单位的一种组织形式。

2、分承包

分承包简称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项工程(例如土方、模板、钢筋等)或某种专业工程(例如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卫生设备安装、电梯安装等),在现场上由总包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包负责。分包单位通常为专业工程公司,例如工业炉窑公司、设备安装公司、装饰工程公司等。国际上通行的分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一种是由总包单位自行选择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3、独立承包

独立承包是指承包单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务,而不实行分包的承包方式。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要求比较简单的工程以及修缮工程。

4、联合承包

联合承包是相对于独立承包而言的承包方式,即由两个以上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一项工程任务,由参加联合的各单位推定代表统一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共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并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但参加联合的各单位仍是各自独立经营的企业,只是在共同承包的工程项目上,根据预先达成的协议,承担各自的义务和分享共同的收益,包括投入资金数额、工人和管理人员的派遣、机械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费用分摊、利润的分享以及风险的分担等。

这种承包方式由于多家联合,资金雄厚,技术和管理上可以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优势,有能力承包大规模的工程任务。同时由于多家共同协作,在报价及投标策略上互相交流经验,也有助于提高竞争力,较易得标。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外国承包企业与工程所在国承包企业联合经营,也有利于对当地国情民俗、法规条例的了解和适应,便于工作的开展。

5、直接承包

直接承包就是在同一工程项目上,不同的承包单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各承包商之间不存在总分包关系,现场上的协调工作可由建设单位自己去做,或委托一个承包商牵头去做,也可聘请专门的项目经理来管理。

(三)按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划分承包方式

根据承包单位获得任务的不同途径,承包方式可划分为4种。

1、计划分配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计划部门分配建设工程任务,由设计、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在我国,曾是多年来采用的主要方式,随着改革的深化已为数不多见。

2、投标竞争

通过投标竞争,优胜者获得工程任务,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这是国际上通行的获得承包任务的主要方式。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从以计划分配工程任务为主逐步过渡到以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实行投标竞争为主的承包方式。

3、委托承包

委托承包也称协商承包,即不需经过投标竞争,而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协商,签订委托其承包某项工程任务的合同。

4、获得承包任务的其他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贩、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此外,依国际惯例,由于涉及专利权、专卖权等原因,只能从一家厂商获得供应的项目,也属于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对于此类项目的实施,可以视不同情况,由政府主管部门以行政命令指派适当的单位执行承包任务;或由主管部门授权项目主办单位(业主)或听其自主,与适当的承包单位协商,将项目委托其承包。

(四)按合同类型和计价方法划分承包方式

工程项目的条件和承包内容的不同,往往要求不同类型的合同和包价计算方法。因此,在实践中,合同类型和计价方法就成为划分承包方式的重要依据。

1、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就是按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它的特点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和计算包价,并一笔包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建设单位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承包单位一般不得要求变更包价。这种方式对建设单位比较简便,因此为一般建设单位所欢迎。对承包商来说,如果设计图纸和说明书相当详细,能据以比较精确地估算造价,签订合同时考虑得也比较周全,不致有太大的风险,也是一种比较简便的承包方式。如果图纸和说明书不够详细,未知数比较多,或者遇到材料突然涨价以及恶劣的气候等意外情况,承包单位须承担应变的风险;为此,往往加大不可预见费用,因而不利于降低造价,最终是对承包单位不利。这种承包方式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工程。

2、按量计价合同

按量计价合同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计算包价的依据。通常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或专业估算师(造价工程师或测量师)提出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例如挖土若干立方米,填土夯实若干立方米,混凝土若干立方米,墙面抹灰若干平方米等等,由承包商填报单价,再算出总造价。因为工程量是统一计算出来的,承包商只要经过复核并填上适当的单价就能得出总造价,承担风险较小;发包单位也只要审核单价是否合理即可,对双方都方便。目前国际上采用这种承包方式的较多。在我国,作为工程造价计算方法的改革方向,已开始推行。

3、单价合同

在没有施工详图就需开工,或虽有施工图而对工程的某些条件尚不完全清楚的情况下,既不能比较精确地计算工程量,又要避免凭运气而使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任何一方承担过大的风险,采用单价合同是比较适宜的。在实践中,这种承包方式可细分为3种:

(1)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

即由建设单位开列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和计量单位,例如挖土方每立方米、混凝土每立方米、钢结构每吨等等,多由承包单位逐项填报单价;也可以由建设单位先提出单价,再由承包单位认可或提出修订的意见后作为正式报价,经双方磋商确定承包单价,然后签订合同,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按此单价结算工程价款。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即须开工的紧急工程。

