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拖着不给验收怎么办
工程建设,工程完成,并通过验收。建设单位拖延不付款
一、工程款拖欠怎么办1、工程款拖欠的处理方法如下:(1)工程若没有结算,你们要及时发函件要求对方结算,若不结算,你们要保留好建筑工程合同及相关工程签证、会议纪要等能证明施工关系及工程量及工程价款及工程竣工的相关证据,及时起诉对方。若工程没有完工,可以申请法院对工程量进行鉴定,来确定工程量及价格;(2)若公司已经结算,对方若不给钱,你们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三、工程款拖欠会有怎么的处罚工程款拖欠会有以下处罚:1、资金审查。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建设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尤其是投资能力的审查,严格执行先落实资金,后上项目的原则,严格审查上报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2、项目审批。政府有关部门对建设单位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定要严格遵守审批、审核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甲方一直不验收怎么办
法律主观:
甲方拖着不验收乙方可按合同约定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无故拒绝验收的,乙方可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和利息或者违约金。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起诉处理。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的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工程完成甲方不验收怎办
律师解析
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求支付工程款。
在建筑工程竣工后,如果甲方一直不验收,乙方可按合同约定向甲方申请验收,若甲方无故不肯验收可诉讼解决,要求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和利息或者违约金。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欠工程款不给,一直拖,怎么办?
一、欠工程款不给一直拖怎么办
1、拖欠工程款不给的解决方法: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胜诉后,对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胜诉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由法官将案件移送执行人执行。法院接受执行后,将依法查询债务人的房地产、车辆、有价证券和存款。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媒体和法律规定的其余措施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借钱不还怎么办
借钱不还的解决方法如下:
1、协商解决;
2、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申请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申请支付令;
6、申请先予执行。
欠工程款不给一直拖如何处理
一、欠工程款不给一直拖如何处理
1、欠工程款不给一直拖处理方式如下:
(1)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胜诉后,对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胜诉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也可以由法官将案件移送执行人执行。法院接受执行后,将依法查询债务人的房地产、车辆、有价证券和存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一十四条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欠工程款不给一直拖怎么起诉
1、准确选择被告。在提起诉讼时,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4、诉讼请求的范围。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会支持这些费用的。
甲方拖着不验收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起诉到法院维权。如果已经提交验收报告,发包方拖延验收,或者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的,均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价款给付工程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甲方拖延验收怎么办?
对于甲方拖延验收的情况,首先要看双方对此是如何约定的,参照1999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规定。1999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32.3款规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第32.4款规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交发包人验收的日期。”此时,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不予验收,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并且以承包人修改后提交发包人验收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期。如果双方对此没有约定,乙方可以申请质量鉴定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工程质量鉴定合格的。此时竣工日期应该按照《司法解释》第14条的规定来处理,《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