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做财产保全和不做的区别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1.29
197
要是申请人没有提供担保,这个时候人民法院可以驳回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在申请的同时需要按照要求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担保,而之后也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才行,3、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财产保全和执行冻结有区别吗财产保全和执行冻结有区别,具体如下:1、严格意义上是不一样的,财产保全有起诉期限的限制,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曰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和执行冻结有区别吗

财产保全和执行冻结有区别,具体如下:

1、严格意义上是不一样的,财产保全有起诉期限的限制,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曰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由申请人予以赔偿。所以如果你已经申请了财产保全,那么必须在30日内提起诉讼;

2、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冻结存款(账户)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一年,查扣动产期限最长可以为二年,查冻其他财产(如房地产、股权等)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续封、续冻、续扣的期限可以保持不变。

保全财产需要条件如下:

1、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这种可能性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

2、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单纯的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判决不具有给付内容,根本不发生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危险,不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但是,在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中兼有给付之诉内容的,可以适用于诉讼财产保全制度;

3、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4、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综上所述,资产保全是限制对方直接对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所有权,资产冻结是限制对方对财产的占有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论述诉讼中财产保全与诉前财产保全的区别

法律主观:

是: 1、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 财产保全 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 诉讼 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不得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2、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起诉前向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对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的要求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没有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有关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不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在申请的同时需要按照要求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担保,而之后也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才行。要是申请人没有提供担保,这个时候人民法院可以驳回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当然,如果本身就不满足条件要求的话,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也是不会得到批准的。

法律客观:

《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 民事诉讼法 的有关规定。

财产保全与不保全区别

法律主观:

合同保全与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不同的。 所谓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 诉讼过程中 ,为了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而对当事人的财产和争议的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它是程序法所规定的措施,一般都需要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而合同的保全,只是实体法中的制度,它是通过债权人 行使代位权 、撤销权而实现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财产保全的利与弊

财产保全的利与弊相关内容如下:

一、利

1、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当被告或被申请人有财产纠纷时,财产保全可以帮助原告防止被告或被申请人转移、隐匿财产,确保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2、确保司法公正:通过财产保全,可以保证裁决结果的公正性,防止被告或被申请人利用不当手段影响裁决结果。

3、减少诉讼成本:财产保全可以减少诉讼成本,因为一旦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财产被查封、冻结,原告就不需要再投入更多的资金和人力去追索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财产。

二、弊

1、被告或被申请人的经济损失:财产保全会对被告或被申请人的经济利益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因为他们的财产被查封、冻结,导致他们无法正常使用这些财产,甚至可能导致他们无法正常经营和生活。

2、被申请人承担的风险:如果财产保全错误,被申请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损失,因为他们无法正常使用自己的财产。

3、对申请人权利的限制:在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人可能会受到一定的权利限制,如不能随意变更财产权属等。

4、对申请人利益的影响:在财产保全期间,如果申请人无法正常使用自己的财产,可能会对其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财产的含义

1、财产是指拥有金钱、物品、不动产等物质财富,通常被用来表示一个人或团体的财富和资产总和。这些财产可以是实物、金融资产、房地产等,也可以是知识产权、股票等有形或无形的资产。

2、财产可以分为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个人财产指的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私有物品、房产、土地、车辆等。共同财产则是指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包括婚姻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共同经营的事业等。

3、财产可以用于日常生活的消费、投资和储蓄,也可以用于购买房产、车辆等固定资产。除此之外,财产还可以用于继承、赠与等法律行为。

4、财产的价值可以因为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而波动,也可以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升值或贬值。例如,房地产的价值可能会因为市场的供求关系变化而波动,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房产的价值也可能会升值或贬值。

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区别

一.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概念

中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的财产保全后在作出判决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标的采取限制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需要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才能作出生效判决。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瞒、转移或者挥霍有争议的财产或者将来要用于执行的财产而不加以制止,不仅会激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还可能妨碍生效判决的执行。一些有争议的对象,如水果、水产品等。都容易腐烂变质,所以必须及时处理,以节约价格,减少当事人的损失。

