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久不签劳动合同算无期限合同(多久不签劳动合同算违法)
多久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劳动关系是指受劳动法调整的,在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超过1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主观: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超过 一年未签劳动合同 视作劳动者用人单位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 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因 拖欠劳动报酬 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 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 终止劳动关系 ,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客观:
《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 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工作一年多公司承认忘记签劳动合同会被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吗
在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为逃避义务经常有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因此《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一年未签劳动合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合同吗?
在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为逃避义务经常有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因此《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对于这种情况本法第81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二、劳动合同中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清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因劳动合同的关键条款约定不明引发了争议,《劳动合同法》还提出了指引性的解决办法。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少劳动争议的仲裁、诉讼解决压力,无论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障,还是缓解司法部门因讼累造成的工作压力方面,都是大有裨益的。
三、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往往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经常会等到劳动者“转正”以后,再签订劳动合同。首先,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其次,即使在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仍然是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这是肯定的,不过我们也需要注意此时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一般是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时间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年后。
没签劳动合同多久算无固定合同
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外,满一个月后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月工资。以下由为您介绍多久没签劳动合同算无固定合同以及相关内容,一、多久没签劳动合同算无固定合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进公司多长时间未签劳动合同算不合法
一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违背劳动法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则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双方应当在订立劳动合同、拟定劳动合同条款时出于自愿,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关系的一方违背了他们的真实意愿。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无效。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公平原则,核心含义就是要求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相一致。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免除己方法定责任如"一律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生死病老都与企业无关"等条款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主体、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主体必须合法。即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资格和劳动者资格。内容必须合法,我国在《劳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有很多强制性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则该条款无效。程序必须合法。
多久未签订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年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连续本单位工作满十年的,或者工作满十年距离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和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的,也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一、多久不签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年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此之外,有以下情形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达到退休年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达到退休年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效。
没有固定的解除时间并不等同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终止,不能被解除。当出现法律规定的事项后,可以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提醒您,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可见,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事由之一。因此,即使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也应终止。但是,实际生活中,劳动者办理退休手续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因此,一般而言,用人单位会按照劳动者办理退休手续的时间确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时间。
三、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多久有效
不签劳动合同的合法时间是一个月,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还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给员工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还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认为单位和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时效是多久?
时效是一个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
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未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还需要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交保险造成的损失,一个月的工资可以作为解除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认定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可以支付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这不是问题的关键。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两倍;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但是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双倍的工资,最长要求的时间是11个月,如果超过一年依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认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工后多久未签劳动合同视为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入职四年多,用人单位从不签劳动合同,算不算无固定合同
一、没签劳动合同的状态持续满一年的,法律上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这种视为已经订立,属于法律上的拟制,即,在双方发生争议时,裁判机关会认定双方已经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由于双方被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要求双方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提出拒绝,因为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改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法律上已构成合同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
(三)但是,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出拒绝,在法律上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仍然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可能视为劳动者处分了自己的权利,并自愿变更了自己的合同类型。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这类变更对劳动者而言,是有法律效力的。
二、法律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主要有三种情形,符合以下任一种即可:
(1)员工在同一家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
(2)员工所在的公司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员工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员工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劳动者患病,非因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经医疗期满、培训、调岗后仍不符合要求,被用人单位依法辞退)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三、劳动者符合法律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的,还要及时提出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请求。
1.提出时间:劳动合同期满前。
2.提出方式:没有具体的形式要求,只要证明曾经向公司提出即可。一般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EMS邮件:
一般比较推荐用EMS邮件的方式提出,须在EMS单上备注文件内容,保留EMS单原件,并及时打印EMS的投递签收记录(EMS记录时间长了可能打不出来,需要去邮局调取,较为麻烦);
(2)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
微信、短信都是实名制的,也可以使用微信、短信的方式,向公司提出签订合同的请求。需要保留手机上的原始记录,且在出庭时出示手机。如果担心手机损坏,或信息丢失,可以持手机前往公证处办理相关公证证据保全(一般不建议使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因有些电子邮件不是实名制的)。
(3)录音证据:
可以直接与公司面谈,提出签订合同的请求,交谈过程进行录音。但录音证据较为麻烦的一点,是需要整理出录音文本,且要保证录音的连续性、完整性。作为证据提交时,需要提交录音的原始载体。
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签合同多久无固定期限
不签劳动合同超过三个月的不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是建立了用工关系都已经有一年了,超过一年的时间还没签劳动合同按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处理,而且应当立即补办相关的手续,超过三个月不签合同的是从第二个月开始可以追究双倍工资赔偿。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超过3个月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没签劳动合同,三个月后不是就视作长期劳动合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满一年未签合同的,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补办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其中,不满一年的,支付到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前一日止;满一年的,支付到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个月。
二、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5、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
6、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7、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正常情况下几乎是可以一直延续到该职工退休或者主动提出辞职的情况下,但是,这代表着公司和职工已经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年了,三个月没签劳动合同也不会自动就转化成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职工有维权的勇气,那应该和公司索要前两个月的双倍工资。
多长时间算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具体的期限限制。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