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抵房无效案例
消费者买到工程抵款房因抵款协议无效导致购房合同无效且钱打到工程方账户上怎
出现消费者买到工程抵款房因抵款协议无效导致购房合同无效且钱打到工程方账户上的情况建议向法院咨询。
工程抵款房的产权都是属于房产开发商的,所以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要注意签订对象,不能与承建商直接签,否则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若工程抵款房没有被查封、设定抵押权、也没有其他买受人主张权利,而且可以正常办理购房合同,那么是没问题的。
工程款以房抵债的效力认定和法律适用
法律主观:
关于工程款债权优先受偿的规定:1、发包人违反建设工程合同约定不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可直接对其所承建的工程主张优先受偿权;2、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工程款抵房款,开发商收到钱不给怎么办?
如果开发商收到您支付的工程款抵房款,但是没有按照协议给您提供房屋,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与开发商进行沟通: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开发商进行沟通,要求他们履行合同义务,给您提供房屋。您可以向开发商提供证据证明您已经支付了工程款抵房款,如付款凭证等。
2.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通过沟通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您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您的权利和法律途径。通常情况下,您可以依据协议要求开发商进行仲裁或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向相关部门投诉:如果开发商的行为涉嫌违法或违规,您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例如建设部门、住房保障部门、消费者协会等。这些部门可以对开发商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总之,如果您支付了工程款抵房款,但开发商没有按照协议给您提供房屋,您可以通过与开发商沟通、法律途径或投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建议您在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谨慎核对和确立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并留下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备不时之需。
我与开发商签订以工程款抵现房合同,现在被建筑方保全查封,法院判决支持建筑商,我认为不公平?
开发商欠你的工程款以建成的房产来抵账是合法的,你们是否签订了房产销售合同并到房地产管局备案,只是付款方式是抵账,如果是的话,其他债权人就不能提出这些房产的财产保全要求,法院的判决是错误的,更不能查封你的财产。如果你没有签订合同,没有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合同备案,只是口头顶账协议,那么,开发商就有转移资产的嫌疑,被强制查封就是正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开发商用房屋抵顶建筑工程款是否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已于2002年6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6月27日起施行。
2002年6月20日
(2002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5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2〕16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沪高法〔2001〕14号《关于合同法第286条理解与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
如下:
一、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二、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三、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四、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五、本批复第一条至第三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四条自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后施行。
此复。
工程款抵房款这样操作有法律效果吗?
工程款抵房款,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自双方达成工程款抵扣房款一致意见签订协议后生效。
《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工程款抵房款这样操作有法律效果吗?
房屋抵扣工程款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只要合同双方自愿签署,自成立之日生效。
而且依照法律规定,施工方对于建设工程可以与发包方协议折价,就折价款优先受偿。所以折价后直接以工程款抵扣购房款、取得房屋产权也是合法的
《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百八十六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