二、诉讼前财产保全概念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如果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将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的权利。

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紧急保全措施,其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免受不可挽回的损失。比如双方签订购销合同,买方按约定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150万元。事后发现供应商欺诈,根本无法履行合同,已支付的货款可能会被转移。如果不及时采取强制保全措施加以控制,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由于从债权人提起诉讼到法院受理需要一段时间,因此法律有必要赋予利害关系人请求法院保全可能被及时转移的财产的权利,以备不时之需。

三、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财产保全的区别是:

1.申请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在诉讼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中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是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法院不得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2.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不一样。诉讼财产保全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适用;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向诉前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3.对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的要求不同。人民法院裁定为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如果没有提供担保,申请将被拒绝。未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不得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不提供担保。诉讼前,申请人必须提供财产保全担保。如果没有提供担保,申请将被拒绝。

诉讼保全和强制执行的区别

法律主观:

(一)诉讼保全采取的各种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固定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限制了被执行人其享有的对第三人到期限债权的请求权,为执行提供了可靠的物质基础。同时,义务人基于诉讼保全所带给其的压力,很可能促使其自觉履行裁判确定的给付内容,从而减轻了执行工作的压力。 (二)诉讼保全的实施可以减少或免除对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状况的调查取证工作。如此,既节省了人力、物力、财产,又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的效率。反之,若在执行之中对被执行财产的采取强制措施,当事人(权利人)将负担大量举证工作, 法院 查证工作也相应加大,严重影响执行效率、执行效果。 (三)由于在审判环节已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了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故在执行中无需再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这样即减少了执行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缩短了执行周期。反之,只能按法定执行程序,进行每个环节的工作。 (四)减少 执行异议 的提出。因诉讼保全阶段,法律已经赋予当事人申请复议权。申请理由成立的,作出新裁定,撤销原保全裁定。申请理由不成立的;驳回其申请。因此,被执行人在执行阶段对诉讼保全裁定就不能再提出异议,即使提出也应予以驳回。 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执行难亦成为全国法院普遍存在的现象。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最重要原因之一即是当事人与法院均未有充分利用好诉讼保全的法律制度。探究这一制度的立法目的不难看出,诉讼保全就为了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实施而确立的,对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具有同等重要作用。本文拟作些粗试探析,共同仁参考。 二、执行与审判的内在联系 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定的程序,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内容,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本文仅探讨法院裁判文书的执行问题)。执行程序是实现民事权利义务的程序,在一定程序上是审判程序的继续。因为审判程序是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审判的结果即生效的裁判所确认权利义务的内容能否得到及时,有效地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强有力的执行。执行是审判程序的任务得以实现的有力手段,是审判价值得以彰显的有效方式之一,二者具有内在的统一性。若生效的裁判确定的内容得不到及时、有效地执行,司法裁判的公正、公平、社会正义的保障,将在打折扣。同时,执行也是法律的公平、正义的最佳途径之一。执行与审判的统一性另外还表现在,执行工作有效进行需要必备地执行条件、执行环境及当事人较高法律意识和道德标准。就执行条件而言,笔者认为,执行条件最主要是指被执行人有无可供执行的价值最大化的财产或相关的财产权益。被执行人的财产大多数民政部下是在被执行自身控制之下。而在被执行人不自觉履行裁判确定的给付内容时,极有可能使其财产及相关财产权益发生变动,直接的后果是降低、甚至丧失原本存在的执行条件,继而影响了法院裁判的公信力,损害了国家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为防止、杜绝该情形的出现,我国立法机关在我国 民事诉讼法 的设置上确立了诉讼保全的法律制度。