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工程款结算(建筑公司工程结算到底是什么)
建筑施工企业预结算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预结算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制度的制定是为了更好的进行预结算,做好每个细节才能更好的解决实际问题。中达咨询就建筑施工企业预结算制度和大家介绍一下。
一、工程概(预)算制度
1. 总则
(1) 工程预算是招标报价的基础资料,编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根据工程规模、分工进度编制。
(2) 以公司名义承接的大型建筑、市政等工程的预算或报价,由公司经营部组织编制。
(3) 由公司的合作单位以公司名义承建的项目,需要公司经营部编制概预算时,由公司经营部负责编制;合作单位编制的概预算,原则上根据项目合作方式,确定是否需要公司经营部对概预算进行审核。
2. 预算编制的依据
(1) 经过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在编制之前,各专业的设计施工图及文字说明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时还要经过图纸会审。
(2) 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如果预算突破了经批准的概算,则应补做调整设计概算,并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方允许实施。
(3) 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图和各项技术组织措施。
(4) 现行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其他费用定额和价差调整方法。
(5) 地区材料预算价格表和单位估价表。
(6) 工程设计和施工承包合同。这些工程承包合同,是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的基础,在编制预算时亦需认真执行。
(7) 预算工作手册。其主要内容有:各种常用数据和计算公式;金属材料规格和计量单位;各种标准构件工程量和材料用量;各类造价指标和工期定额等资料。
3. 预算编制的方法
编制工程预算通常采用两种方法:一是“实物法”,二是“单位估价法”。鉴于我国基本建设预算编制的主要任务是确定建设项目的投资数额,并通过多种途径有效地控制投资规模,因此目前我国基本建设预算制度明确规定采用单位估价法编制工程预算。
4. 预算编制的步骤
采用单位估价法编制工程预算,就是以预算定额和单位估价表为标准,在按规定计算出工程量的基础上计算出单位工程的预算造价。其具体步骤如下:
(1) 收集编制预算的基础文件和资料。
(2) 熟悉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全面掌握施工现场情况。
(3) 按规定正确划分计算项目、计算工程量及工料数量统计表。
(4) 套用有关预算定额,计算分项工程单价,填制工程价值及工料数量统计表。
(5) 填制单位工程预算表及技术经济指标。
(6) 进行工料分析,编写预算编制说明。
5. 预算的交底
预算经审定或中标后,公司经营副经理组织预算交底,由经营部编审人员向技术、施工、计划、统计、机械、劳资等部门和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其内容如下:
(1) 编制依据。
(2) 工程直接费,即人工、材料、机械费用量。
(3) 定额中的综合计算费用项目,如土方、降水、打桩、塔吊等因素的预算收入和定额所含工程量。
(4) 参考价和暂估价材料,设备的价格和定额可调项目。
(5) 主要材料、设备,加工件的数量、规格、品种。
(6) 图示不明确的部位,预算是怎样处理的。
(7) 补充定项目的组成。
(8) 其他因素。
二、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规范工程结算,,依照谁施工、谁负责催收工程款的原则,特指定本制度。
2. 工程结算的依据
编制建设工程结算主要依据以下文件资料:
(1) 工程和劳务承包合同。
(2) 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工期。
(3) 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记录和有关费用签证。
(4) 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5) 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表和各项费用取费标准。
(6) 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文件。
(7) 其他有关政策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结算收入时如何账务处理
建筑行业待工程项目完工后,应该就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相应的工程结算,并确认收入。那么这些账务应该如何处理呢?
(1)月末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2)计提税金时
借: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递延税款
(3)税金入库时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4)以后收到拖欠工程款时
借:递延税款
贷:应交税费
(5)税款再次入库时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和应交税费这两个科目之间如果有差额的话,差额应该记入“递延税款”科目,在收到工程款以后,分期转回并上缴入库。应交税费科目中已计提的各种税金要确保按进行期纳税,并且申报并入库。
工程项目完工结算以后,根据递延税款科目中的金额还可以计算出业主拖欠本项目工程款金额,这个金额可以同应收账款科目余额进行核对。等到工程价款结清后,应交税费科目金额要和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科目金额一致,且收入、成本均是按实际已完工作量计算的,符合会计制度关于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的规定。
建筑企业工程施工和结算的会计分录
从事建筑行业的会计,如果对工程施工和结算的会计处理不了解怎么办呢?深空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相关的会计分录,希望能帮到你。
1、工程施工
(1)工程施工是科目核算建造承包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与合同毛利
(2)工程施工科目可按建造合同,对“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进行分科目明细核算
企业在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应付账款
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间接费用
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
贷:累计折旧或银行存款
2、工程结算
(1)工程结算科目核算建造承包企业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2)工程结算科目可按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3)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按应结算的金额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建筑工程结算的要点有哪些?
