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欠债另一方需要还吗(婚姻中一方欠债另一方需要还吗)
夫妻一方欠债后离婚另一方还要还吗
法律主观:
可以。欠债不影响 离婚 ,只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可以离婚。夫妻一方欠债属于共同 债务 的话,离婚时应该清偿,如果不是共同债务,由负债的一方清偿。 子女抚养 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 ,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所欠债务另外一方要偿还吗
法律主观:
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债务由个人承担。但是,债权人对此不知情的,仍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具体的:,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约定个人的债务各自承担,债权人知情的为夫妻个人债务。,不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可以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可以约定为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而夫妻财产赠与是指夫妻一方将自己所有的财产赠与另一方,夫妻财产约定和赠与都是对财产的处分形式,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夫妻财产约定需要双方共同商议决定,而夫妻财产赠与是夫妻一方的单方行为,赠与人自己单方面作出决定即可。,2.夫妻财产赠与受赠人肯定是获益的,而夫妻财产约定则不同,可能约定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也可能约定为其他所有方式。,3.夫妻可以就双方的婚前财产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作出约定,夫妻财产赠与只能由赠与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赠与对方。,夫妻订立财产约定需要满足的要件有:夫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夫妻订立财产约定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夫妻订立财产约定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后行政法强制性规定;夫妻订立财产约定没有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法律主观:
一、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有义务还吗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一般没有义务还的,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
二、夫妻一方欠债法院如何执行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份额。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三、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有: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一方在不知情的欠款另一方要承担吗
夫妻一方不知情下欠下债务要共同偿还吗
夫妻一方不知情下欠下债务要共同偿还吗,针对这种情况是有法律依据的,可以根据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下面大家就跟随我一起来看看夫妻一方不知情下欠下债务要共同偿还吗的相关内容吧,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夫妻一方不知情下欠下债务要共同偿还吗1
夫妻一方所欠债务,无论另一方是否知情,一般情况下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夫妻共同偿还。
如果另一方有证据证明不是用于家庭生活,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就不需要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
【案情】
2013年,姜某经媒人介绍与彭某相识,并于2013年5月20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此后,由于双方缺乏了解,草率结婚,没有感情基础,且彭某经常赌博并在姜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诸多外债,双方经常发生争吵,姜某无法忍受要求与彭某离婚,并表示不承担彭某的债务。
【分歧】
关于本案中婚姻存续期内一方因赌博欠下的债务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债务一方对于不知情的债务是否有义务归还,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夫妻一方只要能举证自己对于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对方债务确实不知情,则没有义务作为共同债务让双方承担。因为作为债权人在夫妻一方不在场的情况下由一方签字,本身便剥夺了一方的知情权,这是不平等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二种意见认为,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有以下几点: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债务同时是包括了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的,而在离婚的时候,不能说一方不知道对方所欠的有债务,就不用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最后是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而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于在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时,对于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债权人与夫妻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夫妻对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及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上述几种情况下,一方主张为夫妻个人债务的且有证据支持的,法院会判决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本案中,如果原告能举证存在这几种情况中的一种,比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就可以不用担心多出来的债务了。
本案中的姜某主要因为彭某赌博、酗酒而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同时,大部分外债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之下欠下,多为赌博之债,对此,如果只以知情不知情来判断,未免太过于主观,此种问题在民间为常见问题,因此,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就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夫妻一方不知情下欠下债务要共同偿还吗2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有连带清偿的义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1)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看不同情形:
1、一方赌博等从事违法行为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情况。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如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能够成为夫妻并不容易,在这里我劝大家还是以家庭为重,在向外借区债务时与夫或妻商量。当然,如果对于上面讲解还有疑问或者离婚后因财产债务问题而烦恼,您可以网上搜索华律网进行相关咨询,会有专业的律师团体给您最优质的服务。
《新婚姻法》夫妻一方欠债,需要双方偿还吗?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有连带清偿的义务。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看不同情形:
(1)一方赌博等从事违法行为所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
(3)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而且债主知道还借钱给丈夫的,不属于共同债务。首先夫妻双方先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样夫妻双方的财产就分开了,第二个就是债主是明确知道这个钱是借给丈夫的,由于财产分开,所以这个钱妻子是不用还的。
(4)丈夫的虚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有些人有不好的想法,他们虚构出来很多债务,让妻子一同偿还。为了将共同财产作为自己私有财产,如果妻子发现的话,则大可不必偿还。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新婚姻法》
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婚姻法
夫妻一方欠债,是否需要另一方偿还?
夫妻一方欠债,如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偿还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属于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责任偿还;具体如下:
1、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
2、如果能证明这个债务却为丈夫一人债务的,可以拒绝债主还钱;
3、如果借钱用于赌博的话,国家法律是不保护此类的债权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5、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合法有效的讨债方式如下:
1、协商和解,是讨债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
2、调解法,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3、仲裁法,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
4、诉讼法,讨债人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
综上所述,夫妻之间的各项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结婚之前的财产属于个人的财产。并且夫妻之间如果因为生活中的某些原因有欠款行为的,一般应当夫妻之间共同承担,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