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超概算如何申请(工程超概算如何解决)
请问概预算证要如何申请?求大神指点一二~~
(一)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
(二)实施依据:
《信息产业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及其条件、程序、期限规定》(信息产业部令第31号)
(三)实施主体:
信息产业部
(四)应具备的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具有初级以上工程技术(或经济)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有2年以上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的工作经历;
3、从事通信建设工程建设或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审核工作;
4、取得《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考试合格证书》。
(五)应提交的资料:
1、《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申请表》(由信息产业部提供格式文本)一式2份;
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项目超概算10%重新审批的规定
法律分析:政府投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向投资主管部门申报立项;重大项目在申报立项时还应当委托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政府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财政直接拨款2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投资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政府批准后批复立项;设计概算超过投资估算10%或者设计概算中工程建设费超过投资估算中工程建设费10%的,必须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修改初步设计。
法律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包括:(一)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二)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三)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四)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五)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十一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承接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当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以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二十二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国家对建设工程概算超概如何处理
不是国家直接投资的项目,超概算由投资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办理。如果是国家直接投资(目前基本没有),不允许超,超出部分有建设单位自己处理。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