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款-支付工程款(长期借款支付工程款会计处理)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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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以前发生的,应列作固定资产购建成本,记入“固定资产购建支出”或“在建工程”科目的借方,作如下分录入账: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或在建工程,贷:长期借款,在固定资产购建完成交付使用以后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利息,以及其他长期借款的利息,应计入当期损益,记入“财务费用”科目的借方,作如下分录入账:借:财务费用,贷:长期借款,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借款合同规定偿还长期借款本金和利息时,应记入“长期借款”科目的借方和“银行存款”科目的贷方,作如下分录入账:借:长期借款,贷:银行存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次偿还本息长期借款的核算怎么做

贷款银行如对长期借款采用分次转存支付的方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借款时,应先记入“银行存款”科目的借方和“长期借款”科目的贷方,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贷款银行如对长期借款采用指标管理的方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以借款支付各项设备款、工程款和其他固定资产购建支出时,记入“固定资产购建支出”或“在建工程”科目户的借方和“长期借款”科目的贷方,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或在建工程,

贷: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的利息,在采用到期一次偿还本息时,应按期根据银行计息通知单,将各计息期应付利息记入“长期借款”科目的贷方。对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以前发生的,应列作固定资产购建成本,记入“固定资产购建支出”或“在建工程”科目的借方,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或在建工程,

贷:长期借款,

在固定资产购建完成交付使用以后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利息,以及其他长期借款的利息,应计入当期损益,记入“财务费用”科目的借方,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借款合同规定偿还长期借款本金和利息时,应记入“长期借款”科目的借方和“银行存款”科目的贷方,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请问:长期借款利息为什么可以记入在建工程?

一、请问:长期借款利息为什么可以记入在建工程?

是因为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计入所建固定资产价值,予以资本化,记入“在建工程”。

1、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按规定应予以资本化的,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

2、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以及按规定不能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

3、属于筹建期间的借款费用,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于生产经营开始当月一次转入损益;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

扩展资料:

案例

某企业为建造一幢厂房,2000年1月1日借入期限为两年的长期借款1000000元,款已存入银行。借款利率为9%,每年付息一次,期满后一次还清本金。

2000年初,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价款共计600000元,2001年初又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费用400000元。该厂房于2001年8月底完工,交付使用,并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根据上述业务编制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1、2000年1月1日,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1000000

贷:长期借款1000000

2、2000年初,支付工程款时:

借:在建工程600000

贷:银行存款600000

3、2000年12月30日,计算2000年应计利息时:

借款利息=1000000×9%=90000(元)

资本化利息=600000×9%=54000(元)

借:在建工程54000

财务费用36000

贷:应付利息90000

4、2000年12月31日支付借款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90000

贷:银行存款90000

5、2001年初又支付工程款时:

借:在建工程40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0

6、2001年竣工前的应付利息为:

(1000000×9%÷12)×8=60000(元)

借:在建工程60000

贷:应付利息60000

7、资产完工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1114000

贷:在建工程1114000

8、2001年9月,资产办理竣工决算后,按月预提借款利息为:

(1000000×9%÷12)=7500(元)

借:财务费用7500

贷:应付利息7500

2001年10、11、12月按月预提借款利息的会计分录同8。

9、2001年12月31日支付借款利息的会计分录同④。

10、2002年1月1日到期还本时:

借:长期借款10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0

5、甲公司2015年1月1日从银行借入长期借款1000000元,年利率为5%,期限3年,每年年末计

取得借款

借:银行存款1000000

贷:长期借款—本金1000000

2015年末计提利息

借:在建工程—厂房1000000*5%=50000

贷:长期借款—利息50000

支付工程款

借:在建工程—厂房200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00

厂房建造完工并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厂房2000000+50000=2050000

贷:在建工程—厂房2050000

2016

长期借款会计分录

有关长期借款的会计分录是:

(一)企业借入长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本金

按发生的交易费用:

借: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贷:长期借款-溢折价

(二)资产负债表日

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

借: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

贷:应付利息

(三)归还长期借款本金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长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借入长期借款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溢折价)。

(二)资产负债表日

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

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差异不大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折价和交易费用摊销金额,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溢折价、交易费用);摊销的溢价,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归还长期借款本金时

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应转销该项长期借款的溢折价和交易费用的金额,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溢折价、交易费用);转销的溢价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企业与贷款人进行债务重组

应当比照“应付账款”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借款

企业发生外币长期借款业务时

长期借款业务的会计处理:

企业借入的长期借款,除应按规定办理借入手续外,还应按期支付利息,并按规定期限归还借款。因此,长期借款的会计处理应反映长期借款的借入、利息的结算和借款本息的归还情况。

1.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

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一是在发生时直接确认为当期费用(即费用化),另一方法则是于发生时直接计入该项资产(即资本化)。具体做法是:

(1)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计入所建固定资产价值,予以资本化。

(2)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所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予以费用化。

(3)属于流动负债性质的借款利息,或者虽然是长期负债性质但不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为进行投资而发生的借款利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5)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除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外),应当根据其发生额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然后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2.长期借款利息的计算

对长期借款利息的计算目前有单利和复利两种方法。

单利就是只按本金计算利息,其所生成利息不再加入本金重复计算利息。计算公式为:

借款本利和=本金+本金×利率×期数

复利是指不仅按本金计算利息,对尚未支付的利息也要计算应付利息,俗称“利滚利”。在西方国家,长期借款利息一般按复利计算。在中国,国内企业的长期借款利息一贯采用单利;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营企业的长期借款利息则一般按复利计算。

例1:某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于19××年初向银行借入长期借款500000元,借款合同规定:年利率为10%,5年到期,每年计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则:

按单利计算,五年的本利和为:

500000+500000×10%×5=750000(元)

按复利计算,五年的本利和为:

500000×(1+10%)5=805255(元)

实际工作中,企业每年末计算利息如下:

第一年应付利息:500000×10%=50000(元)

第二年应付利息:550000×10%=55000(元)

第三年应付利息:605000×10%=60500(元)

第四年应付利息:665500×10%=66550(元)

第五年应付利息:732050×10%=73205(元)

五年利息之和 305255(元)

第五年末本息合计为500000+305255=805255(元)

第五年末还本付息总额通过查年金终值表计算,结果也是一样的,即500000×1.61051=805255(元)

3.长期借款利息的入账时间

借款利息可以分期支付,也可在借款到期还本时一起偿付,具体应视贷款合同的规定。会计上,对应计入购建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利息,一般在年末和资产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决算时计提入账;如果年内分期支付利息,也可按付息期进行账务处理。除此之外的借款利息,应按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借款的核算

长期借款按实际取得的货币资金与其使用期间形成的利息之和计价。相应地,长期借款的本息一同在“长期借款”科目中核算,这与短期借款不同。

“长期借款”是负债类科目,该科目的贷方反映借入的本金及应计利息;借方反映归还借款的本息;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额。该科目应按贷款单位和借款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利息、汇兑损失等),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属于筹建期间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于生产经营开始当月一次转入损益。(2)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3)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按规定应予以资本化的,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以及按规定不能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归还长期借款时,借记“长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2:某企业为建造一幢厂房,2000年1月1日借入期限为两年的长期借款1000000元,款已存入银行。借款利率为9%,每年付息一次,期满后一次还清本金。2000年初,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价款共计600000元,2001年初又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费用400000元。该厂房于2001年8月底完工,交付使用,并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根据上述业务编制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①2000年1月1日,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长期借款 1000000

②2000年初,支付工程款时:

借:在建工程 60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0

③2000年12月30日,计算2000年应计利息时:

借款利息=1000000×9%=90000(元)

资本化利息=600000×9%=54000(元)

借:在建工程 54000

财务费用 36000

贷:应付利息 90000

④2000年12月31日支付借款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90000

贷:银行存款 90000

⑤2001年初又支付工程款时:

借:在建工程 40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0

⑥2001年竣工前的应付利息为:

(1000000×9%÷12)×8=60000(元)

借:在建工程 60000

贷:应付利息 60000

⑦资产完工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1114000

贷:在建工程 1114000

⑧2001年9月,资产办理竣工决算后,按月预提借款利息为:

(1000000×9%÷12)=7500(元)

借:财务费用 7500

贷:应付利息 7500

2001年10、11、12月按月预提借款利息的会计分录同⑧。

⑨2001年12月31日支付借款利息的会计分录同④。

⑩2002年1月1日到期还本时:

借:长期借款 1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

上述是人民币借款,企业如果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外汇借款,则应按规定的汇率将外币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还款时由于汇率变动所引起多付或少付的人民币,计入财务费用。

回答于 2016-05-12

长期借款的核算内容?

