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开庭原告有律师出庭吗(离婚开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出庭吗)
起诉离婚可以请律师代理出庭吗
不可以。在我国起诉离婚不可以让律师全权代理。一般的民事诉讼案件,在有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庭的情况下,当事人本人不出庭是可以的。但是,离婚案件却有特别的规定。离婚诉讼案件直接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一项重要因素。而夫妻感情变化微妙,即便是有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无法体会和准确地表达当事人在特定环境下的意志变化。
离婚立案时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这是向法院交纳的费用,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若涉及到财产分割,总额不超过20万元部分,不加收案件受理费;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的比例加收案件受理费。
如果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根据保全财产数额来交纳保全费用。保全财产不超过1000元的,需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交纳;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六十二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离婚官司可以委托律师开庭吗
离婚官司可以委托律师开庭。
在离婚官司中,律师可以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出庭,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包括起诉、应诉、举证、辩护、申请调解等。委托律师开庭可以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胜诉的几率。
如果当事人不会法律,或者不熟悉法律程序和规定,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律师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计划和方案。
离婚官司的申请流程一般如下:
1、咨询律师:在准备提起离婚官司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制定合理的诉讼计划和方案;
2、提交起诉状:在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材料后,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状应当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址、诉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3、等待立案: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审核起诉状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并决定是否立案。如果符合条件,法院将立案,并向双方当事人颁发诉讼文书;
4、举证和辩护: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需要进行证据的提交和质证,以证明自己的诉求和辩护。同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对方的诉求和辩护进行质证和反驳;
5、审理和判决:在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6、生效和执行:判决生效后,法院将颁发生效判决书,并进行执行。如果有一方不服判决,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前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判决书生效后仍不服,可以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
综上所述,离婚官司的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案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前仔细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和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开庭由当事人律师出庭可以吗
一、离婚案件是否可以委托律师出庭
1、一般的民事诉讼案件,在有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庭的情况下,当事人本人不出庭是可以的。但是,离婚案件却有特别的规定。离婚诉讼案件直接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一项重要因素。而夫妻感情变化微妙,即便是有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无法体会和准确地表达当事人在特定环境下的意志变化。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据此规定,一般情况下,即使委托律师出庭,当事人本人应当出庭参加离婚诉讼。如果其确有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法院根据客观情况确认其是否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二、离婚案件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1、立案时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这是向法院交纳的费用,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若涉及到财产分割,总额不超过20万元部分,不加收案件受理费;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的比例加收案件受理费。如果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根据保全财产数额来交纳保全费用。保全财产不超过1000元的,需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交纳;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
2、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原告委托律师了开庭需要出场吗?
原告请了律师是可以不用出庭的,一般可以由律师全权的代理,在进行处理时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如果是属于离婚的案件,那么对于原告来说就必须要出庭,不然就会被认定为撤诉。
一、原告请了律师可以不用出庭吗?
根据我国的民法规定,民事诉讼中请不请律师是个人自愿,法律没有强制要求。请了律师的话,自己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自己无需出庭,当然也可以出庭。如果没有律师,是必须自己出庭的。只有一个例外,就是离婚类的案件,不管有没有律师,双方当事人都要出庭。
如果不涉及身份关系,律师可以全权代理,当事人可以不出庭。牵扯人身性如离婚案件只能一般代理,需要当事人出庭。
二、民事诉讼被告不出庭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对被告缺席判决的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有证据证明法院已经给被告发了传票,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被告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没有正当理由。
证明法院已经给被告发了传票的证据有四种。法官将传票直接交给被告,被告收到传票后在送达回证上的签字;法院以挂号信方式将传票邮寄给被告,被告在挂号信回执上签字;被告拒收传票的,请居委会和邻居到场,法官当众将传票放在被告人住处,由证人签字证明被告拒绝签收被告下落不明,用以上方法无法送达的,由法院委托报纸刊登送达公告。公告登出60日后,不管被告是否看到报纸,视为送达。以刊登该公告的报纸附卷作为送达凭证。
三、原告不出庭
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不出庭按自动撤诉处理。但可以委托特殊代理人出庭。有特殊代理人出庭的可视为当事人亲自出庭。
代理人的两种,一种是一般代理,没有决定权,说白了就是帮自己打官司,请律师一般都是采用这种代理关系;另一种是特殊代理,有决定权,如可以替委托人决定起诉不起诉,是否撤诉,是否接受调解,是否上诉等,这是替自己打官司。
特殊代理一般都是委托给可以信赖的近亲属。就自己说的情况,自己母亲是可以做自己父亲特殊委托代理人的,让自己父亲填份授权委托书,注意要写上“特殊代理关系”六个字。
另外,如果当事人确实因突患疾病不能按时出庭,也可以凭医院的诊断证明书,申请法院延期开庭,这样在实际上有利于被告,给对方增加了准备时间。原告一般不采用。
综合上面所说的,请律师是可以由律师全权代理自己的案件,一般本人是可以出庭也可以不出庭的,但前提也需要获得法院的认可,对于一些特殊的案件,原告本人也是需要出庭的,所以, 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
离婚案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出庭吗
法律分析:离婚案件,律师不可以替原告出庭。原告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本人亲自出庭。因为离婚问题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本人作出。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离婚案件原告可以委托律师自己不到庭不
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出庭参加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是原则。但如果却有特殊情况或法律规定的情况的除外,如原告不能表达意志,或者原告因身患重病、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无法出庭,并提交了书面意见。
一、离婚原告可以不出庭吗委托律师可以吗?
