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怎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书)
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是什么?
申请财产保全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接受起诉状的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人还需要提供明确的证据,如被告名下有无房产,车辆,股权,银行存款等情况;申请财产保全时还需要提供担保,如不能提供担保,法院有权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一、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是什么?
1、摸清被告财产状况
原告(起诉方)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尽最大可能摸清被告(被起诉方)财产状况,如有无房产、车辆、股权、银行存款、支付宝存款等等,只有在原告清楚地知道要保全被告哪些财产时,法院才会受理诉讼保全申请,并按原告的要求查封、扣押或冻结被告的财产,防止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
2、 准备财产保全所需的担保
原告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是需要提供担保的,申请保全被告多少财产,就需要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担保可以是现金、银行保函、车辆、房屋等等,具体应结合自身情况及当地法院实际要求而定。如果原告无法提供担保,法院会驳回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确定担保数额的参考标准:
(1)保全银行账户资金的,不超过被保全资金的30%;
(2)保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不超过被保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同期市场交易价格的30%;
(3)保全车辆、机器设备等动产的,不超过被保全车辆、机器设备等动产查封期间的折旧费用;
(4)保全非上市公司股权或投资权益的,不超过被保全股权或投资权益出资金额或者转让金额的30%;
(5)保全古玩、字画、知识产权等其他财产的,不超过被保全财产市值估价的30%。
3、正式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写的内容:
a.申请保全人的身份证明、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b.申请财产保全的事实与理由;
c.争议标的或者请求事项;
d.具体明确的被保全财产;
e.保全担保财产证明或者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保全担保的理由;
f.其他需要记明的事项。
(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原告是个人的,交身份证及复印件;是法人的,交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被告是个人的,打印常住人口信息表,如被告为夫妻,需证明夫妻关系;
是法人的,提交在工商局打印的企业机读档案资料。
(3)申请保全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材料如是房屋的,可到房产交易中心打印房地产登记表,需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提供房地产权号,缴纳工本费。
(4)担保函
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必须亲自到法院签字。
(5)担保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材料
如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法院裁定执行
法院收到原告申请材料后,一般会在48小时内裁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一旦法院裁定受理后,就会立即执行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按照原告要求查封、扣押或冻结被告相应的财产。
二、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有什么?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时,必须具有给付的内容,才能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认为自己的权益被申请人侵害时,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怎么做具体流程
诉前财产保全的具体流程:
1、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能受到损害时,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2、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
3、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4、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需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
1、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所需材料;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资格证明。申请人依法享有权利的证明、侵权的证据或者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合法利益的证明。
2、如实填写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述明申请人及答辩人的姓名及地址。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和证据、事实和理由等。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证据保全必须详细说明要保全的证据。
3、提供保全担保,必须写明担保人和被担保人的名称和地址、担保内容、用于担保的财产名称和担保金额。保证人应当在担保书上签字盖章,并提交保证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和抵押物权属证明原件。
4、担保财产的所有权和价格证明。用于担保的财产可以是现金、房产、车辆、股票及其他依法明确权属和流通的财产。担保人必须对担保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且无担保或被执法部门查封。担保财产的所有权证书必须与原件核对。
5、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综上所述,诉前财产保全的具体流程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能受到损害时,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需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详细流程
1. 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部门提交诉前保全申请书及立案所需全部材料。
2. 立案部门审查如符合立案条件及诉前保全条件的,即接收材料。
3. 立案部门组成审判合议庭对立案及诉前保全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预交保全费。
4. 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对于保险公司出具保函的格式内容有特定的要求,故,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服务时,需要求保险公司按照法院的保函样式出具保函。
5. 立案部门审判合议庭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保全裁定,具体由立案部门审判合议庭主审法官出具。
6. 立案部门应当及时送交立案部门编立“执保”字案号的执行案件至执行局,执行局立即采取保全措施(查封、冻结、扣押)。
7. 申请人自诉前保全执行终结之日起 30 日内向立案部门重新递交立案材料进行立案,预交案件受理费,并将受理费缴费凭证复印件交至作出保全裁定立案部门主审法官处。
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
法律主观:
在财产诉讼关系中,为了之后判决的财产执行,一般原告会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一、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怎么走(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二)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申请人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够的,可以尝试悬赏方式。但目前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举报网为代表的公务悬赏,和以蒲公英协作网为代表的民间悬赏,均未支持在诉讼阶段悬赏。申请人可以自己尝试登报等方式进行悬赏。(三)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五)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继续保全,否则将自动解除。(六)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财产保全复议后能上诉吗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相关法律规定: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不管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是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裁定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2、《民事诉讼》第九十九条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3、《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六》规定,对当事人不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及时审查。