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车上人员受伤保险赔吗(出车祸了车上人员受伤了怎么办)
车祸车上人员受伤怎么赔偿
法律主观:
发生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应这样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
法律客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出车祸人受伤了,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车祸伤人后保险公司赔偿的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的,先由交强险进行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进行赔偿,没有商业三者险或者商业三者险仍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由肇事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扩展资料:
车祸伤人后保险公司赔偿的费用:
第一,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第二,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辆保险
司机和车主在车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发生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应这样理赔:1、被保险人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人员伤亡情况;3、根据相应的票据、凭证进行理赔;4、后续的赔偿费用可以一并进行处理。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车上人员受伤交强险赔不赔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可见,在交通事故中,交强险只对被保险车辆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者予以一定赔偿,被保车车内人员受伤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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