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服务工程款成本(建筑企业工程成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付账款建筑学企业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建筑学企业工程醒目成本的核算过程,实际上也是各项成本项目的归集和分配过程,(2)收到所购物资时,根据发票账单等列明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预付账款”科目,1.人工费核算内包人工费,按月估算计入项目单位工程成本。
2.建行网银预付建筑工程款


建行网上银行限额是可以调整的,建设银行网银签约用户支付限额:单笔最高金额是5000元,日最高消费金额是10000元款的,通过开通短信验证服务增加每日支付额度:可以提高转账限额至单笔日累计500万,开通步骤:1、登录建行网站,手机网银的转账账单单笔支付限额是5万元,全天累计限额10万元,开通短信验证服务可以提高转账限额额度,快捷支付限额:单笔5000、单日5万、单月5万网上银行支付限额:单笔1000,单日50004、使用支付宝给建设银行信用卡还款的限制(针对同一信用卡++)每天的还款次数最多是50次,每月给一张建设银行的信用卡还款次数无上限。
3.工地建筑工程款清单(工地建筑材料清单)


1.2 清单在编制过程中,清单子目要做到不漏项、不缺项,整个工程项目应在清单中全部体现,清单工程量必须正确,避免在施工及结算时出现扯皮,引起工程造价超预算控制造价,例如:在工程量差别方面,当招标时的工程量与实际施工中的工程量不符时,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可以调整的,承包人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做出工程量增加核定单,经现场工程师认可后作为计价依据,当招标时的工程量与实际施工中的工程量不符时,承包人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未做出反应视为已含在总价中考虑,不再另行计价。
4.建筑企业工程款金融(金融支撑建筑企业)


5.应收工程款会计编码(其他应收会计编码)


6.建筑法修改工程款(建筑法工程款支付)


第二章 建筑许可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建筑许可第一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第二节 从业资格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发包第三节 承包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章 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7.建筑公司工程款结算(建筑公司工程结算到底是什么)


4. 预算编制的步骤采用单位估价法编制工程预算,就是以预算定额和单位估价表为标准,在按规定计算出工程量的基础上计算出单位工程的预算造价,5. 预算的交底预算经审定或中标后,公司经营副经理组织预算交底,由经营部编审人员向技术、施工、计划、统计、机械、劳资等部门和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其内容如下:(1) 编制依据,(3) 定额中的综合计算费用项目,如土方、降水、打桩、塔吊等因素的预算收入和定额所含工程量,鉴于我国基本建设预算编制的主要任务是确定建设项目的投资数额,并通过多种途径有效地控制投资规模,因此目前我国基本建设预算制度明确规定采用单位估价法编制工程预算。
8.混凝土建筑工程款(c55混凝土用在哪些建筑工程)


(2)减少外部地基约束力在土木工程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过程中,应用混凝土施工技术进行混凝土浇筑时作用在地基上的作用力较大,会增加地基需要承受的压力,相应的地基约束力将会作用在混凝土结构上,促使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降低,(一)重视控制混凝土的温度应力在利用混凝土施工技术时应当注意严重控制混凝土的温度应力,避免混凝土结构因温度差异,致使混凝土结构受温度应力作用而出现裂缝问题,在具体施工过程中,注意控制混凝土结构内部温度,如若出现温度超过估算范围时,应当采用覆盖法或蓄水发法等来降低混凝土结构内部温度。
9.建筑工程款具体含义(建筑工程的含义)


💵工程价格从投资者-业主的角度来定义的工程造价,即为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以及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所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的价格和建设工程总价格,从业主(投资者)的角度来定义,工程造价是指工程的建设成本,即为建设一项工程预期支付或实际支付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工程造价就是指工程的建设价格,是指为完成一个工程的建设,预期或实际所需的全部费用总和,(业主角度)第二种含义:为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以及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所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价格和建设工程总价格。
10.挂靠建筑公司拒付工程款