(2)按最终产品单价承包

就是按每一平方米住宅、每一平方米道路等最终产品的单价承包。其报价方式与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相同。这种承包方式通常适用于采用标准设计的住宅,中、小学校舍和通用厂房等工程。但考虑到基础工程因条件不同而造价变化较大,我国按每一平方米单价承包某些房屋建筑工程时,一般仅指±0标高以上部分,基础工程则以按量计价承包或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单价可按预算定额或加调价系数一次包死,也可商定允许随工资和材料价格指数的变化而调整。具体的调整办法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3)按总价投标和决标,按单价结算工程价款

这种承包方式适用于设计已达到一定的深度,能据以估算出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的近似值,但由于某些情况不完全清楚,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较大变化的工程。例如在铁路或水电建设中的隧洞开挖,就可能因反常的地质条件而使土石方数量产生较大的变化。为了使承发包双方都能避免由此而来的风险,承包单位可以按估算的工程量和一定的单价提出总报价,建设单位也以总价和单价为评标、决标的主要依据,并签订单价承包合同。随后,双方即按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与合同单价结算工程价款。

4、成本加酬金合同

这种承包方式的基本特点是按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施工管理费以及各项独立费,但不包括承包企业的总管理费和应缴税金),加上商定的总管理费和利润,来确定工程总造价。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开工前对工程内容尚不十分清楚的情况,例如边设计边施工的紧急工程,或遭受地震、战火等灾害破坏后需修复的工程。在实践中主要有4种不同的具体做法:

(1)成本加固定百分数酬金

计算方法可用下式说明。

c=ca(1+p)(33-1)

式中c——总造价;

ca——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

p——固定的百分数。

从算式中可以看出,总造价c将随工程成本ca而水涨船高,显然不能鼓励承包商关心缩短工期和降低成本,因而对建设单位是不利的。现在这种承包方式已很少被采用。

(2)成本加固定酬金

工程成本实报实销,但酬金是事先商定的一个固定数目。计算式为:

c=ca+f(33-2)

式中f代表酬金,通常按估算的工程成本的一定百分比确定,数额是固定不变的。这种承包方式虽然不能鼓励承包商关心降低成本;但从尽快取得酬金出发,承包商将会关心缩短工期,这是其可取之处。为了鼓励承包单位更好地工作,也有在固定酬金之外,再根据工程质量、工期和降低成本情况另加奖金的。在这种情况下,奖金所占比例的上限可大于固定酬金,以充分发挥奖励的积极作用。

(3)成本加浮动酬金

这种承包方式要事先商定工程成本和酬金的预期水平。如果实际成本恰好等于预期水平,工程造价就是成本加固定酬金;如果实际成本低于预期水平,则增加酬金;如果实际成本高于预期水平,则减少酬金。这三种情况可用算式表示如下:

如果ca=c0,则c=ca+f(33-3)

ca

ca>c0,c=ca+f-δf(33-5)

式中c0——预期成本;

△f——酬金增减部分,可以是一个百分数,也可以是一个固定的绝对数。

采用这种承包方式,通常规定,当实际成本超支而减少酬金时,以原定的固定酬金数额为减少的最高限度。也就是在最坏的情况下,承包人将得不到任何酬金,但不必承担赔偿超支的责任。

从理论上讲,这种承包方式既对承发包双方都没有太多风险,又能促使承包商关心降低成本和缩短工期;但在实践中准确地估算预期成本比较困难,所以要求当事双方具有丰富的经验并掌握充分的信息。

(4)目标成本加奖罚

在仅有初步设计和工程说明书即迫切要求开工的情况下,可根据粗略估算的工程量和适当的单价表编制概算,作为目标成本;随着详细设计逐步具体化,工程量和目标成本可加以调整,另外规定一个百分数作为酬金;最后结算时,如果实际成本高于目标成本并超过事先商定的界限(例如5%),则减少酬金,如果实际成本低于目标成本(也有一个幅度界限),则加给酬金。用算式表示如下:

c=ca+p1c0+p2(c0-ca)(33-6)

式中c0——目标成本;

p1——基本酬金百分数;

p2——奖罚百分数。

此外,还可另加工期奖罚。

这种承包方式可以促使承包商关心降低成本和缩短工期,而且目标成本是随设计的进展而加以调整才确定下来的,故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双方都不会承担多大风险,这是其可取之处。当然也要求承包商和建设单位的代表都须具有比较丰富的经验和充分的信息。

5、按投资总额或承包工作量计取酬金的合同

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和材料设备采购供应等项承包业务。即按概算投资额的一定百分比计算设计费,按完成勘察工作量的一定百分比计算勘察费,按材料设备价款的一定百分比计算采购承包业务费等,这些都要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

