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原告不接法院电话(立案后法院会给原告打电话吗)
不接法院电话有什么后果
没接电话不会有什么后果。法院打电话没接到之后法院还会继续拨打电话,如果法院没有进行拨打电话,但自己又是属于被告的一方的话,只要接到法院传票那么就可以不进行接电话,直接去进行出庭即可,如果传票没有送达的话,可以不进行出庭。
扩展资料:
法院传票送达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2、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3、委托送达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4、邮寄送达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5、转交送达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转交送达有三种情况。①、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②、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③、受送达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来看,其实,这是法院的一个送达问题。原告起诉立案,需要做到有明确的被告即可,关于立案后如何通知被告应诉等,那是法院的义务,而不应该将此义务强加给原告,原告只是有个协助的义务提供被告住址的线索。原告起诉了,我听到最多的是法院这样解释,个别法院的这种做法,我认为是不妥的,目前我国法律上还没有此规定。根据现行的相关规定来看,首先法院会在进行开庭之前电话通知原告和被告。如果被告没有接电话,那么就只能够等着收传票来进行法律案件诉讼。被告在拿到传票之后,应该按时的按照传票的相关时间地点进行相关的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法院传票被告人不接电话怎么办
原告去法院起诉之后,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准予立案,并且发送传票,但是一些被告为了逃避责任会拒绝接电话,那么你知道法院传票被告人不接电话怎么办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法院传票被告人不接电话怎么办被告不接电话不拿传票的,法院可以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二、传票送达后多久开庭不去可以吗在送达的传票上有开庭的时间,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去参加庭审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如果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去参加庭审会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收到传票不出庭有什么法律后果(一)拘传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比如诉讼标的为赡养、抚育、扶养的案件中,原被告之间具有一定亲属关系,适宜调解,如果被告不到庭就不利于案件调解进行和合理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0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规定表明,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所以你有可能被法院拘传。在程序上,被拘传被告必须是通过了两次传票的传唤,也就是说,在采取拘传之前,法院必须发两次传票。正当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实使被告无法预见和难以自行克服困难,只有没有这些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拘传。对被拘传人的调查询问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调查询问后不得限制被拘传人的人身自由。在本辖区以外采取拘传措施时,应当将被拘传人拘传到当地法院,当地法院应予以协助。
(二)缺席判决
这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结果可想而知。对于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法院发送传票给被告之后,被告拒绝接电话的,法院可以留置送达。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院传票被告人不接电话怎么办的相关知识。
拒绝法院电话什么后果
拒绝法院电话原告提供的电话无法联系到被告,会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向被告邮寄起诉书及其他诉讼材料。在被告收到起诉书及其他诉讼材料后,法官会安排时间开庭。此时即使不出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审判。缺席审判的时候视为被告放弃答辩,法官会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情况作出认定,只要原告的证据不存在法律不能认定的情形,一般都会被认定,并依据这些证据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法院起诉欠款人不接电话怎么办
法律主观:
贷款纠纷立案准备的材料应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等方式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保证其债权的顺利实现。法院起诉应注意以下问题:1、书写民事起诉书,并根据对方人数提交副本;如果因为客观原因写不出来,也可以口头起诉。人民法院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诉讼状的内容如下:1、原告的身份信息;2、被告身份信息;3、诉讼请求和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贷款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是贷款本金和相应的利息。原告立案时需要证明民事法律关系的存在。2、起诉应注意诉讼时效期;3、准备相关证据,提交原件,无法获得的证据,依法向法院申请;准备一定数额的诉讼费用。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对方,对方不接法院电话
法律主观:
法院起诉对方不来的,法院可以对对方缺席判决。如果被告是必须到庭但是其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则法院可以延期开庭。经两次法院传票传唤,必须到庭的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依法对其进行拘传。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起诉离婚但对方不接法院电话
法律分析:如果人民法院已依法向被告送达了开庭传票,在开庭时,被告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判,并作出判决,效果与到庭的判决效果一致。只是判决作出后,如果无法送达被告的,法院还需要公告送达。
如果人民法院在受理原告起诉后,没有向被告送达传票的,人民法院在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的,只有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六十日后,被告在开庭时未到庭的,法院将依前述方式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规定》第十二条 一方下落不明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我将欠款人起诉到法院,开庭不露面,电话也不接,找不到人该怎么办呢?
只要你有证据去法院起诉,无论被告出不出庭,都不影响法院的判决。
不过你去起诉,如果找不到被告的情况下。法院会下达公告。这个公告费是由你出。等官司胜诉以后,这个钱会算在被执行人身上。也包括诉讼费。其实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被告人不出面更有利于原告。只是法院要下达公告,可能要等上一段时间。
分享一个亲身的经历。
一个朋友在我这里借了钱,只有一张借据。和一张身份证照片。到了还款日期。玩起了失踪,犹如人间蒸发,把我所有的联系方式通通拉黑。无奈的情况下,只能通过法院来进行解决。刚起诉进入协调程序,法院给他打的电话也接过两次。说是答应分期付款,愿意到法院进行协调。
可是协调法官给他约了几次,让他到法院进行协调,始终没有露面。协调法官建议我走司法程序。从起诉到判决,被执行人始终没有露面,中间还给他下达了公告。不过这并不影响法院的判决,必定借条就是铁证。
直到最后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也没有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有任何的财产。最后法院还下了,终结本次执行通知书,就这样一转眼两年多过去了,不过我算是幸运的。就在今年的4月份,法院给我恢复了执行,并对被执行人进行了布控。
也正是因为这次布控。被执行人在开车经过检查站的时候,被交警抓获并移交给法院。我也顺利的拿到了全部的欠款和一笔不小的利息。还有延迟金,所以不要担心借款人跑。就怕他年老体衰又无资产。何况现在的信用体制也逐渐的完善。几乎各个方面都要实名制。
如果你是欠银行的话,其实银行更希望持卡人不能到庭,不来应诉,而且银行往往也是按照这个方向操作的,他们等逾期人数够了,会集体起诉(这就是为什么有的卡友逾期2年后才收到传票,而有的刚逾期超过3个月就收到传票了,存是运气问题,卡友们千万不要觉得时间长了没人管了,就以为不用还了,欠银行钱不还最终就是面临被起诉),而且一般都是异地开庭,目的就是让你不能到庭应诉!这样,法官会更倾向于银行的举证!
