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储存期限不明确时仓储物提取的规定都有哪些呢
仓储合同中,关于仓储物的提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1、【答案】:B, C 本题考核仓储合同。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对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可随时提取仓储物。
2、仓单为有价证券 《合同法》第387条规定:“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3、【答案】:B 本题考核仓储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当事人对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但应当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
4、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保管合同。仓储合同中,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及时凭仓单提取货物。
仓单提单民法典规定
1、《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规定,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在动产物权以仓单、提单等物权证券为表现形式时,动产物权的变动通常无需对动产进行现实交付,而是以仓单、提单的交付来代替动产的现实交付,理论上称为“拟制交付”。
3、(五)拟制交付,即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仓单、提单)交与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民事主体与征信机构等信用信息处理者之间的关系,适用本编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仓储合同保管人的举证责任分担
法律分析:(一)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
法律分析:仓储保管人的责任:提供合适的仓储条件仓储人经营仓储保管的先决条件就是具有合适的仓储保管条件,有从事保管货物的保管设施和设备。
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违约责任包括: 储存期内,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 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品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赔偿责任。
仓储合同保管方权利与义务主要有保证货物完好无损;保管方不得使用保管的货物;配合存货方做好货物的入库和交接工作;由保管方负责对货物搬运、看护、技术检验时,保管方应及时委派有关人员等。
(一)存货方的责任和义务:存货方对入库场的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包装应与合同规定内容相符,并配合保管方做好货物入库场的交接工作。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取委托保管的货物。按合同规定的条件支付仓储保管费。
法律分析:所谓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义务人承担责任不以主观上或者行为上存在过错为前提条件,而是只要存在损害后果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仓单有效期是多少天?
1、对于外包装或货物标记上标明或者合同中申明了有效期的货物,保管人应当向存货人提前通知失效期。一般应在仓储物临近失效期60天前,通知存货人;(3)第三人对仓储物主张权利起诉或扣押时,保管人应立即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2、仓单数与有效预报总数固定情况下,一般情况下两者此消彼涨;但有效预报有40天的有效期,当有效预报转化成仓单一部分,同时又有有效预报过期情况下,就会出现有效预报减幅大于仓单增幅的情况。
3、【法律分析】支票有效期是支票发生效用的使用期限。现行结算办法规定,支票付款期为5天(背书转让地区的转帐支票付款期为10天),支票的有效期从签发支票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假日顺延。
4、如果到最后交易日之前双方都平仓了,那么就不涉及实物交割。但是卖方所注册的标的一定数量实物的标准仓单是有有效期的。比如小麦的标准仓单有效期是2年。也就是07年注册的仓单,在09年7月最后交易日必须注销掉。
5、合同的有效期限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仓单所载提货日期与质押所担保的债权的清偿期同时届至的,因为在所担保的债权清偿期届至时,债务人未为债务的清偿,故而,质权人自可依法实现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