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给工人买什么保险(工程款给了包工头 包工头没给工人)
建筑工地保险是买的什么保险
建筑工地应买的保险主要有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建筑施工人员团体险。
1.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以建筑工程中的材料、装饰物料、设备等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承担的主要责任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经济损失。
2.建筑施工人员团体险,全称是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建筑、装修施工现场,或指定的施工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身故或伤残,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拓展资料:
一、指定保险合同受益人。
在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时,都要求被保险人指定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如果有特殊情况的,投保人也可以指定受益人,但必须取得被保险人的同意。也就是说,施工企业在为建筑工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时候,应取得建筑工人的同意,并要求指定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需要注意的是,就算保单的受益人授权公司为其办理相关保险理赔事宜,保险赔偿金还是会汇入保险合同的指定身故者受益人的银行账户。所以说,企业要获得员工的身故保险金是不符合保险法规定的。
二、告知参保事项。
在施工企业的投保意外险的实践中,施工企业大多不会告知建筑工人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在意外伤害保险事故发生后,施工企业用理赔的保险金来抵作工伤保险赔偿的赔偿款。这样的做法实际上损害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从法律层面来说,这是违背《建筑法》基本精神的。广大的施工企业的建筑工人应合理依法维权。根据相关要求,企业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有关信息必须告知被保险人。并且要求企业以公告的形式在施工现场张贴,对于公告时间,要求不得少于一个月,也就是30天。
三、保费经济实惠。
一般来说,工地建筑工人意外险的保费是比较经济实惠的。一般来说,最低一百多块一年。对于室内作业的建筑工人来说,购买10万的保额的人身意外保险也就几百块,意外住不住院都能报销。
总的来说,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通常以企业的工程项目为单位进行团体意外险的投保。投保手续要求在企业的工程项目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前办理完毕。而保险期限一般从企业的工程项目开始之日至企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为止。
工地施工人员买什么保险
中国人寿有增额终身寿险吗?
有,中国人寿增额终身寿险有臻享传家终身寿险、乐盈一生终身寿险、乐鑫传福终身寿险尊享版、乐鑫传福终身寿险,详情是:
1、国寿臻享传家终身寿险是28日-70岁可投,保额按3.5%复利递增,保障内容是身故保险金和身体高度残疾金,还有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2、国寿乐盈一生终身寿险是0-70岁可投,保额按3.6%复利递增,保障内容有身故高残保险金、客运交通身故高残保障3倍给付。投保人75岁前意外身故高残豁免保费。
3、国寿乐鑫传福终身寿险尊享版是0-70岁可投,其保障是保额递增,身故/高残保额根据年龄不同进行赔付,18岁前身故高残赔保费,41岁前给付100%保额、160%保费、现价较大值;41-60岁给付100%保额、140%保费、现价较大值;61-70岁给付140%保额、120%保费、现价较大值;71-80岁给付180%保额、120%保费、现价较大值;81-90岁给付220%保额、120%保费、现价较大值;91-100岁给付260%保额、120%保费、现价较大值;101岁及以后给付300%保额、120%保费、现价较大值。意外身故高残双倍赔付,在上述赔付后,然后额外赔1倍。
4、国寿乐鑫传福终身寿险是0-70岁可投,其保障是随年龄增加,保障内容是投保180日内疾病身故或高残,给付保险费;其他情况身故或高残给付以下三者较大值:41岁前给付100%保额、160%保费、现价较大值;41-60岁给付100%保额、140%保费、现价较大值;61-70岁给付140%保额、120%保费、现价较大值;71-80岁给付180%保额、120%保费、现价较大值;81-90岁给付220%保额、120%保费、现价较大值;91-100岁给付260%保额、120%保费、现价较大值;101岁及以后给付300%保额、120%保费、现价较大值。
施工人员保险费怎么入账?
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需要对工程本身及施工人员购买相应的保险.通常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或者雇主责任险.
另外,还可对施工用的机械设备投保,不过这是可选的.
所以会计分录可以这样处理:
借:管理费用--保险费
其他应收款---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如果每个员工不用扣钱的话就是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建筑企业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能否税前扣除?