6、统包合同

统包合同即“交钥匙”合同,其内容见上文“建设全过程承包”一节。下面说明达成统包合同与确定包价的一般步骤。

第一步,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商作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承包商在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同时,提出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所需的时间和费用。

第二步,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商作初步设计并着手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

第三步,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商作施工图设计并着手组织施工。

每一步都要签订合同,规定支付给承包商的报酬数额。由于设计是逐步深入,概预算是逐步完善的,而且建设单位要根据前一步工作的结果决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所以不大可能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按量计价合同或单价合同等承包方式;在实践中以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者为多,至于采用哪一种成本加酬金合同,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双方协商确定。

农田水利工程承包有几种方式?

一、农田水利工程承包有几种方式? 1、总承包 项目法人与承包商直接签订的关于某一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的协议。签订总 承包合同 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 招标 、 投标 、评标和谈判协商,最终由项目法人与承包商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总承包合同的当事人是总承包商和项目法人。项目中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只能在项目法人与总承包商之间发生。 2、分项承包 项目法人与各分项工程承包商分别签订的某一分项工程的协议。各个承包商分别对项目法人负责。整个工程可以约定由项目法人或其中一个主要承包商管理协调。分项承包合同的优点在于给项目法人充分的灵活性,获得最好的专业承包商以及缩短工期、节省由总承包商再分包的费用等。但若缺乏管理能力,就会带来严重困难和复杂问题。 3、分包 总承包商在与项目法人签订某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之后,总承包商将该工程项目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一单项工程分包给分包商完成而与其签订的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的当事人是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只能在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发生;项目法人与分承包商之间不直接发生 合同法 律关系。但是,分承包商要间接地承担总承包商对项目法人承担的相关工程项目的义务。 4、转包 承包商甲向项目法人承包了某一工程项目之后,又将该工程项目转包给承包商乙,并与其签订的 工程承包合同 。转包合同与分包合同不同,它的特点是由承包商甲与项目法人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与承包商乙,即 合同当事人 的权利和义务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乙之间发生效力。 二、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要注意什么? 1、工程承包内容方面要尽量写详细、全面:比如主体、内外抹灰、外墙贴砖、屋顶(保温、防水。),假如有图纸的话,要对承包的图纸内容进行说明,以免落项造成后期费用方面的矛盾。 2、工程承包价格要写明,如果是包死价要写明此价格中包括的内容,不包含的内容,如果是建筑面积单价承包要说明建筑面积的计算原则。 3、工程工期要在合同中体现(如果有必要将奖罚条款列入合同中) 4、特殊说明的:例如有自行采购的材料要写进合同中。 综上所述,农田水利工程是农村的基础设施工程,通常政府部门作为发包人,将工程承包出去。双方签订合同,可以采取总承包或者分包等模式。如果是总承包,工程承包人是整个工程建设的组织者。由于水利工程还涉及到很多小工程,总承包人还可以继续发包。

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分包活动中,作为发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分发包人,作为承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分承包人。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建筑工程分包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类。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按照合同签订形式分为自由分包,指定分包和独立分包。劳务分包方式指自带劳务承包、零散的劳务承包、成建制的劳务分包。1、自带劳务承包是指建筑劳务分包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2、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雇用,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3、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是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承包劳务作业。

工程承包的形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用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由此可见,建筑工程施工的发包方式有两种:招标发包、直接发包。招标发包是指由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并编制反映其建设内容与要求的合同文件,吸引承包人参与竞争,按照特定程序择优选择,达成合意并签订合同。招标发包是建筑工程发包的主要形式。具体的适用招标发包的工程范围。根据《招标投标法》附则的有关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直接发包是指由发包人直接选定特定的承包人,与其进行直接协商谈判,对工程建设达成一致协议后,与其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式。我国只有少数不适用招标发包的特殊工程,才适用直接发包。综上所述,工程发包的方式主要是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根据工程的要求选择发包的方式,招标发包主要是根据工程利用竞争的方式进行这也是针对一些大的工程的发包方式,对于一些简单的工程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由双方签订合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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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后,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工程保修义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款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 ...
2023-11-22 16:49

分包工程款拖欠可以告甲方吗(讨要工程款的最快方法)

贵公司在诉讼或仲裁中可以将总包人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将甲方作为第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在诉讼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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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赔偿协议书怎么写一、概述交通事故处理赔偿协议书是用于解决交通事故赔偿问题的书面协议。在达成协议后,事故双方可以按照协议内容进行赔偿,从而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和法律诉讼。本文将详细介绍交通事故处理赔偿协议书的撰写方法,包括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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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2:45

承包人请求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下称质量保证金)的诉讼时效自何时开始起算?

