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怎么知道是否立案(原告怎么知道是否立案会来短信吗)
起诉对方或者被起诉,怎么查法院有没有立案?
一般来说,起诉是需要到被告方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法院起诉的,提交起诉书之后,可以先到法院立案庭查询,报对方名字、身份证号码或到法院自动查询机查询。如果不方便去当地法院,可以到最高法院的诉讼服务网上,输入对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询到法院是否已经受理起诉对方的案件,是哪个法院、哪一位法官办理的、什么时间立案等相关消息。
当然了,如果法院受理了,是会出具受理立案通知书的。可以等待法院通知即可。
起诉流程
当人们发生纠纷或是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诉讼案件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会受理,符合条件的法院会立案。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起诉书要有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和事实理由。一般来说需要在被告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法院起诉。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需要准备以下证据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手机聊天记录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7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起7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5、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院立案流程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在审查中,如果发现原告或者自诉人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限期补充证据,并将通知补证情况记录在案,收到诉状的时间,从当事人补交有关证据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
对于不予立案或者原告、自诉人在立案前撤回起诉的,应当将起诉材料退还,并由当事人签收。
对经审查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自诉人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驳回。
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决定立案,其中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应报审判长核准以及庭长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报院长审批或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并且将案件受理费通知原告,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将该案的当事人姓名、案由等情况统一编立案号输入计算机。
立案庭决定立案后,应当在二日内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注明移交日期。经审查决定受理或立案登记的日期为立案日期。立案人员应当及时将立案日期、移交日期等输入计算机。
怎么查案件有没有立案
查案件有没有立案的流程如下:
1、报案人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直接查询是否立案,也可以通过报警回执联系警方;
2、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会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立案必须满足的条件如下:
1、具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断;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起诉流程如下:
1、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电子数据等;
2、写起诉书,载明原告和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3、确定法院管辖权,然后向人民法院提交准备的材料提起诉讼;
4、人民法院立案后,预先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案件。
查被自身起诉的案件信息方法如下:
1、如果被人起诉,法院一般都会通知去收起诉状或邮寄起诉状,如果未收到,还可以登陆法院裁判文书网输入自身名字看有无以自身为被告的法院判决书;
2、可以带上相关证件到法院立案庭去问询问自身是否被起诉。
综上所述,到法院立案庭查询,案件是否已经立案,受理案件的机关会在一定的期限内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收到通知后,就能确定是否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怎么查民事诉讼有没有立案
提起民事诉讼后,无论是否立案人民法院都会通知原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民事法院立案审查的时间是7天,所以,起诉以后的7天内原告会知道是否立案,如果法院不立案,原告对法院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
一、提起民事诉讼后怎么知道有没有立案?
立案后会通知原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民事纠纷中满足什么条件法院才会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民事诉讼立案后会产生哪些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四、民事案件立案后审理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二审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综上所述,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原告起诉后,人民法院不可能不通知原告立案审查的结果,但是,民事法院不可能在立案以后的当天就马上安排庭审活动。立案后开庭的时间也由法院安排,法院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
原告怎么知道是否立案
案件是否已经立案,受理案件的机关会在一定的期限内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收到通知后,就能确定是否立案。也可以到最高法院的诉讼服务网上,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询到法院是否已经受理他人起诉自己的案件,是哪个法院、哪一位法官办理的、什么时间立案的,等相关信息。人民法院审查立案中,发现原告或者自诉人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限期补充证据,并将通知补证情况记录在案,收到诉状的时间,从当事人补交有关证据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离婚怎么知道是否已立案
起诉离婚了解是否已立案的方式如下:
1、询问对方或法院传票通知;
2、到法院立案庭查询,报对方名字、身份证号码或到法院自动查询机查询;
3、到法院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上查询,不过要求法院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有开通此服务。
诉讼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诉讼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怎么查询有没有立案
一、民事诉讼怎么查询有没有立案
1、民事诉讼查询有没有立案可以到最高法院的诉讼服务网上,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询到法院是否已经受理人起诉自己的案件,是哪个法院、哪一位法官办理的、什么时间立案的,等相关信息。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或民事纠纷审查后,决定列为诉讼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是诉讼活动的开始阶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及民事诉讼立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民事诉讼立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民事诉讼立案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起诉状。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两人,起诉状共提供三份,法院留一份,给二被告各送达一份;
2、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
3、起诉证据材料。起诉时证据材料应该提供复印件,原件等开庭时再提供;
4、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签字的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与指定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怎么查立案没立案
法律分析:询问对方或法院传票通知;到法院立案庭查询,报对方名字、身份证号码或到法院自动查询机查询;到法院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上查询进度。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民事、行政起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二)对刑事自诉,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次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三)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四)对执行异议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间内不能判定起诉、自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先行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怎么知道自己被起诉立案
知道自己被起诉的方式有电话咨询、到法院大厅查询、网站查询等。
查询自己是否被起诉的方式如下:
1、收到起诉的短信通知,上面有案号、开庭时间、受诉法院名称和起诉案由,开庭时间;
2、收到寄过来的法院传票,一般来说,负责案子的法院书记员在邮寄传票前会先用固定电话打给被告核实收件地址,在被告住所地起诉的有时会电话通知被告到法院领取文件;
3、拨打法院电话,接通法院人工客服电话后报上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就能查询到没有被起诉。
被法院起诉之后对个人有什么影响
一般的民事诉讼,不会对个人以后的生活产生什么影响。但是如果败诉就会承担败诉的后果,即履行原告的诉求。如果是金钱给付的类的判决,拒不执行的话,可能会被强制执行,且影响个人征信信用,限制高消费。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怎么查询自己的案件是否立案
怎么查询自己的案件是否立案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查自己是否已被立案侦查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咨询,对于自己的诉讼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应当由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特别是对于立案侦查的具体事项应当对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
查立案的方式如下:
(1)报案人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直接查询是否立案,也可以通过报警回执联系警方;
(2)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会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立案必须满足的条件如下:
1、具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断;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法院立案的流程
1、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
2、人民法院审查立案中,发现原告或者自诉人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限期补充证据,并将通知补证情况记录在案,收到诉状的时间,从当事人补交有关证据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
3、人民法院收到诉状和有关证据,应当进行登记,并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出具收据。收据中应当注明证据名称、原件或复制件、收到时间、份数和页数,复制件必须与原件核对无异后,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原告、自诉人也应当签名或盖章,收据归入卷宗。对于不予立案或者原告、自诉人在立案前撤回起诉的,应当将起诉材料退还,并由当事人签收。
4、对经审查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自诉人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驳回。
5、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书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制作,报庭长或者院长审批,并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行政案件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书除应报庭长或者院长审批外,应由合议庭成员、书记员署,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6、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决定立案,其中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应报审判长核准以及庭长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报院长审批或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7、经审查决定立案的,应当计算案件受理费通知原告,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将该案的当事人姓名、案由等情况统一编立案号输入计算机。
8、立案庭决定立案后,应当在二日内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注明移交日期。经审查决定受理或立案登记的日期为立案日期。立案人员应当及时将立案日期、移交日期等输入计算机。
立案后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2、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