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破产如何清算(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报告模板)
个人独资企业如何清算,程序是什么
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清算的方式和程序是:首先,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法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破产怎么清算
一、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破产结算时法定代表如何构成
1.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破产,清算组成员由股东构成。因而,不管法人代表是不是为股东,与清算组成员构成没有关系,清算组成员理应由股东们推举构成。
独资有限公司成立清算组,一人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一人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破产是不是必须交纳税收罚款
1.即破产程序流程只有由法律规定破产申请办理权人提交申请而逐渐,人民法院不可依权力积极逐渐破产程序流程见最高法院《有关贯彻落实〈公司破产法实施〉多个难题的建议》第一5条,下称《破产建议》。依据《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要求,债务人和借款人均可依规明确提出破产申请办理。
2.因为全民所有制公司的独特性,借款人的破产申请办理权遭受严苛限定。国发[2021]59号文强调,示范点大城市执行公司破产,务必最先安装好破产企业员工。
3.如从背面表述,_有安装好破产企业员工的,就不可以执行破产。又据国发[2021]10号文补充通知的精神实质,未纳入企业兼并破产和脱困企业名录的公司也不可以申请办理破产。
三、一个人的有限责任公司如何构成结算工作组
1.股东你你隔壁的邻居不就3个人嘛。工商局不销户是法人代表不三年之上不可以再当法人代表,她们不容易来约你。
2.税收得话你小规模纳税人就别理他,一般纳税人最好是或是办吧,金税卡还要交回。不然她们有可能会来约你。
3.次序你别处见到我的回应便是,样本我仅有下边两个,自身吧括号里的可选择性删掉;期始终空着:股东会决定依据《公司法》及本企业章程的相关要求,有限责任公司临时性股东会大会于年月在下邳市夏侯淳大门口企业总部举办。此次大会由股东会监事会主席建议举办,股东会监事会主席于大会举办十五之前以电_方法通告全体人员股东,应到会股东三人方,具体到会股东三人方,意味着企业100%的股份。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怎么处理债务
根据《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个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的,其债务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 基本养老保险 、 基本医疗保险 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 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程序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程序如下:
1、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
2、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领取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账户销户;
4、法人拿着国税、地税、银行销户的证明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
5、选择当地一家主流报纸,刊登注销公告;
6、登报45日后,法人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7、法人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
3、破产财产分配,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
5、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如何清算
法律分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原因有哪些?债务清偿顺序如何?
法律主观:
个人独资企业 、 合伙企业解散 时的 财产清偿顺序 参考如下法条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第二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第二十九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二)所欠税款;(三)其他债务。第三十条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第三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第三十二条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九条 合伙企业财产 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第九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 办理合伙企业 注销登记。第九十一条合伙企业注销后,原 普通合伙人 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十二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 破产清算申请 ,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 合伙企业债务 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清算程序
法律分析: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条 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十五条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时,其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时,其财产清偿顺序如下:
1、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缴纳所欠税款。
3、清偿公司债务。
4、剩下的财产归投资人。
公司清算的具体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
二、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三、登记债权。债权人申报期债券,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四、制定清算方案,财产处理应依下列顺序安排:第一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第二顺序,按第一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一顺序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五、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六、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其内容大体包括:公司解散原因及日期;
清算组的组成;
清算的形式;
清算的步骤与安排;
公司债权债务的确认和处理;
清算方案;
清算方案的执行情况;
清算组成员履行职责情况;
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七、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应将经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确认文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清算债务处理:
1、清算中一般债权处置
债权人的地位不同于破产清算中债权人会议的作用和权限,主要原因是解散清算中公司有剩余财产,而破产清算中,由于破产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不会得到全额或完整的保护,则债权偿还方案关系到每个债权人的重要利益。
而解散清算中由于能够足额偿还债务,完整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后公司仍有剩余。这一重要区分导致解散清算中不需要引入债权人会议,而且法律对债权的确认仍然规定了诉讼确认和提出质疑的权利,并且规定了对超期申报债权的救济,这些都是债权人可以一步到位寻求法律帮助的途径。
2、与此同时,债务的清偿方案是否需要经全体债权人确认在公司自行清算程序中无规定,在向破产清算转化时采取了债权人通过理论,通过后可不向破产清算转换,直接终结解散清算,减少了司法成本。
应该说如果在公司清算中债务清偿矛盾不多,而且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时,完全不用考虑债权人想法,情况相反则应该引用债权人通过理论,可以采取债权人会议制度,或采取逐个确认清偿的方法,避免纠纷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