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债务人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连带债务的诉讼时效问题
连带保证的诉讼时效中止条件是什么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注意,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有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的,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主观:可以导致,属于认诺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 诉讼时效 的事由包括提起 诉讼 (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也就是说,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主债务诉讼时效同时中断。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主观:担保人中断诉讼时效规定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是以书面口头的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债务,这些都是属于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诉讼时效中断及于连带债务人
1、法律主观:最高人民法院目前主流观点是,主 债务人 与连带保 证人 的 诉讼时效中断 关系不适用 诉讼时效 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而应适用 担保法 解释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2、法律主观: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3、关于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担保法》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也采用了现实主义的做法,即采纳了第二种观点,其中第三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人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时效不中断。
4、法律主观:债务人 被 羁押 不构成 诉讼时效中断 ,债务人被判刑后服刑期间 诉讼时效中止 的。 诉讼时效 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
5、时效中断的效力是:①中断事由消除后,重新起算原来长度的诉讼时效期间。②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除外。
6、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民法典连带债务适用规则及诉讼程序
1、可以单独就连带责任起诉。保证人如果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的,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只起诉担保人,担保人偿还债务后可向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2、(五)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两个以上的,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3、(八)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4、法律主观:连带责任一般要承担合同中约定的范围,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6、民法典中连带责任追偿是否要起诉 民法典并没有规定连带责任追偿一定要起诉,而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连带责任人行使追偿权时,被追偿人不履行义务的,连带责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连带责任债务人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法律主观: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
法律主观:连带担保责任的 诉讼 时间从 债权人 要求保 证人 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 保证合同 的 诉讼时效 ,时间为三年。
法律分析:三年,适用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连带责任的债务人须承担与债务人相同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从字面意思上理解,有人认为,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会中断,即任何情况下都不发生中断,也即诉讼时效只有两年,超过两年即为超过连带责任保证合同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