对于离婚案件,正常情况下不行 特殊情况除外。
原告怎样可以不出庭:
1、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一般有以下情况,原告可以不出庭:
(1)原告不能表达意志;
(2)原告因身患重病、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无法出庭,并提交了书面意见。
2、按自动撤诉处理: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
3、被告反诉,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起诉离婚的法定情形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综上所述上可知对于离婚原告是否自己不出庭委托律师出庭这个问题,原则上是不可以的的,因为离婚案件开庭不同于其他案件,但法律也规定了特殊可以不出庭的情况。
诉讼离婚开庭时请代理律师当事人用出庭吗
一般说来,诉讼当事人委托了代理人的,本人就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活动了,但离婚案件不同于其他民事案件,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能否离婚,取决于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关于这个问题,诉讼代理人往往把握不准,难以就具体情节进行陈述、辩论和说明。因此,离婚案件委托了诉讼代理人的,原则上本人还要出庭。
在离婚案件中,有的当事人是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有的则是为了减省自己的麻烦,因此会选择聘请诉讼代理人,而现实中很多时候诉讼代理人都是由离婚律师来担任的,那此时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一定还要出庭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本人还要出庭吗
一般说来,诉讼当事人委托了代理人的,本人就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活动了,但离婚案件不同于其他民事案件,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能否离婚,取决于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关于这个问题,诉讼代理人往往把握不准,难以就具体情节进行陈述、辩论和说明。因此,离婚案件委托了诉讼代理人的,原则上本人还要出庭。考虑到某些案件的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是精神病人,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要其出庭没有意义;又比如,当事人正在患传染病,或正在国外不便亲自到庭,因此,法律在原则规定外,允许有例外。但前述两项例外也略有不同,对于不能表达意志的当事人,不仅可以不出庭,而且用不着提交书面意见;而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当事人必须要有是否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提交给人民法院。
二、离婚案中,被告不出庭应诉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依此规定,离婚案中,如果被告不出庭,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传措施。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及法释〔2004〕17号的规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
三、起诉离婚能委托代理吗
鉴于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具有与其他一般案件不同的特点,那么反映在诉讼程序上也自然有特别规定。比如,调解是处理离婚案件的法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的核心问题是确认双方是否已经具备解除的条件。根据《婚姻法》规定,判断是否应当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双方感情是否彻底破裂。但是“夫妻感情”变化微妙,双方感情是否彻底破裂,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破裂与否的事实,和好是否有望等,不是委托诉讼代理人所能表达和决定的。即使是有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也不能对“离与不离”问题表态。
在“离与不离”的问题上,任何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做出决定。
所以,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以便审判人员正确判断是非曲直,也便于审判人员进行调解工作,看是否有和好的可能。就算不能表达意志的当事人无法出庭,那么其法定诉讼代理人也应当出庭。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比如当事人出国在外、身患重病、在特殊岗位等等,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写明自己对婚姻关系、和等问题的意见。该条规定,既是对离婚案件诉讼代理权的一种限制,也体现了法院一贯的对处理离婚案件的慎重态度。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离婚案件中处理的是夫妻之间的事情,涉及到当事人的感情问题,而这方面除了夫妻之外,相信没有人能够说得清楚。因此在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此时作为当事人也是需要出庭支持诉讼的,不然就会造成案件情况无法查清楚,也不利于法院最终的判决。
律师可以替原告出庭吗离婚案件
法律分析:1、原告起诉离婚的,在法院开庭时,原告必须到庭。2、一般民事诉讼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出庭,本人不是必须出庭。但离婚诉讼具有特殊性,法院需要听取原、被告双方的真实意愿,所以,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即使已经委托代理人,没有特殊情况,都必须亲自出庭。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也应当向法庭提交书面意见。3、另外,在法院开庭时,原告经法院通知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