长期借款,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的各项借款。为了反映企业的各种长期借款,应设置“长期借款”账户,用来核算各种长期借款的借入、应计利息、归还和结欠情况。该账户属于负债类,其贷方登记借入的款项及预计的应付利息;借方登记还本付息的数额;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数额。该账户应按贷款单位设置明细账,并按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需要说明的是,预计的长期借款利息应通过“长期借款”账户进行核算,而不是记入“预提费用”账户。长期借款费用应根据长期借款的用途和期间分别记入 “长期待摊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财务费用”等账户。企业借入长期借款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将借款存入银行,由银行监督随时提取;二是由银行核定一个借款限额 ,在限额内随用随借,在这种方式下,企业在限额内借入的款项按其用途直接记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账户。企业长期借款的偿还也有不同的方式:可以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也可以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还可以是分期还本付息。帐务处理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 年)的各项借款。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分别“本金”、“溢折价”、“交易费用”等进行明细核算。三、长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溢折价)。(二)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差异不大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折价和交易费用摊销金额,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溢折价、交易费用);摊销的溢价,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三)归还长期借款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应转销该项长期借款的溢折价和交易费用的金额,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溢折价、交易费用);转销的溢价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四)企业与贷款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比照“应付账款”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的摊余成本。长期借款业务的会计处理:企业借入的长期借款,除应按规定办理借入手续外,还应按期支付利息,并按规定期限归还借款。因此,长期借款的会计处理应反映长期借款的借入、利息的结算和借款本息的归还情况。1.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一是在发生时直接确认为当期费用(即费用化),另一方法则是于发生时直接计入该项资产(即资本化)。具体做法是:(1)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计入所建固定资产价值,予以资本化。(2)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所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予以费用化。(3)属于流动负债性质的借款利息,或者虽然是长期负债性质但不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4)为进行投资而发生的借款利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5)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除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外),应当根据其发生额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然后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2.长期借款利息的计算对长期借款利息的计算目前有单利和复利两种方法。单利就是只按本金计算利息,其所生成利息不再加入本金重复计算利息。计算公式为:借款本利和=本金+本金×利率×期数复利是指不仅按本金计算利息,对尚未支付的利息也要计算应付利息,俗称“利滚利”。在西方国家,长期借款利息一般按复利计算。在我国,国内企业的长期借款利息一贯采用单利;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营企业的长期借款利息则一般按复利计算。

长期借款怎么核算啊

长期借款的核算分为取得借款、期末计息和到期偿还三个阶段。

1、取得借款

借: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贷:长期借款——本金

注意:当取得借款与合同约定的数额不一致时,则有“利息调整”,也就意味着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不一致,后续期间涉及利息调整的摊销;若取得的借款就是借款合同约定的数额,则没有“利息调整”,也就意味着实际利率和合同利率是相同的。

2、期末计息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①

贷:应付利息(本金×合同利率)②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倒挤)③=①-②

注意: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改为“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

3、偿还本金

借:长期借款——本金①

财务费用等④

贷:银行存款②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③

扩展资料:

长期借款业务的会计处理:

企业借入的长期借款,除应按规定办理借入手续外,还应按期支付利息,并按规定期限归还借款。因此,长期借款的会计处理应反映长期借款的借入、利息的结算和借款本息的归还情况。

1、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

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一是在发生时直接确认为当期费用(即费用化),另一方法则是于发生时直接计入该项资产(即资本化)。具体做法是:

(1)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计入所建固定资产价值,予以资本化。

(2)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所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予以费用化。

(3)属于流动负债性质的借款利息,或者虽然是长期负债性质但不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为进行投资而发生的借款利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5)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除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外),应当根据其发生额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然后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2、长期借款利息的计算

对长期借款利息的计算目前有单利和复利两种方法。

单利就是只按本金计算利息,其所生成利息不再加入本金重复计算利息。计算公式为:

借款本利和=本金+本金×利率×期数

复利是指不仅按本金计算利息,对尚未支付的利息也要计算应付利息,俗称“利滚利”。在西方国家,长期借款利息一般按复利计算。在中国,国内企业的长期借款利息一贯采用单利;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营企业的长期借款利息则一般按复利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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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16:11

工程款是转移支付吗(工程款转移支付合法吗)

转移支付是包括养老金、失业救济金、退伍军人补助金、农产品价格补贴、公债利息等政府与企业支出的一笔款项,举个例子吧,转移支付的概念转移支付(transfer payment)又称无偿支出,是指政府或企业的一种不以购买本年的商品和劳务为目的而作的支付 ...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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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对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多少钱大概,车祸九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进行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23年,对于九级伤残的受害者,保险公司应当为受害者的医疗费用、丧葬费用、死亡补偿金以及其他损失承担相 ...