在实际工作中,税务部门内部和税务师事务所内部,对于建筑企业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能否税前扣除,都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不允许扣除,理由是:税务局没有转发与这个保险有关的文件,不允许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税前计提列支意外伤害保险;
第二种允许税前扣除,理由是:应根据险种的内涵实质判断是否符合税法规定,而不能因建筑法与税法在险种名称上的形式差异而判断是否抵扣.只要相关法律规定应交纳意外伤害保险的行业,根据税法和条例的规定,就应当允许这个行业进行税前扣除,税务局转发不转发并不影响该法律的法律效力.
工地给工人交什么保险
建筑工地应买的保险主要有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建筑施工人员团体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以建筑工程中的材料、装饰物料、设备等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承担的主要责任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经济损失。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险,全称是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建筑、装修施工现场,或指定的施工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身故或伤残,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拓展资料:
团体保险是指以一张保险单为众多被保险人提供保障的保险。团体保险是以集体单位作为承保对象,以保险公司和集体单位作为双方当事人,采用一张保险单形式订立合同。通常是以团体单位为投保人,单位内工作人员为被保险人。团体保险的特点是: 因身体不健康的逆选择因素小而免验体格;因一张保单为众多人服务而手续简化; 因手续简化,逆选择因素小而保险费低廉的特点。但是为了防止逆选择,在具体业务做法上一般有下列规定:
1、团体的限制。投保单位必须是法人组织,被保险人必须是单位组织的成员;
2、团体内必须要有75%的人参加保险;
3、在一个团体内,或按工龄、工资收入、职务等级分别定出保险金额,或是同一的保险金额。团体保险大都以一年为期限,每年更新保单,保险费可以由单位负担,也可以由单位、个人共同负担,保险费率按不同的职业有不同的标准。
在实务经营中,人们常常按照团体保险合同的保障范围(即保险责任),将团体保险划分为团体人寿保险(含团体养老保险)、团体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团体保险具有:风险选择特殊、保险计划灵活、经营成本低廉、服务管理专业、保费分担的特点。
在购买团体保险时,需要注意几个方面的因素。首先应考虑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保障与服务并重,同时通过增加或调整保额,提高企业增强竞争力。购买团体保险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保障被保险人的知情权。
二是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情况合理选择保险方案,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以保障合同的有效实施。
三是建议考查投保公司的偿付能力及信用度,确保保险效用的充分发挥。
四是对于危险系数较高,流动量较大的企业建议认真考虑购买商业保险的重要性,以确保风险的分散转移。
建筑工地一般买什么保险最好
一般有三种意外保险适合考虑:
1、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种主要保障范围是工地、宿舍及两地之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这类意外保险一般费用相对较低。有三种计费方式:按人数计算、按工程面积计算和按工程造价计算。
2、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种主要保障每天24小时内的意外伤害事故,一般费用相对稍高。
3、顾主责任险。这种一般不记名,但发生赔偿时手续较麻烦,以约定的工资为计费依据。
建议按以下顺次考虑:
1)工地上工人最需要的保险是意外保险,现在国家规定了施工单位需要统一给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购买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这种意外保险的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种类主要有个人和团体两种,团体的建筑工人意外保险,是企业统一给工人购买的。
2)其次要考虑投保健康险和养老保险。
首先,建筑工人在工地作业,所面临的意外风险较大,所以建筑工人买保险应该优先关注人身意外险。建筑工人最好先弄清楚自己所在地有无这样的政策,并要求雇主为自己购买团体意外险。
3)最后,建筑工人的养老保障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考虑到我国社会养老保险转化率低,所以无论是否享受社会养老保障的建筑工人,都需要在基础性保障做足的情况下搭配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进而提升自己的老年生活品质。一般商业养老保险领取方式和领取时间都是可以自由选择的,但无论您何时领取,怎样领取,要保证最少领取20年或至85岁,可领取的年限尽量拉长,以便于建筑工人后期过上高品质的晚年生活。在缴费方式上,商业养老险一般有趸交、3年、5年、10年、20年期等选择,建议建筑工人适当延长缴费时间以缓解每期缴费的压力
工地上给工人买什么保险
一般推荐建工团体意外险,这个险种比较便宜,产品性价比高。
建工团体意外险是年满16周岁到65 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公民,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或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合法关系的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保。
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建筑、装修施工现场,或指定的施工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给付身故保险金和意外伤残保险金。
【拓展资料】
一、建筑工程保险简介
建筑工程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80年正式开办,主要承保对外工程。承保对象为各类工业、民用以及公共事业的土木建筑项目。承保范围包括:1.某些自然灾害如洪水、雷电、风暴等引起的损失。
2.某些人为原因,如盗窃、工人技术人员的过失、恶意行为等引起的损失
3.某些不可预料的突然事故等。开办建筑工程保险的目的主要在于保证工程的各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工程计划实施期间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能及时、合理地获得补偿,使工程计划得以持续顺利地进行。
二、保险责任
1.自然事件
建筑工程保险所承保的自然事件包括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陷下沉、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2.意外事故
建筑工程保险所承保的意外事故是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爆炸、飞机坠毁或物体坠落等。
3.人为风险
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人为风险有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4.第三者责任部分的保险责任
第三者责任部分的保险责任是指在保险期间因建筑工地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邻近地区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
工地保险是买的什么保险