竣工结算,指在工程完工后,根据竣工图纸、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所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编制的最终工程造价。是项目或各分项竣工验收后的最终总结,应确保结算范围、内容及计价标准与合同范围相一致;竣工图纸所示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相一致,并进行精准计算;完成的工程和服务、供应的物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并通过验收。
结合竣工备案、利润决算,审核人应注意把握好结算审核的策略和节奏。
结算中常见问题的原因分析
结算争议多,导致编审不及时甚至严重拖期,首先在于产品定位模糊,设计随意变更,造成合同总价或单价难以覆盖并锁定。快看专家怎么说↓↓↓
其次,招标图纸深度不够。
一方面,设计院不提供材料及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造成技术要求模糊,合同界面不清,风险界定不明,招标单位无法编制出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清单项目或描述不清或多漏项,招标单位无法精准报价,价格的竞争型受限,开发商或建设施工单位难以合理评定标价;
另一方面,由于设计图深度不够等问题不得不延至施工阶段解决,建设施工单位不得不采用开口合同,致使合同严密性差,争议和现场签证多,成本难以锁定,而建设施工单位也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和人力加以协调。
再次,合同分拆过细。
一方面,建设施工方将大量材设采用甲供合同或甲定乙供合同予以分拆,合同数量少则几十多则上百,为此不得不安排大量人力负责材设的确认、采购、协调、管理及收验货;
另一方面,合同分拆导致项目合同关系更为复杂,建设施工方不得不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及总承包方应承担的部分责任,在工程进展及结算中常发生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从而造成无效成本,乃至进度拖延。
最后,承包商不及时编制施工图预算,不积极与投资监理核对预结算,其原因就在于总包填资(至结构封顶)施工、合同暂估价或利润水平较高,或其内部管理混乱。
工程结算审核的10大要点
做好结算审核的准备工作
首先,应要求承包商或指定分包或供应商在递交结算供审核时,附上结算价款不再调整的承诺。
其次,应详细审核项目或分项的合同文本,了解合同范围、与其他承包商之间的界面划分和计价模式等。
再次,应检查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特别是设计变更内容是否完整体现在竣工图纸上。
最后,应及时与工程管理部、现场监理联系、交流,以充分了解项目或分项工程的现场情况,利于结算审核工作的完整性。
此外,计划编制也很重要,以恒大为例,恒大成本控制中心根据总工室施工图的出图时间制定各项目的预算编制计划;成本控制中心根据工程管理中心提供结算资料时间编制项目结算审核计划;成本控制中心按承包商上报结算时间编制工程结算审核计划。
审核建筑面积
一方面,应关注设计变更可能引起的建筑面积调整,提醒造价咨询公司注意施工图纸与实际的建筑面积差异,必要时与建筑师或造价咨询公司或承包商计算的面积逐层进行对比。
另一方面,若建筑面积与结算不同,要求各方就面积差异取得一致;如建筑面积有调整,应及时检查机电专业结算相关数据。
审核结算资料
以恒大为例,结算资料除了通用要求外,还有个性化要求:
土方工程结算上,须提供经过甲方现场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确认的交付场地标高图和完成面标高图。标高图中必须有明确的边界线/放坡/工作面等实际情况(合同中约定不计放坡/工作面的除外,须划分详细的方格网计算图(10×10)及相关的计算书;
桩基工程结算上,桩基工程打桩原始现场记录,包括桩号/桩规格/现状土标高/桩顶设计标高/送桩长度等,须有甲方现场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的签字确认;
部品工程结算上,施工单位必须做出详细的竣工图纸供工程管理中心现场工程师、总工室设计师核对后确认,并提交 招标图纸及变更签证作为结算依据,以便对照;
园建/绿化工程类结算上,结算资料在报送甲方工程管理中心工程师之前须经过园建/绿化相关工程师的确认,并由园建/绿化工程师签注结算核实意见;
样板房工程上,样板房工程由工程管理中心工程师接管相应的结算资料交接工作;需提供通过验收意见的样板房现状说明书及其附表;在招标时主材价为暂定的,须由成本控制中心按设计要求确认相应的主材价格。
材料设备类结算上,须提供经供货方/监理(无监理的情况除外)/总包/甲方四方签字核实的《材料设备验收单》和配套的《材料设备价格清单》原件作为结算依据。
恒大的结算资料核对要点包括:
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有复印件价结算的情况;
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中内容填写是否完整,特别注意验收报告中完工日期,建筑面积等一应说明是否填写完整;
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中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人是否签署;
特别留意交接单中有关竣工图纸,指令变更的描述以及往来款项的说明。
检查多计项
结算出现多计项的错误,通常是由于设计或竣工图纸所表述的内容超过标段或承包合同范围;或是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常规的认识不同。
所以,在具体检查结算前,应仔细阅读承包合同(或按常规假定标段划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确保结算内容与承包合同所述内容以及计算规则相一致。
