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偿还债务(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偿还债务需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
有限公司债务怎么承担责任
有限公司欠款由谁承担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公司的债务;
2、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抽逃出资、虚假出资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注册公司名称需要的资料如下:
1、公司名称:需要提供想要注册的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如不能包含禁止使用的词语、不得与已注册公司名称相同等;
2、企业类型:需要确定企业的类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等,以及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等相关信息;
3、股东信息:需要提供股东的信息,包括股东名称、股东出资金额、股权比例等;
4、法定代表人信息: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身份证明材料;
5、公司经营范围:需要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确保经营范围与公司名称相符,以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6、公司注册地址:需要确定公司的注册地址,应当符合当地有关规定,如不得在居民区、禁止经营的场所等注册公司。
企业破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已经无力偿还到期债务或者已经明显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
2、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期限已经届满,但企业仍未清偿或者无力清偿债务;
3、企业的负债总额超过其全部财产的价值,或者企业已经停业、破产或者被撤销等情况;
4、企业经营活动已经停止或者失去了经营能力;
5、企业已经经过清产核算,发现无法偿还债务。
综上所述,企业破产清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操作。同时,法人需要积极配合清算组织的工作,确保清算工作的正常进行,以便尽快解决企业破产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方式
法律主观: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看见很多不同的公司类型,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的经营模式是不一样的,所以债务承担也是不一样的。
一、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承担方式
《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本文所称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控制股东是指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控制股东可以是持多数股的股东,但不限于持多数股的股东
6.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通常情况下公司债务一般是由公司独立承担,不过要是公司股东具有上述几种情况的话,也是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
有限责任公司宣布破产债务如何处理
法律主观:
有限责任公司 以其注册资本为限,对所有债权人承担债务。依据公司法,公司与股东、公司与 法定代表人 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法律上都是独立主体,股东在向公司出资后已经完成义务。对于有限 公司的债务 以及破产,股东或者高管人员一般情况不需要个人偿还,除非是这些人为公司债务提供了担保,或者是从公司抽逃、转移资金、逃避债务等,在这些例外情况需要承担,严格说担保情况下需要私人财产还债,这是担保责任,而从公司转移资金只是需要把公司的钱还给公司,这些资金本来就是公司而非私人财产。 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偿还债务有剩余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配。公告日起45日后未登记的债权可以不再偿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债务如何清偿?
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而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来担责。公司可以使用货币,或者公司所拥有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来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承担债务
法律主观:
按相关法律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 的 债务 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 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 公司法 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 债权人 利益的,应当对 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债务如何处理
法律主观: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的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如何清偿
法律主观: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承担责任以投资额为限。如果你没有虚假出资、欠缴出资、抽逃注册资本、转移公司财产等行为,就不必以其它财产来偿还 公司债务 。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 债权人 登记债权。 公司一般财产(非 抵押 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 工资 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 债务 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偿还债务有剩余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 公司章程 规定分配。公告日起45日后未登记的债权可以不再偿还。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 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 伤残 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 、基本 医疗保险 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 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客观:
《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怎么承担
法律主观: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债务一般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若公司无法清偿全部债务的,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若部分股东全部承担债务的,还可以事后追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