所以不用怕找不到人,只有这个人与世隔绝了,才会找不到,只要这个人还正常的生活,就能找的到,就看执行局找不找!所以,不管是民间个人借贷,还是银行和信用卡逾期持卡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借钱人不还钱,最终都是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因为现在是法制社会,旧社会时的那些做法已经上不了台面了!
被起诉人不接电话,不接传票怎么办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被告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人民法院可采留置送达方式送达传票。
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公告送达产生的法律效力与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效力是相同的。
欠钱不还起诉传票不收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传票不收可以在取得相关拒绝接受应诉材料的证据之后视为送达,之后可以开庭审理,进行缺席判决。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起诉的,可以去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登记,向法院起诉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相应的证明材料、并预交诉讼费用。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欠钱不还起诉法院受理之后的程序是什么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收到传票后,就要做好出庭参加诉讼的各种准备了,依照人民法院的传唤,按时参加庭审。
接下来就是开庭审理了,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这一步按照法官的指挥走即可。然后,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也可申请再审和申诉。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上述文书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在被告故意不接电话或者不领取传票的情况下,直接驳回原告起诉的做法是不对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理由如下: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来看,其实,这是法院的一个送达问题。原告起诉立案,需要做到有明确的被告即可,关于立案后如何通知被告应诉等,那是法院的义务,而不应该将此义务强加给原告,原告只是有个协助的义务--提供被告住址的线索。
可是,司法实践中往往是,人民法院不区分被告地址不明确还是被告地址明确故意不接法院电话等情况,联系不上被告就直接找原告,让原告想办法,这无疑给原告增加了负担。
人民法院原本是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地方,可是在送达处就已经将原告卡住,将送达的义务转嫁给了原告,在原告提供不出被告新的地址及电话情况下,直接驳回原告起诉,导致原告的诉讼权利在送达处就被法院抹杀,更别提以后的诉讼了。
凡是涉及人民法院诉讼都是双方调和不好的,分歧较大的,比如离婚,往往是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非要离婚,或者双方虽然愿意离婚,一方就是拖着不想让另一方那么痛快的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往往是只要一方起诉,另一方就巨力抗拒,听到法院电话就挂断、更换电话号码、关机或者说打错了,或者即使到了法院故意不领取传票,玩失踪等。
不是被告地址不明确,不是电话不对,我认为人民法院应当对他们采取相应的措施才对,比如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者公告送达等,而不应该直接驳回原告起诉。
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第一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民间借贷起诉法院已立案,不还钱,不接电话,不露面,该怎么办?
由于民间借贷已被提交法院和备案,首先要做的是申请财产保全。被告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直接关系到债权的清偿。因此,为了防止被告在法院诉讼中转移财产或被其他法院查封或抵押、出租或处置的财产,导致将来没有财产被执行或财产执行受阻,有必要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当然,这包括支付财产保全费和提供财产担保。现在财产担保可以通过购买财产保全保险来实现。
如果您提供的地址无法送达,您需要配合法院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和法院公告。如果宣布时间到期,被告不来,法院将进行缺席审判。判决生效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足够了。既然案件已经立案,另一方不接电话也不出现并不重要。法院将通过邮件将传票送达另一方。如果没有人收到传票,将采取公告服务的形式。自公告之日起,60天后即视为送达。如果被告没有出庭,那么判决将被默认。
作为原告,立案只是诉讼的第一步。处理这场诉讼仍有许多事情要做。首先,为了进一步整理手头的证据,立案只需要初步提交一些证据。立案后,你需要提交一份完整的证据清单。你需要仔细整理手中的证据,看看是否足够。如果没有,你需要找到收集和检索它的方法。
民间借贷纠纷需要的主要证据是确认借款事实的真实存在。如果有借方票据和转账记录,这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如果只是口头借款和现金交付,那么就需要更完善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比如别人的见证、借款和交付的全过程,或者聊天、索要钱财的记录等。最后,我们应该仔细检查手头的证据,看看是否足以证明你的说法。如果这还不够,我们需要补充和完善证据。
一个多月前,,接到起诉书,法院说先调解,让等电话,如果原告不接收调解,法院会通知我吗?
会通知的,就是先诉前调解,如果有任一方拒绝调解,或调解不成,则会正式立案,会通知缴付诉讼费,然后就会开庭审理。
法律分析
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我国法律并未直接规定起诉后必须多长时间内进行庭前调解,但是对于案件整体审理时间有具体规定。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