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债务要不要连带
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主观:
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 独资企业,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自然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营业执照 最古老、最简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主要盛行于零售业、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等。 《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 债务承担 无限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个人独资无限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
个人独资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投资人除承担企业 债务 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性义务,即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 诉讼 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
1、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
2、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
3、业主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4、企业的规模有限。
5、企业的存在缺乏可靠性。
综上所述,我国的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人也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由谁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问题应由个人独资企业和投资人连带承担。由相关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一个人投资设立,财产归投资人所有的企业,因此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出现问题的时候,投资人和企业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个人独资企业债务由谁承担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债务应由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和投资人(业主)共同来承担,理由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独资企业法》)第十七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三十一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由此可见,清偿个人独资企业债务的财产范围不仅仅限于企业财产,而是涉及投资人所有的全部财产,即债务由投资人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所以,在处理债务时,如果只以企业为当事人,有可能债权人的债权得不到及时实现,还可能造成法院在执行中重新调查工商登记的情况,追加投资人为当事人。
根据《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起诉时只起诉个人独资企业,如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中止执行,后个人独资企业解散,解散时又未通知债权人和法院,债权人在五年内又未向投资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就消灭,债权人的权益无法实现。
在债权人向个人独资企业起诉时,将个人独资企业和投资人(业主)列为共同被告,如在执行过程中,企业不能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就可以直接执行投资人的其它财产。
二、个人独资企业债权人债务的承担是怎样的对于企业债务的承担,虽然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比较相似,但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起责任来和公司出资人相比却差别很大。公司以企业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出资人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却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无限责任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投资人以个人的其他财产清偿直至全部清偿。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四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投资人在清算前或清算期间隐匿或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依法追回其财产,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如何分配(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一个自然人,就是我们所说的投资人。
(二)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有着所有的承担责任,所以该企业的所有权利都为一人所有,包括所有权,收益权,经营权等等。投资人自己即可决定企业事宜。
(三)企业的全部财产对于独立投资人来说,是其个人所有,属于个人财产。
(四)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只能是一个个体,所以资金来源有限,很容易造成资金短缺,一旦出现经营不好的情况,就容易遭到重创,难以还清债务的问题,由于个人独资企业,企业财产隶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在管理经营生产中,两者不同,所以很容易将两者混淆。管理不好。
(五)《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就有企业财产的权利,如果转让前后未处理好债权债务关系,很容易产生经济纠纷。
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债务问题,首先以企业的名义对债务进行偿还责任,如果没有能力清偿的,相关法律明确表示,人民法院可以判定该独资企业的其余资产用来偿还,执法部门启动“救济程序”变更偿还主体,可以将独资人的其他财产用来偿还企业的债务,总之,投资人要对独资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投资人要对自己个人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要对企业的债务全权负责,这就是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
个人独资企业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主观:
个人独资企业不承担连带责任,因为连带责任是指两个人以上对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之间没有先后顺序。个人独资企业承担的是无限责任,是以自己的所有财产承担责任。
法律客观: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 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如何承担
我们都知道人独资企业的定义是“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那么,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如何承担呢?现由为大家介绍。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如何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原则是无限连带责任。
所谓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全部由投资人承担;
2、投资人承担企业债务的责任范围不限于出资范围内,其责任财产包括独资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和投资人的其他个人财产;
3、投资人对企业的债权人直接负责。换言之,无论是企业经营期间还是企业因各种原因而解散时,对经营中所产生的债务如不能以企业财产清偿,则投资人须以其个人所有的其他财产清偿。
此外,如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个人独资企业相关债务的清偿责任
基于以上特点,个人独资企业相关债务主要存在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企业名义对外产生的债务;
第二种是投资人为运营企业,以个人名义对外产生的债务;
第三种是企业转让后,原投资人经营企业期间以企业名义对外产生的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原则是无限连带责任。所谓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如何承担,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如何承担
法律主观: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的承担方式包括:
1、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破产的,投资人仍应承担连带责任;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是不是要负无限连带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对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对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父母承担连带责任吗?
个人独资企业法人承担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法人一般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担责的是公司自身和公司股东,并且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但是股东如果滥用权力,构成人格否认的,则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起诉一人独资公司的,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债务,所以其家属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由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起诉的基本流程:
1、起诉:主要是向法院的立案庭递交起诉状、基本证据材料,要求法院受理案件。法院会对材料予以审查,如果认为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定的立案条件,那么会接受材料,回执一份《受理案件通知书》,当事人拿这个通知书去缴纳诉讼费,缴费后,案件就属于正式受理状态。
2、举证: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将证据材料提交给法院。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发《举证通知书》,通知书上指定了举证期限,所有的证据材料必须要在这个期限内提交给法院。超过这个期限,法院将不会再接受。证据都提交了的话,就可以开庭。
3、开庭:法院会发《开庭传票》,传票上会写明是哪一天、什么时间开庭、在哪个法庭等相关信息。顺利开完庭后,就是等法院的判决书了。
4、判决:法院的判决基本上是三种形式:
(1)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支持原告的部分诉讼请求;
(3)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5、拿到判决书后,民诉十五天、刑诉十天时间可以决定是否上诉到上级法院。
6、执行:如果法院判决胜诉了,对方又不愿主动履行判决书上所确定的义务,那么就可以拿着判决书,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主动履行了判决书上义务,那么案件就到此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