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强制执行一辈子吗如何司法拘留(公司欠款强制执行一辈子吗)
如果欠钱不还,会被强制执行一辈子吗?
如果长期没有还清债务,可能会被强制执行一辈子。其实现在失信被执行人制度已经很完善了,只要债权人有确凿的证据,提交给法院,法院很快就会出具被执行人名单。但不少老赖,在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之后,依然不愿意还款,甚至还有破罐破摔的想法。
对于这种人债主首先要知道,对方是否真的没有财产可以执行了。很多时候,是老赖不想要还钱,所以进行财产藏匿或者财产转移,债主应该密切关注被执行人的生活状态,如果发现有可疑的现象,应该第一时间通知法院,让法院进行调查。
要知道有钱故意不还是违法的,只要债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足够财务但没有进行还款,将证据提交给法院后,法院最高可以判处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如果对方是恶意欠钱,也就是故意进行非法侵占。通俗的来讲,就是在借钱的时候,已经不打算还了。
这种行为已经不是失信欠债问题了,而是“借贷式诈骗”,这种诈骗法律惩治的力度更加大,如果数额巨大可以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仅是个人,包括信用卡刻意透支逾期,也是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信用卡恶意透支超过10000元以上,最高可以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法院并未对强制执行有时间限制,基本上除非债权人主动撤销,或者被执行人已经还清了债务,否则老赖会一直在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上。而上了这个名单后,生活中很多东西都不方便。坐飞机,坐高铁都有限制,任何高额消费都可能面临法院的禁止。
其实这种被执行人制度也是一种软约束,虽然当事人没钱,但不可能一直让他逍遥法外,过着毫无约束的生活,只有对这种老赖的生活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才能保障更多债权人的权益。
而且这种失信记录会伴随着他一生,即便到时候,他已经还款了,这种失信的记录依然会对他的生活造成影响,例如银行贷款,或者申请信用卡,这些对信用要求高的业务,老赖可能未来都办不了了。
在法院强制执行中程序中,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一般会采取“暂时中止执行”的方式,等被执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被执行人也不会因此而被拘留。
但是,只要债权人在期限内申请了强制执行,那么无论时间过去多久,法院依然可以为债权人进行强制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不还钱会被拘留吗
法律主观:
根据相关规定,就法院强制执行没有钱会拘留吗做出以下解释: 1、不需要拘留。在 强制执行 中,如被执行人没有财产的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不会因此而被拘留。 2、司法拘留是法院为了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 诉讼 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如果被执行人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法院就可以予以司法拘留。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只能是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 3、《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 证据 ,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 证人 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欠款强制执行一辈子吗
欠款强制执行不会是一辈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如下:
1、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3、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4、人民法院采取上述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5、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欠款强制执行一辈子吗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司法拘留,不超过15日为限。司法拘留法律没有规定次数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的;
(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五)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的;
(六)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以哄闹、冲击法庭等方法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
(七)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调查和执行的人员恐吓、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围攻或者打击报复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罚款、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第一百一十六条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第一百一十七条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强制执行阶段怎么才能拘留人
强制执行阶段在下述三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给予拘留处罚:
1、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2、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强制执行后对方无力偿还可以拘留吗
强制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不可以对其进行拘留。执行申请人可以表示延期执行,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而执行申请人在将来任何时间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随时可以申请执行,并且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在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之后的六个月之后,债务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实在没有能力偿还的话是不会上征信的,但是有能力了之后必须偿还。
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后,发现其确实没有能力偿还的,不可以进行拘留。执行申请人可以表示延期执行,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而执行申请人在将来任何时间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随时可以申请执行,并且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
民事司法拘留的情形有几种?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向人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的财产的;
2、案外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转移被执行人财产的;
3、故意撕毁人民法院执行公告、封条的;
4、伪造、隐藏、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
5、指使、贿买、胁迫他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问题作伪证的;
6、妨碍人民法院依法搜查的;
7、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执行的;
8、哄闹、冲击执行现场的;
9、对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或协助执行人员进行侮辱、诽谤、诬陷、围攻、威胁、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由此可见,在经济纠纷案件中,被告败诉后,如果没有按照裁决书执行赔偿的,法院会进行强制执行。经查,被告的确没有能力还款的,要分情况而定。可以要求其分期偿还,也可以将现有财产进行清算,有多少分多少。但是,一般情况下,被告都不会被拘留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