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债权转让协议(工程款债权转让协议书范本最新)
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的法律规定
工程款债权转让是建筑领域常见且极易容易纠纷的问题。《民法典》对债权债务转让有关问题进行了规定,依托并运用《民法典》的规定,方能更好处理好工程款债权转让有关问题,保障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发包人(债务人)的建议
(1)明确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545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金钱债务不得转让,但不得对抗第三人。虽然该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但是在当事人双方之间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据此,为规避风险,可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未经发包人同意而擅自转让工程款债权的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548条的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因此,若施工企业未经发包人同意将金钱债权转让至第三方,发包人可以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向受让人主张违约金。
如果是工程已经完工,那么对发包人的权益影响相对可控。但如果发生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将工程款债权转让给项目以外的第三人,那么导致项目范围内的可用资金流出,势必会对后续的正常施工造成影响,甚至由此引发蝴蝶效应。因此,建议发包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完工前工程款债权转让的高额违约责任,以及转让给非本项目相关分包分供方的高额违约责任,以此迫使承包人不敢随意转让工程款债权。
(3)签订书面文件
虽然通过上述两个方面的措施,可以降低和减少工程款债权转让的可能性,但并不能杜绝。因此若发生工程款债权转让,发包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出于谨慎原则,发包人应联系承包人和受让人进行当面确认转让事宜。各方主体到场后,发包人应要求债权转让双方当面签署相关文件,确保转让事实的真实性,并做好全程记录。在此基础上,发包人应与承包人就项目后续施工的安全、质量、工期等事项作出合理安排并签订书面协议。
(4)及时提出异议进行抗辩
如若债务人对债本身有异议的,债务人应向债权受让人行使其抗辩权。债权人有权对其享有的合法债权进行转让,债权转让应当以实际存在的合法债权为限。如果对转让金额、转让的债权性质有异议,则发包人应当及时提出异议、履行抗辩权。
对于债权受让人的建议
(1)做好尽职调查
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发包人无履行能力的风险,受让人在签订工程款债权转让之前,应尽量聘请专业团队参与谈判和调查,就施工项目的情况、债务人的相关情况、施工合同效力、工程款数额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查核实,避免出现不能转让、超额转让等问题。
(2)明确通知条款
(3)设置转让债权的瑕疵担保责任
在债权转让协议中,要求承包人声明转让的工程款债权无任何权利负担,也未与其他第三方就该债权转让达成过合意。避免因债权本身存在权利瑕疵或债权本身已经被转让,导致债权受让人的权利受损,甚至是落空。
(4)识别工程款的性质
债权本身是否有可能不具备让与性的,比如债权一旦被当事人双方已经约定为不得被让与,那么其也是不可被转让的,但是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内部的协议效力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如转让的工程款是人工费或质保金,则应当持谨慎态度,司法实践中可能将其被认定为不得转让的债权。
工程款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工程款债权可以转让,债权人转让部分或者全部债权的,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且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原施工合同约定不得转让工程款债权,再和别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是否无效?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相信很多朋友在生活中总是会遇到让自己非常困惑的问题,比如说当自己和原施工合同约定不能够转让工程款债权的时候,在和别人签订在在权转让协议是不是没有作用的?实际上,如果双方已经提前签订过相关的工程款债权相关协议的话,那么如果在签订就是没有效果的。
首先我们要明白这个问题,如果双方已经签署过相关的工程款,债权不得转让的话,那么如果即使这个时候双方再去签署其他的债权转让协议,都是没有任何效果的,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里面,原先的施工合同约定的相关协议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这个时候无论是谁都不能够说有权利去转让工程款债权,所以这个时候,哪怕在和别人签约了,相关的债权转让协议,都是没有任何效果的,哪怕是打官司,这也可以作为一项证据。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明显的发现,如果双方已经原先签订过不得转让工程款债权的话,哪怕后面再和别人签约,这都是没有任何效果的,毕竟先前已经有过相关的协议,而且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这将是作为自己保护自己最有效的法律的用具。
未完工程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应该怎么写
一、未完工程债权 债务转让 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协议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截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甲方欠乙方的债务总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丙方欠甲方的债务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现甲乙丙三方就各方之间的 债务清偿 问题相互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其对丙方的债权中的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以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此项债权。 2、上述第一条中 债权转让 的价款由乙方将其对甲方的 债权人 民币__________万元予以抵偿。 3、上述债权转让后,乙方取代甲方享有对丙方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的债权,享有法律规定的债权人的相关权利,丙方直接向乙方偿还债务,承担法律规定的 债务人 的相关义务。 4、丙方同意在本协议上签字以确认知悉上述甲乙双方对上述债权的转让事宜。 5、经上述债权转让和债权抵偿后,甲方与丙方之间的 债权债务 将抵销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乙方与甲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将抵销人民币____ ___万元,抵消后乙方享有对丙方人民币__ ____万元的债权。 6、本协议的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之规定。 7、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 8、本协议一式叁份 ,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这类债务的转让应及时的注明相关的债务钱数和债务责任。牵涉的各方都应积极的排除相关的代表,进行办理这类事件,对相应的债务进行积极的说明,达到合理合法的转让债务的目的。
