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由哪些人来承担债务
死亡人债务由谁来承担
法律主观:
债务人死亡,该由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人来承担债务。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承担的债务。但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法律不作限制。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债务人死了债务谁承担
一)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生存一方承当清偿责任。
(二)借款为个人债务的,遗产管理人负责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1.被继承人(借款人)留有遗嘱,且有遗嘱执行人的,由遗嘱执行人负责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2.有遗嘱但没有遗嘱执行人或没有遗嘱的,由继承人推选遗产管理人,未推选遗产管理人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并负责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3.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放弃继承须采用书面形式),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庆消斗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并负责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4.无法确定遗嘱管理人或遗嘱管理人有争议的,债权人(出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然后再起诉维权。
借款人死亡出借人可以起诉谁
(一)原告起诉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二)原告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放弃继承的除外)。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所以不能成为被告。
(三)债务人死亡后,虽有继承人、受遗赠人,但他们都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或者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存有遗产的遗产保管人为被告。
(四)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与其共同共有财产析产前,对共同共有财产中被继承人的遗产实施保管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誉磨十六条,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借款人死桥纤亡能否要求担保人还钱
当事人在借款时如果约定了保证,保证人依然需要对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死亡,债务并不随之消亡,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仍然存在。但是保证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根据追偿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债务人死亡该由什么人来承担债务
法律分析: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遗产管理人和遗产继承人承担债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人死后所欠债务由谁承担
一、人死了债务由谁承担
债务人死亡后,其遗产的继承人只在遗产部分内承担清偿义务。超出债务人遗产的部分,原则上不再由其继承人承担。或者,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找其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债务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主要是债务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假如债务人的配偶还在世的,债务人的遗产,是债务人与其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一半。在遗产分割前,应首先将共同遗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部分为债务人的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约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夫妻一方债务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则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是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而相关债务是用于夫妻婚后家庭生活的,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既不是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又未用于家庭婚后生活,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债务人死亡该由谁来承担债务
债务人死亡该由谁来承担债务?法律方面是如何进行规定的?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债务人死亡该由谁来承担债务
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遗产管理人和遗产继承人偿还。
一、遗产管理人偿还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二、死亡债务人的继承人偿还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人死了债务由谁承担
人死了债务由谁承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债务人配偶。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配偶索要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2、继承人。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债权人可向继承人索要债务,继承人以继承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
3、担保人。债务有担保人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债务。
诉讼讨债时需要准备的证据如下:
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2、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4、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2)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
(4)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还须提供其金融许可证。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等证据的复印件;被告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企业的,应提交其近期工商登记单,被告名称有变更的,还应提供变更登记单;
5、支持其主张的法律依据;
6、其他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证据。
追债时的证据应符合以下条件: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付款付息凭证,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综上所述,人死了债务可以由债务人配偶、继承人或者担保人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