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负债股东退出要赔钱吗(公司负债股东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公司贷款股东退出后还要承担责任吗
一、股东退出后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1、股东退出后若是已经如实出资并尽到忠诚、勤勉的义务,不需要承担责任。法人享有独立财产权,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也是由公司享有。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债务由谁偿还
1、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
2、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如果公司负债,股东之一想退股,应该给钱吗
法律主观:
有限责任公司负债股东可以退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向股东或者第三人转让全部股权的方式退出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向第三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退出公司股份后,债务还需要承担吗
法律分析:需要承担退股前的债务。如未在退股前签订退股协议,则将承担债务责任的风险。签订了退股协议,则无需承担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减资退出的股东是否要承担公司以前的债务
法律主观:
公司 股东退股 减资是不可以的,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股东是不可以退减资的。但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退出, 股权转让 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欠债股东退\了还要承担责任吗
法律主观:
一般是不需要的,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 债务 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 公司债务 承担责任。 1、 公司注册资金 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 注册资金 没有达到 公司法 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生产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 债务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 有限责任公司 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 股权转让 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控制股东是指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控制股东可以是持多数股的股东,但不限于持多数股的股东 6、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简而言之,股东是否要承担公司的债务,这得根据当时的情况进行分析,像是有些公司的财务做的非常的混乱,股东的个人资产和公司资产没有很好的进行区分,这种时候,公司的债务就不可避免的会连累到股东。所以,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其实也是很重要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负债股东要承担吗
公司负债股东要承担,具体如下:
1、公司负债股东负有一定责任。当公司出现负债时,首先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不足部分再根据股东出资的具体情况向股东追偿;
2、有限责任的股东应当以其认缴的出资比例或出资金额承担债务,股份有限的股东则应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债务。如果公司没有出现其它违法行为,申请破产时,一般股东只需有限承担责任,不额外追究个人财产。
公司欠款股东承担的责任有: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出资瑕疵的股东,应当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有限责任的股东应当以其认缴的出资比例或出资金额承担债务,股份有限的股东则应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退出后是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需要承担退股前的债务。如未在退股前签订退股协议,则将承担债务责任的风险。签订了退股协议,则无需承担债务。退股协议是退股人请求公司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的书面依据,也是公司进行变更登记的必要文件。退股协议是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退出公司,不再享有股东权益而同公司签订的协议。没有退股协议书,股东不能退出公司,或者会被视为没有退出公司,退股之后公司发生的新债务,债权人仍会向退股人主张债务;没有退股协议书,股权转让之前所产生的债务,退股人仍将会承担赔偿责任。确认股东退出公司,不再承担退股后公司所产生的债务,保障退股人的权益;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他人,退股人不再承担退股前公司所负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公司负债股东要承担吗
公司负债股东是否要承担,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分析:
1、通常情况,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2、在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下,股东只对公司承担责任,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股东出资不实,就需要在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比如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
4、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要承担责任;
5、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要承担责任;
6、股东主观上有过错,要承担责任;
7、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七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