常见的多计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6种:
一是已约定需含在钢筋单价或措施项目中的大底板架立筋;二是已约定需含在土方开挖单价中的1m³内的砼块料;
三是墙地面内粉刷、洗手间防水层等,这是土建总包与二次装修分包工作界面;
四是电气排管排线、开关插座、空调风口、冷热给水排管、弱电排管排线等,这是机电与二次装修分包工作界面;
五是穿管、预埋件、设备基础,这是土建总包与机电分包的配合界面;
六是土建总包与幕墙分包的配合界面的预埋件。
做好价格复核
一是审核单价。
首先,审核竣工结算所列各分项工程单价是否符合承包合同约定的单价,包括合同单价或定额单价,其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和所包含的工程内容是否与合同或单价估价表相一致。
其次,单价换算首先要审查换算的分项工程是不是合同或定额中允许换算的,再审查换算是否正确。
再次,补充合同单价或定额及单位估价表,要审查补充定额的编制是否符合编制原则,单位估价表计算是否正确。
二是审核取费标准。
若采用定额计价,根据竣工结算时间,取费用发生时所执行的定额及与定额相对应配套的取费标准。
应注意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是否与工程性质及规定指标相符,有无高套取费标准;各项取费的计取基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规定之外的取费等;对于人工单价、开办费、管理费率、利润让利等情况需按承包合同的约定执行。
三是审核甲供料扣款及核销。
若项目或各分项工程中部分采用甲供料,则采用定额计价时,需在税后扣回甲供料定额预算价格;若甲方供应数量与工程实际用量存在差异,需进行材料核销,超供部分应按供应价扣回。
四是审核甲方代缴代扣。
项目或各分项工程中,如果存在甲方代缴代扣项目的工程水电费等,审核人应进行费用清算。
五是审核合同约定的奖罚款。
项目或各分项工程中,若依据合同约定,存在各类奖罚款的如质量、工期等,应进行此项费用清算。
此外,根据合同约定,应对项目或分项工程保修金进行计算并预留,所有结算在三方签字盖章前必须经算数核对。
审核工程量
同步或交叉复核工程量可用以下5种方法:
一是利用统计数据及经验,对主要工程量每平米含量先进行一次初步核准,以确定是否在合理区间内。
二是利用统筹法审核平面如建筑面积与楼板、装饰面层、天棚、吊平顶,以及垂直面如外立面与其饰面、窗、阳台门、幕墙、外脚手、外立面或平面系数等相关数据的合理性、正确性。
三是逐层或选择典型楼层如地库、裙房、标准层、屋面层,复核柱、梁、楼板、剪力墙之砼、钢筋含量指标的合理性。
四是抽查或测量典型柱网结构的砼含量和钢筋含量。
五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量进行百分百计算复核。
审核时点
对总包结算的审核,可与造价咨询单位同步进行;对指定分包或供应合同的结算审核,可安排在造价咨询单位递交初步审核意见之后。
以恒大对审核时间的要求为例:
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审计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审计原则上出具初步审计报告的时间不得超过20天,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出具初步审计报告的时间不得超过30天,特殊情况下不得超 过45天。
成本控制中心每次受到施工单位的反馈意见后回复时间:10万元以下的2天内,10万元~50万元的3天内,50万元以上的5天内。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的复核时间为,自结算资料齐全之日起,一般复核5天内,全面复核时间为,50万元内的10天内,50万元以上的及主体、市政配套、园建工程为25天内。
以上未按时限完成的(因被审计单位自身造成的延误除外),每延迟一天扣罚责任部门总监50元。
发挥造价咨询单位作用
对造价咨询单位要有所要求,例如要求其提供计算底稿,并将上述检查结果与之交流沟通,要求其根据甲方审核意见与承包商进一步洽商。
在委托造价咨询公司时,恒大的成本控制中心对编制预结算的咨询单位进行考察、筛选,确定委托对象后报成本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确定;成本控制中心负责与被委托方签订详细的预结算编审的造价咨询委托合同;成本控制中心负责跟踪、了解造价咨询机构的编制或审核情况,督促咨询机构履行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审查咨询机构的编制结果。
按恒大的相关规定,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审计结算,咨询费用应按如下标准进行控制:
工程造价500万元以内的,咨询费率应控制在3~8‰以内,500万元以上的咨询费率应控制在2~6‰以内。
单独安装工程结算审计可在上述基础之上适当增加0.5~1‰,如果咨询公司最终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在公司规定的误差率范围之内(初审误差率应控制在3%以内,复审误差率应控制在1%以内),咨询公司年度咨询费收费低于上述最低费率计算的费用时,成本管理中心可以按最低咨询费率计算补偿给咨询公司,以确保咨询公司工作积极性。
最高咨询费不高于上述规定的最高咨询费率计算的咨询费,计费基数均以定案造价计算,必须在咨询合同中做出规定,确定上述计费基数时若原施工合同是总价合同,原合同总价不应计算在计费基数之内。
结算咨询合同中必须规定公司有权对咨询单位的初审金额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或自行组织人员进行复审,如复审核减率超过2%但未超过3%(含3%),公司只按结算审计费70%支付审计费,另外咨询单位还要承担复审的审计费用(复审审计费按复审核定工程造价的1‰收取基本审计费,核减额提成按核减额的5%计算),公司有权直接从应付咨询单位的审计费用中扣除。如复审核减率超过3%,则公司不支付任何审计费用给咨询单位,已预付的审计费由咨询单位退回。
