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书上签名担保见证人
见证人和担保人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见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是法律性质不同,保证人负有还款义务,而见证人则仅仅负有作证的义务,无需承担还款义务。作为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应当依法承担保证责任作为见证人,仅仅起到证明作用,即负有出庭作证的义务,而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一、见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1、见证人仅是在场看见双方实施借款行为的证人,起着证明借贷关系的作用,与在场人意思近似。见证人可以在借据或合同上签字,但一般均冠以“见证人”字样。
2、担保人,是指在保证法律关系中,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贷款担保人是指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二、什么是担保人
1、指的是对某项事务或者事件作出一定保证行为的人。例如在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担保,担保人则具体是指具有代为清偿或者还清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担保行为的人;
3、是担保人和债权人之间的所约定的内容,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还清所借的债务时,担保人则要按照约定的内容继续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4、一般担保人和被担保人承担着相同的的责任,国家机关单位、或者以公益为目的性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一些职能部门的人员不可以成为担保人人,但是,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三、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
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在当地有常住户口或固定住所;
3、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4、与本案无牵连关系;
5、能履行担保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见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是什么?
1、见证人仅是在场看见双方实施借款行为的证人,起着证明借贷关系的作用,与在场人意思近似。了解学习下,见证人可以在借据或合同上签字,但一般均冠以“见证人”字样。2、担保人,是指在保证法律关系中,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贷款担保人是指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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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上的见证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主观:
借据上的见 证人 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见证人仅仅只是对该次借款的一个见证,对借款是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 借条 中的见证人可有可无的。除非特别约定,在 民间借贷 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和见证人,对 债务 的履行不承担保证责任。 《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 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借条见证人和担保人一样吗
法律分析:担保人和见证人在法律上的责任根本就不一样,这个一定要搞清楚。
见证人只是起到证明的作用,相当于证人角色
见证说白了就是看见了你们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证明这个《借款协议》是双方当着我的面写的,当着我的面签订的。
如果借贷双方发生纠纷,对当时签订《借款协议》的事实有分歧,可以请见证人出庭,还原当时的情况,起到一个证明事实的作用。
见证人并不对借款双方的责任背书,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担保人是要对债务人的还款责任承担责任的
担保是《担保法》中规定的五种担保形式之一,担保分一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如果在担保的时候没有说清楚是什么担保,则按照连带责任担保处理。
一般担保承担的是赔偿责任,或者说是补充责任,即债务人不能归还的时候,担保人予以归还;连带责任担保是不分先后顺序,甚至可以先执行担保人也可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 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借条上见证人须承担责任吗
法律主观:
借条上见证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见证人仅仅只是对该次借款的一个见证,对借款是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借条中的见证人可有可无的,要将见证和保证区分开来,保证人在借条上签字才能产生保证责任,而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并不能产生任何法律责任。《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款合同中的见证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如果仅仅是证明人,只要证明该债务的存在和真实性就可以了,一般不需要承担其他的法律责任。但是在签字确认以前要明白承担是证明人还是担保人,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在借条上写明是证明人的话,也有责任,但不是像担保人的代为偿还借款的责任,而是借贷双方有纠纷需要证明借条真实性的时候有证明的责任。
法律分析
借据上的见证人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见证人仅仅只是对该次借款的一个见证,对借款是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借条中的见证人可有可无的。除非特别约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和见证人,对债务的履行不承担保证责任。关于问题借款合同中见证人责任是什么我的回答如下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协议的见证人不同于保证人。见证人只需要在法律上承担证明的责任,而保证人则需要在借贷双方不履行义务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借款协议的见证人不承担偿还债务的民事责任。 贷款证明人只是证明发生了借贷的事实,以及借贷双方是谁、借贷发生的日期、借款的金额、约定的利息和还款方式、还款时间。这跟担保人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担保是当贷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担保人需要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贷款偿还义务,也就是直接替借款人还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条见证人和担保人一样吗
借条的见证人和担保人不一样,不能等同看待。
借条中的见证人其作用仅是在证明借贷关系的真实性和借贷行为及结果的合法性,他们不需要对债务承担偿还义务。而担保人则是为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借条纠纷的后果因具体情况而异,但通常表现为以下情形:
1、追索借款:如果出借人认为借款人未按照借条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索借款,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2、赔偿损失:如果出借人因借条纠纷遭受经济损失,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
3、执行担保:如果借条有担保人,出借人可以向担保人追求债权,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4、诉讼仲裁:如果借条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出借人可以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借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2、借款金额:借款条款应当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相关费用,以便于出借人和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生效后能够清晰地了解借款的总金额和相关费用;
3、借款期限:借款条款应当明确约定借款的期限,包括借款开始时间和借款截止时间等。借款期限是借款合同中非常重要的条款之一,涉及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权益和义务;
4、还款方式和期限:借款条款应当明确约定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包括还款的时间、还款的方式等。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还本付息和分期还款等方式,还款期限一般根据借款金额和期限来约定;
5、利率和逾期利率:借款条款应当明确约定利率和逾期利率,以便于出借人和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生效后能够清晰地了解借款的利率和逾期费用等相关费用;
6、其他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借款条款还可以包括其他条款,如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综上所述,借条是一种书面借款凭证,可以记录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的借款事实、金额和期限等关键信息。在日常生活中,借条通常用于个人或企业之间的借款、担保借款等情形,有助于维护借款双方的权益和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条的见证人负法律责任吗
法律主观:
见 证人 只是证明这件事确实存在,不需要其 承担连带责任 ,而 担保人 或者保证人则需要承担完全 连带责任 或者不完全连带责任。在签字时,应当注意签在见证人一栏,不可签在保证人或担保人一栏,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还应当注意的是,如果没有注明见证人一栏,而对方需要签字,记得在签字前加上前缀“见证人”字样。 《 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 债权人 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 债务人 提起 诉讼 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 债务 的 诉讼时效 。 连带责任保证 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欠条上面见证人和保证人的区别
一、见证人和保证人的含义
所谓见证人仅是在场看见双方实施借款行为的证人,起着证明借贷关系的作用,与在场人意思近似。见证人可以在借据或合同上签字,但一般均冠以“见证人”字样。
保证人亦称“担保人”,是指在保证法律关系中,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二、两者的法律义务不同
1、见证人
见证人,是指当场目睹借贷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可以作证的人。见证人不是借贷关系的当事人,因而不享有或承担实体上的权利义务。但是当借款人与出借人发生纠纷时,见证人负有作证义务。
2、保证人
保证人分为一般担保人和连带保证人。
一般保证,指由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主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借条上的签字是保证人还是见证人
1,只有签名,没有注明身份的。
在主合同空白处签名,保证约定不明确,不能当然地认定为保证人,但可以推定为见证人。
2,如果借条上明确注明是“保证人的,则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担保人认为,借条上的“保证人”三字为债权人事后擅自添加,那么其对该主张负举证责任,可以申请笔迹鉴定进行确认。比如借条为债务人书写,如“保证人”三字确为债权人事后添加,则可认定"担保人"确实只是在借条空白处签名的事实,则保证合同不能成立,其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