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案件能不能进行调解(确认合同效力之诉)
确认合同效力案件能否调解
确认合同效力案件不能调解。因为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合同效力确认的诉讼属于确认之诉,是不适用调解制度的,应由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二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确认合同无效能否调解
一、确认合同无效能否调解
1、确认合同无效一般可以调解。当事人可以请求有关机构进行调解,已经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可以进行调解。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2、法律依据: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二、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如下:
1、当事人基于重大误解签订;
2、因一方或者第三人存在欺诈手段,当事人受到欺诈从而签订的合同;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迫使当事人签订;
4、成立时显失公平。
合同无效是否能够进行调解
法律分析:确认合同效力属于确认之诉,确认之诉是对当事人之间不确定的法律关系状态进行判断,判断结果应该明确,不适合采用调解的形式。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效力确认的诉讼属于确认之诉,是不适用调解制度的, 应由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合同效力确认之诉能否调解
一、合同效力确认之诉能否调解
1、合同效力确认之诉不能调解:
(1)合同效力确认的诉讼属于确认之诉,是不适用调解制度的,应由法院进行判决;
(2)合同一方当事人诉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在当事人对合同效力存有争议的情况下,不可能与另一方当事人就合同无效的确认问题达成调解协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效力的四种情形是什么
合同效力的四种情形是:
1、合同有效,满足合同有效条件,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情形;
2、合同无效,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不会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的情形;
3、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还欠缺生效要件的情形;
4、可撤销,存在法定可撤销事由,可以被撤销的情形。
当事人可以请求哪些部门对合同纠纷进行调解
合同纠纷是可以找行政部门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合同纠纷在调解或者仲裁不成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在审理中,法院首先要进行调解,如果调节无果,则按司法程序进行。
一、合同纠纷找哪个部门调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去找人民调解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机关。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诉讼、仲裁四种方式来进行解决合同纠纷。和解是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次进行协商,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调解是通过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如果双方当事人不愿意进行和解、调解的,可以通过仲裁机构进行申请仲裁。
二、合同纠纷调节的类型:
1、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是指根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双方在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对于企业单位来说,有关行政领导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是下达国家计划并监督其执行的上级领导机关,它们一般比较熟悉本系统各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技术业务等情况。更容易在符合国家法律、政策或计划的要求下,具体运用说服教育的方法。说服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如果当事人属于同一业务主管部门,则解决纠纷是该业管主务部门的一项职责,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也容易达成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分属不同的企业主管部门,则可由双方的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出面进行调解。例如,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规定,国家根据需要,有权向企业下达指令性计划。企业执行计划,有权要求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组织
下,与需方企业签订合同,或者根据国家规定,要求与政府指定的单位签订国家订货合同。对于这种因执行计划而发生的合同纠纷,由业务主管部门出面调解,说明计划的变更情况等,对方当事人能够比较容易接受,也比较容易达成调解协议。同时应当注意合同纠纷经业务主管部门调解的,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要采用书而形式写成调解书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
2、仲裁调解
仲裁解决。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发生纠纷时,依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先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在仲裁机构主持下,根据自愿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由仲裁机构主持调解形成的调解协议书、与仲裁机构所作的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如果不执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方执行。对方拒不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依照生效的调解协议书强制其执行。
3、法院调解
法院调解,又称为诉讼中的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合同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之后,在审理中,法院首先要进行调解。用调解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是人民法院处理合同纠纷的重要方法。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调
解协议,人民法院据此制作的调解书,与判决具有同等效力。调解书只要送达双方
当事人,便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都必须执行,如不执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中请,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也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调解达不成协议或调解无效的,应当及时判决,不应久调不决。
如果日常生活中因为合同产生了纠纷的话,可以进行行政调解,行政调解一般是指上级主管部门主持之下达成协议,如果不可以或者不行的话,那么就进行仲裁调解和法院调解。
涉及确认合同效力能否调解
法律分析:此纠纷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就要到法院诉讼解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合同效力确认之诉
合同效力确认之诉不能调解。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因此对于合同效力确认之诉不能调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可以径行调解。
第一百四十三条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
第一百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坚持不愿调解的,应当及时裁判。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应久调不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