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的保修期满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保修期由承包方和发包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进行约定,若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应自法律规定的最低保修期满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最高人 ...
2023-11-22 16:49

违法分包后拖欠工程款(违法分包后拖欠工程款施工总承包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在违法分包的情况下,依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之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法律依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 ...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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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伤残最低赔几万1、工伤9级伤残赔偿9万。具体赔偿标准如下: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九级伤残最低赔几万 九级伤残城镇的能赔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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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3:49

农村土地使用权允许买卖吗

农村土地使用权不允许买卖,但可以出让。根据法律规定,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将其交由单位或个人使用。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 ...
2023-12-29 14:47

签订合同时承包人不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竣工验收时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无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
2023-11-22 16:39

工程款拖欠几年失效(工程款拖欠最快解决方法)

政府工程拖欠工程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工程款超过三年可以起诉吗工程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 ...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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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前发包人已经投入使用,能否以工程未经过竣工验收拒付工程款?

不能。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 ...
2023-11-22 17:00

个人讨要工程款的最快方法

拖欠工程款可以通过协商诉讼或仲裁的方式执行,债权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除协商外,可以请求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或就工程款拖欠具体事项到仲裁机关请求仲裁,以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工程款,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双方应 ...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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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承包人是否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可以。发包人应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
2023-11-22 17:00

工程款价差调整的方法(工程价款价差调整的方法有)

工程价款价差调整的主要方法1.工程造价指数调整法这种方法是甲乙方采用当时的预算(或概算)定额单价计算出承包合同价,待竣工时,根据合理的工期及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所公布的该月度(或季度)的工程造价指工程合同价数,对原承包合同价予以调整, ...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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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的,是否可以补办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的,可以补办。根据法律规定,承包人丢失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权证的,可以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换发、补发,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
2023-12-08 14:53

拖欠劳务承包人的工程款怎么办,劳务合同拖欠工程款属于什么纠纷类型

5、工程完工后,拖欠工程款,属于欠款纠纷,如能协商解决则协商,如不能则诉讼解决,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劳务合同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侵权纠纷,拖欠工程款属于什么纠纷1、属于民事纠纷,发生工程款纠纷,当事人应当积极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可以 ..., ...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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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上设有抵押权的,承包人能否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可以。承包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承包人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 ...
2023-11-23 16:41

静压桩机工程款交税(静压桩工程量的计算方法)

建设单位人员在进行静压桩机操作中,一般操作规程情况如下:(1)静压桩机安装地点应按施工要求施行先期办理,应平整场地,地面应达到35kPa的均等地基承载力,4、静压桩沉桩控制应按设计标高,压桩力和稳压下沉量相结合的原则,并根据地质条件和设计要 ...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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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3-11-22 16:28

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前发包人擅自投入使用,能否以使用部分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向承包人主张权利?

不能,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 ...
2023-11-23 16:59

农村工程款承包方法(农村改厕工程可以承包吗)

采用这种承包方式,建设单位一般只要提出使用要求和竣工期限,承包单位即可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询价与选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生产职工培训、直至竣工投产,实行全过程、全面的总承包,并负责对各项分包任务进行综合管理、 ...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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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能否就其已完成工程主张工程款?

可以,但前提是已完工工程质量合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 未竣工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 ...
2023-11-23 16:53

拖欠劳务承包人的工程款怎么办

劳务工程款拖欠找哪个部门1、法律分析:工程款拖欠是可以去工程所在地的信访局和建设局投诉的,还可以凭借欠条、施工合同、竣工结算文件等证据并书写起诉状向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工程款拖欠要去信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建设 ...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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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人与被挂靠人间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无效。 注:挂靠是指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符合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项目并进行实际施工的行为。法律严格禁止挂靠。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 ...
2023-11-22 16:28

承包人索要工程款的诉讼时效起算点

法律主观:对于 工程欠款纠纷 的案件,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如果有证据表明在该期间内,债权人向欠款人主张了权利,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 工程质量标准 ,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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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凭发票能否认定工程款已支付?

不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涉工程款一般金额较大,且工程款的支付需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因此在实践操作中,付款方通常要求承包方或者施工方先提交应付工程款金额的发票,其后根据发票金额支付相应工程款。因此,仅凭发票难以认定已经支付工程款,付 ...
2023-11-23 16:47

个人的承包工程款拖欠怎么办(个人拖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

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反分包或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包括开发商、政府、项目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几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为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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