诉讼保全即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人民法院的判决能够顺利实施,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在必要时依职权决定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该制度的确立为法院执行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因此,在审判程序中民商事权利人及人民法院应充分利用这一制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保证法院的裁判在社会实践中能得到真正的实现。综上,执行与审判虽具有各自的独立性,但独立不等于孤立,二者又是相融统一的,审判中孕育着执行,执行是审判的继续(在一定程序上),带有执行意识的审判,才是真正的审判,彻底的审判,公正、高效的审判,社会正义亦才能得到切实的保障。因此,在审判活动中要强化执行意识,强化诉讼保全意识。 三、诉讼保全在执行实务的动用考察 执行实务中发现在审判环节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案件比例普遍较小。从我院去年至今年上半年所立的上千件执行案件来看,仅有七八十件实施了诉讼保全。同时所采取的保全措施的种类较为固定,主要是查封义务人的房地产、冻结存款、保险金等。已实施诉讼保全的裁判案件在执行中基本上得到较好的执行,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具体表现为,有的案件在法院向义务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后,迫于诉讼保全措施的实施,义务人能自愿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如(2003)睢法执第95号执行案件,由于在审判阶段权利人孙*英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法院依法冻结义务人马-建对中国**保险 公司 睢宁县 支公司享有的保险金赔偿款3万元。后在执行中,义务人马*强接到法院的执行通知后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自觉履行了裁判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该案得到顺利地完全执结。有的案件,被执行人不积极履行义务,执行员根据诉讼保全采取的强制措施,及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存款或收入采取拍卖、变卖、划拨、提取等措施,使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执行。但有的案件加实施诉讼保全,但由于1、保全标的交易能力差,即在市场上属滞销商品;或者保全标的购买环境差,如无安全感、商机低下等;还有的保全的财产根本就没有市场,如农村的房地产,临近报废的车辆、设备等。2、保全措施的不适当,如应采取扣押措施而采取查封措施,降低对义务人财产的控制程度等。3、就同一案件采取保全措施的单一性,如对义务人的财产仅采取查封或扣押或冻结等单一措施。若义务人具有多种可供执行财产,在诉讼保全时可采取多种保全措施,即在裁判确定的给付范围内,可以查封义务人相关财产,也可以扣押、冻结义务人的其他财产,或限制义务对其到期收益的支取,或根据权利人的申请,限制义务人的 债权人 对义务人清偿到期债务。另外,对裁判担保人承担 民事责任 的,缺乏对担保人的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以上诸原因都将障碍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强化诉讼保全,促进有效执行 通过上文的确分析,可见诉讼保全具有强大执行功能。如何彰显诉讼保全的执行功能,笔者认为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审判法官应增强执行意识。因为,审判的价值最终不是体现在依法确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是体现在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地实现;只有得到及时地实现,才是真正做到了依法保护权益人的合法权益。而执行是实现审判价值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因此,在诉讼阶段审判法官对当事人就诉讼保全的法律制度应积极主动向其进行释明,使权利人都能依法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或者法院在查清义务人有可供待以执行的财产时,依法职权及时采取诉讼保全。其次,对保全的标的物应追求其价值、利益的最大化,不要盲目保全。如一个处在农村的义务人,对其生活居住的房屋无保全的必要,而要求申请人调查其有无存款、到期的收益或义务对第三人有无到期债权等,同时,保全时还应选择那些价值大,或者易变现、变现率高的财产进行保全。最后,就同一案件,在采取保全措施时,各种措施可以并用,即对义务人各种不同的财产类型可以同时采取不同的措施予以保全,不能怕麻烦、就案审案,强调对某种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另外,还应注重对担保人的财产进行诉讼保全。诉讼中,审判法官往往注重对主 债务人 的财产进行保全,对次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的意识不强,往往被忽视。若是一个多被告案件,在当事人(权利人)的诉讼请求范围内,应尽可能选择财产状况好的被告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或法院依职权决定诉讼保全,若多名被告的履行能力均较差,即使其财产状况都不好,也应分别对其采取保全措施。 注:在强化诉讼保全制度执行的同时,建议对审判法官建立激励机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申请资产保全与未申请保全的人在资产分割上有区别吗?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参与分配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的债权与其它普通债权相比,并不具有优先性,理由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有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可见,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财产流失,避免执行落空,并没有赋予保全申请人优先权;在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情况下,债权人更没有理由因法院的职权行为而取得优先权。