工程款案件中,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是否可以随着工程款债权转让而转让?
可以,新《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四十四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将“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纳入行使代位权的范围。虽然学界对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性质尚存在争议,但对于其属于工程款债权的从权利并无分歧。当然也有少数意见认为优先权与承包人身份有关,专属于承包人。
笔者认为工程款债权本质上就是可以流通转让的财产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具有附属工程款债权的担保权。担保物权具有一定的追击效力,其功能是担保工程款优先支付,该权利依附于所担保的工程而存在。从一般法理分析,主债权转让的,担保权利应当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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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协议书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中国建筑****工程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彭**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债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大连****有限公司拖欠甲方债权计人民币2900000元(大写:贰佰玖拾万元整)。现甲方将其中的部分债权计人民币980000元(大写:玖拾捌万元整)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债权。
二、甲方承诺和保证
2.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
2.2 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3本协议生效后,及时就本债权转让事宜向大连圣安化学有限公司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
2.4 本协议生效前,转让标的从未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5本协议生效前,向乙方移交与转让标的有关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的原件。
三、生效条件
3.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2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债权转让协议书2
甲方(债权出让人):
乙方(债权受让人):
鉴于:
1、甲方向乙方借款,双方已于签订了编号为 《个人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2、为确保到期及时归还乙方借款本息,甲方郑重承诺将其在公司享有的至围内的债权转让给乙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个人债权转让协议范本第一条:债权转让数额
转让债权数额:甲方将其在 公司享有的 至 期间的金额为 范围内债权转让给乙方所有,最终转让债权的数额以甲方与 公司在 至 期间正常结算后于《借款合同》到期日止的.实际债权数额为准。
第二条 债权转让
一、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借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同意将本协议第一条所约定的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可向 公司直接行使权利,实现债权后,若超出借款本金及利息部分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甲方仍有义务向乙方支付。
第三条 陈述、保证和承诺:
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可转让的债权;
(3)及时向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
(4)本协议生效前,该转让标的从未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没有任何权利瑕疵。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经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律师及取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 协议的补充修改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甲方仍继续按借款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向乙方履行义务。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附:
1、债权确认单及转让通知
2、借款合同 授权代表:
日期:
债权转让协议书3
甲方(债权出让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债权受让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前,债务人_______________拖欠甲方欠款共计______万元人民币未还(借条为证,甲方保管)。
二、 乙方是该笔借款担保人。现因债务到期,债务人未还欠款,甲方向乙方追债权转让协议书债,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由乙方向甲方还款_____万元。
三、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针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的债权共计______万元
人民币部分(______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行使,乙方同意受让,债务人_______________按照本协议直接付款______万元人民币给乙方,乙方有权利向债务人__________追讨欠债______万元人民币。
新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