工程造价审计咨询合同必须采用公司相应合同范本。
所有涉及需要办理工程结算的承包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
承包方提供的结算必须实事求是,如实依据合同规定计算,如果乙方虚报夸大结算金额,计算误差率超过5%,超过部分审计费由承包承担,审计费按核减额乘以4%计算,由公司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上述误差率定义为:(乙方送审金额-最后审计定案金额)&pide;最终审计定案金额×100%)。
所有涉及需要办理现场工程经济签证与设计变更签证的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
签证单中的预算书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承包方上报的补充预算额,不得高出公司审定后的金额的10%,否则,公司将收取超出部分的10%的违约金,在结算工程总价款中扣除,并降低承包方在公司承建商评估体系的排名。
选好设计单位,提高出图深度和质量
以恒大的图纸要求及台帐管理为例:
第一,恒大总工室向成本控制中心提供设计图纸(白图),成本控制中心资料员须办理签收登记手续,建立设计图纸收发台帐。
第二,设计图纸须明确工程所属版块、工程所在地、单位工程名称和编码;项目当期(区)的户型、栋数。
第三,设计图纸须尺寸清晰、准确,有详细的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和标准。如带装修的,需有明确的装修标准,须明确产品档次、规格、型号,如使用套图的,需说明套图对象与变化情况。
第四,预算编制过程发生设计图纸澄清、变更修改、调整,由设计代表书面回复工程成本控制中心或在计算图纸上标注、签名;有关问题由总工室、成本控制中心以业务联系单形式交流完成。设计回复时间不列入预算编制时间内。
第五,资料员发现存在图纸不齐,不具备预算编制条件,可拒绝收图。
第六,凡总工室给成本控制中心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成本控制中心必须保存完整,直到工程全部竣工结算完成为止,并在本部门资料员处存档至少保存到项目工程全部办完竣工结算后 5 年以上。
此外,对于审核方而言,还要加强项目开发的计划和节奏,重视、强化招标采购的策划工作,确保招标采购工作的合理时间;加强、细化回标分析及询标、确认工作,减少、避免合同争议的重复发生;加强合同管理、工程记录及档案管理;加强对投资监理的事前指导、过程管理、事后考核。
结算过程其他注意事项
结算的工程量以竣工图为准,竣工图不清之处,预算人员要得到工程管理中心的确认或到工地现场进行实地测量;尤其对图纸未标注、规范无特别要求,现场实际施工又提高标准的项目一定要有现场工程师文件确认并符合工程合同要求后才能给予按实结算。
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有规定的,则按合同规定执行;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未规定的则参照定额和市场合理低价进行确定;
扣除甲供、三方供货材料、设备的多用材料费(实际领用甲方材料数量减结算用量的差量乘甲方供应材料超量扣款单价)。同时,要对甲供材料、设备的多领和少领数量也应引起足够重视;多领和少领数量要与现场工程师一起核对确认,并要对其少领和多领原因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进一步验证结算数量的正确性。材料价差严格按材料限价调整。
按承包合同确定的结算方式确定结算总价,在初审结算书、与承包方核对时依据合同,进行甲供材料、配合管理费及责任扣款等费用的确认、扣除;
预算编制中,因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实际标高没能及时提供,造成未按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实际标高计算项目和工程量的,成本控制中心结算中一定要要求工程管理中心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现 场实际标高,对原预算做出相应调整。
同一工程,若有两次以上结算或签订两份以上合同产生两份以上结算时,在分次结算中要注意之前结算与之后结算的工程量衔接,之前结算一定要用文字或图示标(说)明已结范围和位置,之后结算要在结算前先核对之前各结算书已结时间段、位置和范围,避免重复。要求现场工程师在向成本控制中心报送资料中定要注明每次结算的实际施工位置或距离。
建筑工程结算方式
法律分析:我国目前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第二种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第三种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第四种目标结算方式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施工单位要想获得工程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施工单位还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第五种,是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二)工程量计算
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三)工程进度款支付
1、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工程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