做财产保全和没有做财产保全有什么区别吗

诉讼财产保全一般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这段时间内,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这种可能性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有些案件的审理需要较长时间,而争议的财产有的易于变质腐烂。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处理变卖,折价保存。第二,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单纯的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判决不具有给付内容,根本不发生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危险,不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但是,在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中兼有给付之诉内容的,可以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第三,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第四,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非受诉人民法院也不得受理申请。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为防止因保全错误被申请人造成损失,而申请人又无力赔偿的情况出现,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虽然无紧急情况,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也应尽快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付诸执行。

建议朋友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如果你想规避一些法律弊端他们会给你一条出径的•不过你要破费一点mony了。愿朋友好运吧。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交通事故人伤九级伤残能赔多少钱?1、停工留薪期 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 不变,和受伤前一样享受工资待遇。 总体而言,九级伤残,最终的赔偿金额大致在10万元左右。2、根据交通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一级伤残赔偿金额为50万元以上,二级伤残赔偿金额为3 ...

北京交通律师24小时咨询

11-22 13:49

个体户怎样能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只有是夫妻一方在婚后所得,才能将其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一方或者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2023-12-12 14:49

仲裁案件如何申请财产保全(仲裁案件如何申请财产保全流程)

劳动仲裁如何申请财产保全流程法律主观: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 诉讼 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中华 ...
法律
956热度
交通事故处理赔偿协议书怎么写一、概述交通事故处理赔偿协议书是用于解决交通事故赔偿问题的书面协议。在达成协议后,事故双方可以按照协议内容进行赔偿,从而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和法律诉讼。本文将详细介绍交通事故处理赔偿协议书的撰写方法,包括协 ...

北京交通律师24小时咨询

11-01 12:45

根据离婚协议书进行财产分配吗

是根据离婚协议书进行财产分配,前提是夫妻二人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的婚姻关系。如果二人是诉讼离婚,则无需根据离婚协议书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法院在判决离婚问题时,会一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
2023-12-13 15:47

原告做财产保全和不做的区别

要是申请人没有提供担保,这个时候人民法院可以驳回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在申请的同时需要按照要求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担保,而之后也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才行,3、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 ...
民事
197热度
你知道一审裁定之后可以上诉吗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一审裁定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初次审理后作出的裁决。对于一审裁定,当事人有权提起上诉,以寻求更高级别的法院进行二审。本文将围绕一审裁定及上诉的相关问题展开讨论。一、一审裁定的法律效力一审 ...

北京交通律师24小时咨询

11-03 11:39

交通事故中,保全财产需要注意的是什么

如有疑问,可前往国贸附近的立帮律师团询问交通事故如何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对方车辆,需要注意什么一、交警扣车与放车: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 ...
法律
623热度
一审裁定不满意,还能上诉吗?在面对一审裁定时,许多当事人可能会对其结果感到不满意。那么,一审裁定不满意,还能上诉吗?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展开讨论,分析一审裁定的法律效力及上诉的途径和程序,并通过真实案例还原一审裁定不满意后上诉的流程和 ...

北京交通律师24小时咨询

11-03 11:41

离婚财产另案处理的可能性大吗

离婚财产另案处理的可能性是不大的,一般来说,法院在判决离婚的同时会处理好财产的分割或者子女的抚养问题,因为离婚案件是比较特殊的案件,属于复合诉,就是说法院在一个案件当中要同时处理多个问题。除非在原告的诉讼请求当中根本就没有财产分割 ...
2023-12-13 15:37

原告申请保全是什么意思(原告申请保全是什么意思啊)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申请人(原告)向法院申请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和,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给付之诉的案件中,为了保证将来发 ...
民事
912热度
本文将对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多少钱大概,车祸九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进行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23年,对于九级伤残的受害者,保险公司应当为受害者的医疗费用、丧葬费用、死亡补偿金以及其他损失承担相 ...

