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了工伤认定需要医院什么材料(报工伤认定需要医院什么材料)
工伤去做伤残鉴定需要些什么材料
工伤去做伤残鉴定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劳动关系证明、收入证明等。同时,还需要提供职业病检查或其他专科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治疗记录。
工伤赔偿包括工伤医治期间的伤病医疗费和工伤损失期间的伤残赔偿金。在申请伤残鉴定时,需要提供一些材料来证明自己的工伤情况以及伤残程度,包括:1. 医疗证明:包括住院记录、手术记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证明工伤事实和受伤部位及治疗情况。2. 劳动关系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卡、社保证明等,证明受伤当时的劳动关系和工资收入情况。3. 收入证明:包括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银行流水单等,证明受伤前后的收入变化情况。4. 职业病检查或其他专科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治疗记录:如果受伤与职业危害因素有关,需要提供职业病检查或职业病鉴定等资料来证明。通过以上材料的提供,可以协助工伤评定委员会了解受伤情况和伤残程度,从而作出公正的工伤赔偿决定。
如果在申请伤残鉴定时无法提供某些材料怎么办?如果无法提供某些必要的材料,可以在申请伤残鉴定时说明原因,并提供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同时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是否有其他途径补充证明材料。
工伤去做伤残鉴定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劳动关系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如果无法提供某些必要的材料,则需说明原因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通过材料的提供来证明自己的工伤情况及伤残程度,从而获得公正的工伤赔偿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报工伤需要医院提供什么材料
法律主观:
报工伤需要医院提供材料主要是:伤害部位和程度的诊断证明;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票据、病历、清单、处方及检查报告;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骨折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工伤鉴定时需要提供的材料由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医院出具的各项诊断证明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做工伤鉴定之前应该先做工伤认定,因为确认属于工伤的,有关部门才会受理工伤鉴定申请,做工伤鉴定要等到病情稳定之后。
一、骨折工伤工伤鉴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工伤赔偿项目怎么确定?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三、处理工伤事故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处理工伤事故期间公司不可以辞退员工,根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如果病情稳定以后,职工认为影响到了本人的劳动能力,可以准备相关材料,申请工伤鉴定工伤事故,造成职工残疾的,除了一般的赔偿项目,还要支付辅助器具费,伤残津贴,因为工伤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获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认定医院需要出具什么证明
职工遭遇工伤,医院要出下列证明:疾病诊断证明;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证明;以及医疗费的收款凭证证明等。在申请工伤认定和获取工伤赔偿时都需要当事人去医院依法收集相关的证明材料。
没出院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有工伤认定需要准备的材料来看,申请工伤认定不需要病例,所以有无病例并不影响,因此,在住院期间也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认定需要准备的材料1、按要求填写的《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死亡)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相关病历复印件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及病历,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5、企业申请认定工伤的,应提交《工伤事故报告书》原件并加盖公章6、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登记证明(可到工商局或市场安全监管局查询)7、关于工伤的证人证言(证明人必须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并签名按指纹,复印身份证)等等。
工伤认定时间是多久?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保险医院需要开什么证明
1、工伤保险医院所需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社保工伤赔偿流程:
2、工伤认定
(1)申请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市、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2)申请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相应材料。
(3)申请时间。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流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工伤鉴定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申请材料:
工伤认定决定;
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申请重新鉴定,此为最终鉴定。
4、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按照表列填写好)需要盖好公司的章;
(4)工伤鉴定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原件正反复印件一份签好名;
(6)银行卡复印件一份签好名;
(7)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8)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9)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10)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11)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12)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5、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1)工伤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提交补正材料通知书》;
(2)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6、受理
(1)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2)经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范围的,则书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7、调查核实
(1)根据需要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存有疑问的,则进行调查核实;
(2)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发生争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出《举证通知书》,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8、行政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行政决定。
9、送达
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医院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工伤医院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工伤医院需要提供三种材料:
(1)医院需要出具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同时劳动者还应当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
(3)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工伤保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工伤事故报告,证人证言。例如签名、按手印、联系电话。
工伤需要在医院打什么证明
工伤需要在医院打的证明: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申请劳动能力复查的资料:
1、《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有些地区的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重新鉴定还须提供原工伤认定书、工伤鉴定结论及工伤复查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
4、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5、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报告单;
6、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医院要出什么证明
工伤医院要疾病诊断证明。
职工遭遇工伤,医院要出下列证明:疾病诊断证明;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证明;以及医疗费的收款凭证证明等。在申请工伤认定和获取工伤赔偿时都需要当事人去医院依法收集相关的证明材料。
工伤的认定标准为:
1、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内因工受到事故伤害;
2、从事工作相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时,因工受伤或遭受事故失踪的;
6、上下班路上,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而受伤;
7、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的程序如下:
1、申请人备齐工伤认定申请表和职工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机构决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4、机构经审查和调查取证,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依法将认定文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工伤医疗费用的垫付如下:
1、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3、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综上所述,工伤医院要疾病诊断证明。职工遭遇工伤,医院要出下列证明:疾病诊断证明;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证明;以及医疗费的收款凭证证明等。在申请工伤认定和获取工伤赔偿时都需要当事人去医院依法收集相关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