北京交通律师24小时咨询

11-22 14:01

无证驾驶追尾如何处理

无证驾驶追尾的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对各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确定。然后对其中无证驾驶的当事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2023-12-08 14:58

房地产工程款的会计科目(厂房工程款会计科目)

房地产会计需要用到哪些会计科目一、开发成本(企业进行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发生的各项购建成本)1、开发成本-开发项目名称(是指按《规划工程许可证》批准的开发项目)(1)开发成本-开发项目名称-土地征用及拆迁费(下设明细:土地价款、拆迁补偿费 ...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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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停车首违警告怎么处理

不按规定停车首违警告的处理是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法律依 ...
2023-12-29 14:31

预付工程款承诺书(预付工程款账务处理)

4、 我司承诺承担本工程的保修义务,如果因工程质量、保修等问题给贵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我司承诺承担赔偿责任,5、 因本工程产生的业主索赔、政府罚款等均由我司承担,给贵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我司承诺承担赔偿责任,3、 因施工产生的分包商和实际施工 ...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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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无力偿还债务如何处理

有限公司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申请破产,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 ...
2023-12-12 15:04

支付工程款(支付工程款的会计科目)

支付工程款的会计分录支付在建工程款会计分录1、企业发生在建工程且取得对应发票时:借:在建工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公司名称2、企业支付在建工程款时:借:应付账款——公司名称贷:银行存款3、待在建工程达到预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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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条但是没有钱还债如何处理

有借条但是没有钱还债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处理,当事人要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
2023-12-12 15:09

工程款支付超额怎么处理(工程款支付保函)

工程款支付超过合同约定怎么处理法律主观:工程款超合同价款应当按照约定结算,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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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城管贴的违章停车罚单要处理吗

被城管贴的违章停车罚单要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 ...
2023-12-19 14:48

青岛市工程款支付比例(工程款支付比例的规定2023)

第三条【分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支取、使用、监管工作实施监督指导,本办法所称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以下简称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 ...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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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凭发票能否认定工程款已支付?

不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涉工程款一般金额较大,且工程款的支付需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因此在实践操作中,付款方通常要求承包方或者施工方先提交应付工程款金额的发票,其后根据发票金额支付相应工程款。因此,仅凭发票难以认定已经支付工程款,付 ...
2023-11-23 16:47

出了事故一般怎么处理

出了事故的处理方式是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若是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 ...
2023-12-19 14:32

长期借款-支付工程款(长期借款支付工程款会计处理)

对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以前发生的,应列作固定资产购建成本,记入“固定资产购建支出”或“在建工程”科目的借方,作如下分录入账: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或在建工程,贷:长期借款,在固定资产购建完成交付使用以后发生的 ...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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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追债的过程中遭遇非法拘禁应该怎样处理呀

在被追债的过程中遭遇非法拘禁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处理,法律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
2023-12-19 14:16

建筑法修改工程款(建筑法工程款支付)

第二章 建筑许可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 ...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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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现实不符应该怎样处理

合同与现实不符的处理方式: 1、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后对与现实不符的合同条款予以修正; 2、如果与现实不符的条款涉及违反法律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该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 ...
2023-12-14 15:56

施工企业工程款的管理(施工企业收到工程款会计分录)

(一)投标阶段成本控制投标报价的高低关系到施工企业能否中标与项目盈亏,合理地确定投标报价是施工企业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施工企业如何通过科学有序的管理,控制施工项目成本,取得低价格竞争优势,争得市场生存空间,是一个亟待深入探讨的课题,另 ...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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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容与法律相冲突怎么处理

合同内容与法律相冲突无效。根据法律规定,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要保证合同内容不违法违规,违反法律的合同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 ...
2024-01-03 16:18

工程款债权转让合同范本(委托支付工程款合同范本)

债权转让协议书篇1甲方: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公司丙方:_________公司签订时间: 年为妥善解决甲、乙、丙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欠 ...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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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能否就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损失主张优先受偿权?

不能。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可以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此处的建设工程价款不应包含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 ...
2023-11-23 16:47

做工程款担保的流程(工程款支付担保比例的规定)

第二章担保业务的程序第三条:担保业务程序如下:(一)企业申请(二)担保受理(三)项目初审(四)项目评审(五)签订合同(六)抵押登记(七)担保收费(八)发放贷款(九)保后管理(十)代偿和追偿(十一)担保中介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企业 ...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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