工程款到挂靠公司了不给钱一般采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法上诉法院追回的策略。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务必保留好挂靠协议、履行了相关工程操作的证据等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11.工程款债权转让协议(工程款债权转让协议书范本最新)


12.遭遇拖欠工程款怎么处理(个人拖欠工程款怎么要)


13.工程款是不是比其他债权优先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16号“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二条明确规定“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规定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规定“建设工程款”是指待受偿的工程款,属于债权性质,根据民法典第807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14.建筑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呢(建筑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约金上限法律分析: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15.物业服务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在几年内起诉


这意味着,如果业主拖欠物业费超过三年,且物业管理企业在三年内没有向业主催讨或起诉,也没有中断诉讼时效的行为,那么物业管理企业对于这部分物业费的请求权就会超过诉讼时效,失去法律保护,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进一步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业主有正当理由拒绝或拖欠物业费,例如物业服务不到位或收费不合理,可以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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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涉工程款一般金额较大,且工程款的支付需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因此在实践操作中,付款方通常要求承包方或者施工方先提交应付工程款金额的发票,其后根据发票金额支付相应工程款。因此,仅凭发票难以认定已经支付工程款,付款方应提供银行流水、收款收据等材料进一步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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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区别(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的区别)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区别(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的区别)
内容:法律客观:《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一、“服务期”的定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要求,“服务期”就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给予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开展技术专业技术培训后,劳动者理应与该用人单位持续劳动关系的期限。
李维律师
2024.01.05787人收看 -
答无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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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吗(建筑工程合同通用条款范本)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筑工程合同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吗(建筑工程合同通用条款范本)
内容:一、建筑工程合同类型有哪几种按计价方式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划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大类,单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内所开列的工程量一般为估计工程量,而非准确工程量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时将工程项目的实际造价划分为直接成本费和承包商完成工作后应得酬金两部分,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吴梦云律师
2024.01.05113人收看 -
答不能。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可以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此处的建设工程价款不应包含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 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规定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七条 装饰装修工程具备折价或者拍卖条件,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人请求工程价款就该装饰装修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九条 未竣工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条 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依照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范围的规定确定。 承包人就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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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老板拖欠工程款应当如何讨要呢(工地上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地老板拖欠工程款应当如何讨要呢(工地上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内容:3、同时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用人单位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二、恶意欠薪司法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冯清琴律师
2024.01.04410人收看 -
答工业用地上的建筑物可以买卖,但工业用地所有权归国家,因此其所有权不能买卖。根据法律规定,符合条件的,在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后,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以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或抵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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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怎样合法的保护应收账款(怎样做好服务企业的应收账款管理工作)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企业怎样合法的保护应收账款(怎样做好服务企业的应收账款管理工作)
内容:中小企业如何在应收账款方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正好我就中小企业刚写了一篇文章,转给你:王律师对中小企业的法律建议王律师在实务工作中发现多数中小企业在资本运营、资源管理、企业管理等方面普遍缺乏应有的法律意识,仅仅用经济的眼光看待、处理问题,致使各种经济纠纷频频发生,这就使企业权益受到危害时难以受到法律完全的保障,难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难以实现企业的长久持续的健康发展,以下是如何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的一些建议:1. 设立明确的账期和计划企业应该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明确账期,包括到期日期、付款方式和罚款条款等,并将其明确地写在合同中。
任冰峰律师
2024.01.0214人收看 -
答可以,但前提是已完工工程质量合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 未竣工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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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注册条件及费用(注册建筑劳务公司注册条件及费用)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劳务公司注册条件及费用(注册建筑劳务公司注册条件及费用)
内容: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等,首先进行名称的核准,名称核准后,由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劳务派遣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注册劳务公司注册条件及费用一、如何注册劳务公司注册一个劳务公司需要以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法律分析:成立劳务公司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于海明律师
2023.12.28558人收看


元甲交通律师 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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