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4、《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19条规定,受诉人民法院院长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发现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确有错误的,应当按审判监督程序立即纠正。三、财产保全担保申请书怎么写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请求事项: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写明财产的位置、数量、金额等情况,申请采取的措施)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纠纷,已向你院提起诉讼(或即将提起诉讼),(写明请求保全的原因)。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1.2.特此申请。此致______人民法院申请人:____(签字或者盖章)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能给大家解答疑问。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不知道被告具体的财产情况如何诉做讼前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人民法院根据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保全裁定的,在裁定执行期间,保全申请人可以向建立了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人申请查询的,执行法院可以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责令保全的财产或者保全金额范围内的财产,并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人民法院使用网络查控系统无法找到可供保全的财产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延伸信息: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提起诉讼之前或者之后,为保证将来生效的判决能够执行或者避免财产损失,而采取的限制处分当事人财产或者争议标的物的强制措施。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应当在诉前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三十日内不提起诉讼的,裁定保全被撤销。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的同时适用,也可以在起诉后适用。提供财产线索不同于执行。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阶段不会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财产,但申请人必须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以下几类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银行、户名、账号;2.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银联账户、网络财产;3.不动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姓名,最好有相关权利证书复印件;4.证券:已知债券品种或证券账号的记名债券;5.车辆:明确车牌号和车主姓名;6.股权:明确公司名称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7.其他产权:需提供相关权利证明材料。如果申请人不知道财产线索或者了解不够,可以尝试悬赏。但目前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实施的悬赏举报网为代表的官方悬赏和蒲公英合作网为代表的民间悬赏,都不支持诉讼阶段的悬赏。申请人可以尝试在报纸和其他方式提供奖励。来源: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复议案件的问题来源:百度百科-财产保全
在不知道被告财产信息的情况下,财产保全是不可能的。财产保全法的步骤:一、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应当在诉前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三十日内不提起诉讼的,裁定保全被撤销。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的同时适用,也可以在起诉后适用。第二,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阶段不会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财产,但申请人必须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以下几类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银行、户名、账号;2.不动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姓名,最好有相关权利证书复印件;3.证券:已知债券品种或证券账号的记名债券;4.车辆:明确车牌号和车主姓名;5.股权:明确公司名称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6.其他产权:需提供相关权利证明材料。如果申请人不知道财产线索或者了解不够,可以尝试悬赏。但目前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实施的悬赏举报网为代表的官方悬赏和蒲公英合作网为代表的民间悬赏,都不支持诉讼阶段的悬赏。申请人可以尝试在报纸和其他方式提供奖励。第三,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决的执行。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条件
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立案应提交如下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各一份;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的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及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身份的证明书;
3、受委托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应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4、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材料,如合同书、有关债权债务文书、结婚证等的复印件;
5、需查封的被申请人的具体财产线索及所有权证明和与申请查封的标的额相当的担保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按照我国的要求申请人此时必须要提供担保,同时提供担保的价值一般要与申请保全的财产价值相当。要是申请人不能提供担保,那法院可以驳回其在起诉之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至于诉中财产保全,如果人民法院没有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那此时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七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八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诉前财产保全详细流程
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法律措施,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利益,确保诉讼胜诉后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下面是诉前财产保全的详细流程:
1. 提出申请:当事人在诉讼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申请人有权利要求被申请人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申请人提出的财产保全请求与其权利主张有直接关系;被申请人存在财产损失的风险。
2. 受理申请: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如果受理,法院应当立即发出财产保全通知书,并指定执行法官。
3. 展开调查:执行法官应当在收到财产保全通知书后,立即前往被申请人的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调查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调查结果应当在3日内报告法院。
4. 制定财产保全方案:执行法官根据调查结果,制定财产保全方案,并报请法院批准。财产保全方案应当包括保全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保全期限、保全方式等内容。
5. 发出财产保全通知书:法院批准财产保全方案后,应当立即发出财产保全通知书,并通知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在接到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履行保全义务。
6. 向法院提供担保:如果被申请人认为财产保全方案会给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可以向法院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包括提供保证金、提供担保人等。
7. 财产保全的执行:在保全期限内,执行法官应当对财产保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被申请人不得处分被保全的财产。如果被申请人违反财产保全通知书的规定,执行法官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扣押、拍卖等。
8. 终止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期限届满,或者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法院撤销财产保全通知书,财产保全程序终止。
总之,诉前财产保全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措施,能够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在实践中,当事人应当认真了解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积极申请财产保全,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