北京交通律师24小时咨询

11-22 14:01

合同的责任与义务有哪些区别

合同的责任与义务的区别: 1、义务是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的限制和约束;责任是行为人由于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或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2、义务可以通过义务主体自觉履行而完成;而责任需由国家机关来追究。 3、义务并不必然同不利后果相 ...
2023-12-14 16:01

诉前保全申请书模板(财产诉前保全申请书模板)

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的账户___________,存款_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活期账户:____银行_______分行开户,存款不详,卡号___________,账号____ ...
民事
21热度

交通事故中,保全财产需要注意的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中,保全财产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及时报案:如果您的车辆、物品等被盗窃或者抢劫,应该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以便警方能够尽快采取措施保护您的财产安全。 2.提供担保:如果您需要保全对方的财产,需要在申请书上提供相应的担保,例 ...
2023-09-21 16:39

破产财产和债务人财产的区别是什么(破产财产与债务人财产的关系)

破产程序的主要目的就是对债务人财产进行分配,以清偿破产债务,满足债权人的破产债权,因此破产程序的本质要求之一便是将破产财产通过变价、以金钱方式对于破产债权进行清偿,这就要求债务人财产在法院作出破产宣告后被称为破产财产,并且具有可分 ...
民事
273热度

债权人是否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债权人不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人私自扣押债务人财产的行为是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应当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合理合法的方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 ...
2023-12-07 16:11

被原告起诉冻结了我的财产(起诉离婚被告可以冻结原告财产吗)

1、原告在起诉前或者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依法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一般司法冻结银行卡不会自动解冻的,只能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将银行账户解冻,原告和被告双方都没有权利自己解冻,因欠钱被法院起诉账户冻结了的,当事人应当 ...
民事
422热度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量刑标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指的是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
2023-12-13 15:27

原告解除保全需要多久(原告解除保全申请书)

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解除保全都是几天解开的解除保全措施需要多长时间取决 ...
民事
164热度

离婚的财产保全的程序是什么

离婚财产保全的程序: 1、申请人将保全申请书和可供保全的被保全人财产信息提交立案庭,并交纳保全费用; 2、立案庭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3、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法院应当解除 ...
2023-12-07 16:31

保全在先的债权优先受偿吗,保全财产有优先权吗

法律分析:如果申请执行的财产没有担保物权的,申请财产保全的一方优先受偿,财产保全是否有优先权法律主观: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没有优先受偿权,而强制执行和申请保全的,对财产没有优先受偿权,而强制执行和申请保全的,对财产没有优先受偿权,民事诉讼 ...
刑事
343热度

精神病的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精神病的离婚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有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女方、子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夫妻各自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 ...
2023-12-13 15:37

法院保全结果告知原告吗(法院保全的财产被转移,原告怎么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 ...
合同
584热度

离婚的财产保全能否执行

离婚的财产保全能执行。法律规定,如果因配偶有转移、隐匿、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会受到损害的,那么当事人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向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职权查 ...
2023-12-13 15:32

诉讼前财产保全流程(诉讼前财产保全流程是什么)

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开庭前申请财产保全流程法律主观:符合诉前财产保全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不过人民法 ...
法律
510热度

感情不合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如何分

感情不合女方提出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各自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 ...
2023-12-12 14:44

被告需赔原告诉讼费的法律(被告与原告的区别)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 ...
合同
628热度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样救济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其撤销权,如果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 ...
2023-12-11 16:03

怎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怎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书)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认为自己的权益被申请人侵害时,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财产保全时还需要提供担保,如不能提供担保,法院有权驳回申请人的申请,2、 准备财产保全所需的担保原告向法院 ...
法律
102热度

债权人要求冻结债务人财产该怎么申请

债权人要求冻结债务人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 ...
2023-12-19 13:59

公司债务诉讼怎么去申请财产保全,公司债务纠纷怎么办

公司债务纠纷要怎么申请财产保全1、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怎么走(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5、法律主观:公司欠钱不还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这是最便捷的方式,4、申请财产 ...
债权
576热度

原告保全的房子是案外人购买

(三)申请财产保全超标的这类案件,只有诉讼当事人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诉讼请求范围与法院生效判决产生“不合理”的偏差的情况下,该超出诉讼请求范围内的财产保全申请行为才违法,即可推定其存在主观上的过错,至于因错误财产保全造成的后果 ...
民事
293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