买的是建筑工地应买的保险主要有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建筑施工人员团体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以建筑工程中的材料、装饰物料、设备等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承担的主要责任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经济损失。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险,全称是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建筑、装修施工现场,或指定的施工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身故或伤残,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拓展资料】
工程建设保险种类
一、意外伤害险
意外伤害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递遭遇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意外事故,致使其身体蒙受伤害而残疾或死亡对,保险人依照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建筑法》第4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监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二、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装工程一切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装工程一切险是以建筑或安装工程中的各种财产和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这两类保险的特殊性在于保险公司可以在一份保单内对所有参加该项工程的有关各方都给予所需要的保障,换言之,即在工程进行期间,对这项工程承担一定风险的有关各方,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之一。
建筑工程一切险一般都同时承保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即指在该工程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依法应由被保险入负责的工地上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的人身伤亡、疾病、财产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因此所支出的费用。本节将在后面重点对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装工程一切睑进行介绍。
三、职业责任险
职业责任险是指承保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疏忽、过失所造成的合同一方或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工程建设标的额巨大、风险因素多,建筑事故造成损害往往数额巨大,而责任主体的偿付能力相对有限,这就有必要借助保险来转移职业责任风险。在工程建设领域,这类保险对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尤为重要。
四、信用保险
信用保险是以在商品赊销和信用放款中的债务人的信用作为保险标的,在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而使债权人遭致损失时,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即债权人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信用保险是随着商业信用、银行信用的普遍化以及道德风险的频繁而产生的,在工程建设领域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工地上买的保险是什么保险
建筑工地应买的保险主要有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建筑施工人员团体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以建筑工程中的材料、装饰物料、设备等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承担的主要责任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经济损失。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险,全称是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建筑、装修施工现场,或指定的施工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身故或伤残,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拓展资料:
保险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bǎo xiǎn,英文是Insurance或insuraunce ,本意是稳妥可靠保障;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
保险 ,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
保险的价值
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物的实际价值。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简单说来,保险价值可由三种方法确定:
1、根据法律和合同法的规定,法律和合同法是确定保险价值的根本依据;
2、根据保险合同和双方当事人约定。有些保险标的物的保险价值难以衡量,比如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人的身体和寿命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则其保险价值以双方当事人约定;
3、根据市价变动来确定保险价值。一些保险标的物的保险价值并非一直不变的。大多数标的物也会随着时间延长而折旧,其保险价值呈下降趋势。
工地上的建筑工人买什么样的保险?
工地一般给工人买一份鱼泡务工保。
工地上工人最常见的保险是意外保险,现在国家规定了施工单位需要统一给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购买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这种意外保险的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种类主要有个人和团体两种,团体的建筑工人意外保险,是企业统一给工人购买的。
鱼泡务工保是专门针对工地受伤的保险,具有费用低保障高的特点,可支持按天购买,自由灵活。保费低,最低投保费用1.8元/天,可自由选择保障时间。
施工单位需要给工人买什么保险
施工企业给工人购买的商业险可以根据实际需求来购买,一般包括团体意外险、团体寿险、团体健康险以及团体养老险四种,这四种保险通常都是不可或缺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体现企业对员工的关爱。
其中,工人最需要的保险是意外保险,国家也规定了施工单位需要统一给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购买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因为建筑工人在工地作业,所面临的意外风险较大,所以建筑工人买保险应该优先关注人身意外险。
拓展资料
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伤害保险,也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它具有短期性,灵活性、保费低的特点。
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指的意外伤害的必须是人体的伤害,人工装置以代替人体功能的假肢、假眼、假牙等,不是人身天然躯体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保险对象。
意外伤害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3、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如脑溢血发作不省人事。
5、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
第四条 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