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工程款开了票(预收工程款开票不确认收入)
收到工程款开具发票预缴税款怎么操作
收到工程款开具发票预缴税款操作,
先开立《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然后带上资料异地预缴税款,
依据《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二)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已经开发票预收工程款怎么记账处理
贵单位会计在第一次付款时候(其实这时候可以认定预付)则会计账务处理
①
借:预付账款-xx承建商
80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
依次
②
借:预付账款-xx承建商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③借:预付账款-xx承建商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④借:预付账款-xx承建商
12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
⑤借:预付账款-xx承建商
6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
最后工程结算时,会计人员依据工程结算书,以及承包商开局的发票,做
⑥
借:
相应科目
565000
(“相应科目”不是会计科目,这个要看贵公司的主业,)
贷:应付账款
565000
支付剩余款项时
借:应付账款
565000
贷:银行存款
205000
预付账款-xx承建商
360000
上面是一般做法,对于企业“预付账款”发生不多的企业可以直接做“应付账款”,也就是直接在“应付账款”的借反映,这个也没有问题。
上面“相应科目”和公司主业有关,例如公司主业和建筑无关,也就是说只是请外单位为自己修理房屋,固定资产大修理,前提是该建筑属公司所有,对与这种情况就要分清,首先要明确支出的目的是对固定资产进行修理,还是对其进行性能的改良。1、如果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使产品的质量实质性提高或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属于改良支出,应计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但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2、如果只是修理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费用。3、如果不能区分是固定资产修理还是固定资产改良,或固定资产修理和固定资产改良结合在一起,则企业应按上述原则进行判断,其发生的后续支出,分别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或计入当期费用。
我个人建议做增加固定资产原值,这样要在“在建工程”中核算然后有“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这样会计人员依据工程结算书,以及承包商开局的发票,做
借:在建工程-xx
(差额)
累计折旧
--(累计折旧额)
贷:固定资产
--(该项建筑原值)
同时
借:在建工程-xx
565000
贷:应付账款-xx
565000
然后
借:固定资产-xx
()
贷:在建工程-xx
(其借方余额)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收到的预收账款开发票了怎么做账
如果是先收到预收款,再开发票,分录是:
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开票时: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是收到钱的同时开发票,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销出去的货物尚未收到供货方发票,应暂估入库,并结转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扩展资料
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的区别:
1、应收账款是资产类科目。
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权。
2、预收账款是负债类科目。
预收账款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先收取的款项。企业在发货前预收的货款,应作为企业的一项负债。
3、销售的时候先收钱后付货的是预收账款,先付货后收钱的是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主要用于赊销,销售的时候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增值税",收款的时候,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如果已售出商品还没收到钱,计入应收账款的借方。
4、应收账款核算符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确认条件的所产生的债权,对债权人来说是一项资产.。
5、预收账款核算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根据合同协议约定预先收取的定金或预付款,对收款的企业来说,是一项负债.(也就是说在符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收入确认条件前收取的款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收账款
建筑施工方预收工程款开发票确认收入会计分录?
施工企业收到工程进度款已开发票应该确认收入。《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工程价款收入应于其实现时及时入帐。具体分为三种情况:(1)实行合同完成后一次结算工程价款办法的工程合同,应于合同完成,施工企业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结算时,确认为收入实现,实现的收入额为承包双方结算的合同价款总额。(2)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办的工程合同,应分期确认合同价款收入的实现,即:各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时,确认为承包合同已完工部分的工程收入实现。(3)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分段结算工程价款办法的工程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形象进度分次确认已完阶段工程收益实现。扩展资料收到工程款做会计分录:1、收到工程计量款。借:银行存款。借:其他应收款--工程保证金。贷:预收帐款--工程计量。2、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 税费等,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贷:银行存款。3、工程完工结算时,预收工程进度款全部结转到收入中。借:预收账款--工程款。贷:工程结算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