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属于民事还是刑事(非法经营属于刑事犯罪吗)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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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经营罪则是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非法经营是刑事案件吗

非法经营是刑事案件。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行为: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所谓专营、与卖物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只能由特定部门或者单位经营的物品,如烟草、食盐、麻醉药品等。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是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允许在市场上自由买卖的物品,如棉花、化肥、农药、种子等。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3)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

(4)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

(5)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实施上述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可构成本罪。在司法实践中,在一些司法解释中,也将一些行为规定以非法经营罪论处,即对上述第(5)种行为再进一步进行具体的解释。

综上所述,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因此属于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罪属于哪类犯罪

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罪分类。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罪与销售假药罪区别如下:

1.客体不同。销售假药罪侵犯的是国家药政管理体制和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非法经营罪侵犯的是市场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不同。销售假药罪是指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制度,销售假药的行为;非法经营罪则是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的。

3.法定最高刑不同。销售假药罪法定最高刑为死刑,非法经营罪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非法经营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经营罪是什么犯罪类型

非法经营罪算刑事犯罪。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对于本罪的数额计算主要是根据非法经营所得进行计算,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经营行为有哪些?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罪属于哪种犯罪类型

法律主观: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管理秩序。市场管理秩序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加以规范的稳定、有序的经济状态,是保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如果破坏了这种稳定、有序的市场秩序,不仅直接侵犯了国家对市场的管理制度,而且会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对一个这种行为应当予以刑事制裁。本罪的犯罪对象主要是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三种行为:(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专营、专卖物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专门机构经营的物品,如食盐、烟草等;“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是指国家在一定时期实行限制性经营的物品,如化肥、农药等。这类物品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也会有所变化。根据2002年8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人民检察《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②第一条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和批准,非法生产、销售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扰乱药品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进出口原产地证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一特定产品的原产地进行确认的证明文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所有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如矿产开采、森林采伐、野生动物狩猎等许可证。(3)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如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倒卖外汇、金银及其制品;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口的废弃物;非法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彩票交易、倒卖汽油、特定许可证、执照、有伤风化的物品;非法买卖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珍稀植物、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等。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③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或者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④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⑤第一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2003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犯罪案件联席会议纪要》⑥补充规定,对于未取得国际电信业务(含涉港澳台电信业务,下同)经营许可而经营,或被终止国际电信业务资格后继续经营,应认定为“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情节严重的,应按上述规定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他方法”,是指在边境地区私自架设跨境通信线路;利用互联网跨境传送ip话音并设立转接设备,将国际话务转接至我境内公用电信网或转接至其他国家或地区;在境内以租用、托管、代维等方式设立转接平台;私自设置国际通信出入口等方法。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扰乱市场秩序而进行非法经营。过失不构成本罪。

非法经营属于刑事案件还是经济案件

法律分析:非法经营属于刑事案件。非法经营罪是指行为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所述非法经营活动,从而构成犯罪。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罪是刑事案件吗

法律主观:

属于。 非法经营罪 ,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 非法经营 行为之一的犯罪。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 经营许可证 或者批准文件;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1、自然人犯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 违法所得 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2、单位犯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 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非法经营是属于刑事犯罪类型,非法经营数额如果达到两万元以上的话,将会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是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的,应当对其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金,非法经营没有构成犯罪的,也应当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扰乱了市场秩序,行为人所犯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会对其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或直接没收财产。非法经营如果构不上犯罪的话,那只能进行行政处罚。具体需要看非法经营的相关种类,假如非法经营的是关于烟草专卖品,如果达不到刑事犯罪的话,没收烟草的专卖品、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处以相应罚款。生产、销售如果没有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需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对方停止生产、销售,并且处相应罚款。 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的情况,需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对方的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相关损失,可以并处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将会对其追究相应刑事责任。只要未经许可经营专卖物品的,没有经过批准非法经营证券的,非法从事资金的结算业务,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工商行政部门有权利责令其停止侵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故意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经营罪经过三个立法阶段。

(一)1997年《刑法》修订设立非法经营罪

1997年《刑法》废除投机倒把罪,设立了非法经营罪,将非法经营行为规定为以下三种: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二)1999年《刑法修正案(一)》增设“非法经营”的类型

1999年《刑法修正案(一)》增设了非法经营的类型: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三)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完善“非法经营”的类型

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对非法经营罪作出进一步完善,增加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规定,形成了现行刑法规定。

(一)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市场的管理活动。为了对市场秩序加以必要的控制和保护,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对于一些物品的经营、进口实行专营、专卖及许可证制度,对于垄断、暴利、背信等侵犯市场公平秩序的行为进行必要的干预。非法经营活动侵犯了国家的上述管理制度。

(二)犯罪客观方面

根据《刑法》第225条的规定,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1.违反国家规定

成立非法经营罪的前提是违反国家规定,即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没有违反国家规定的,即使在某种意义上属于非法经营,也不得认定为本罪。

2.非法经营

非法经营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专营、专卖物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只允许特定部门或者单位经营的物品,如烟草、金银、贵重金属、军工产品、走私物品、特许减免税物品等。“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是指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为维护国家、人民群众的利益,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实行限制性经营的物品,如易燃易爆物品、种子、农药、药品等。应当注意的是,对于取得了许可,只是超过经营范围的行为,不应认定为非法经营罪。例如,2011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李明华非法经营请示一案的批复》指出;“被告人李明华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多次实施批发业务,而且从非指定烟草专卖部门进货的行为,属于超范围和地域经营的情形,不宜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应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这一批复虽然只是针对烟草专卖而言,但其精神并非仅适用于烟草专卖,而是适用于所有取得许可后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形。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进出口许可证”,包括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和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指的是证明进出口货物、技术原产地的有效凭证。“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指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国家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许可证和批准文件,如烟草、民用爆炸物、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药品经营许可证,采伐、采矿、狩猎许可证,林木、危险品运输许可证等。应当注意的是,本罪的“买卖”应当买进并卖出,而且必须将买卖行为作为经营行为。亦即,以反复实施买卖行为的意思买卖上述许可证、证明与批准文件,才能认定为非法经营罪。仅购买或者仅出卖,或者虽然既买又卖但没有将买卖作为经营活动的,应按《刑法》第280条的规定,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都必须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范围也容易确定,但“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范围容易被不当扩大。根据2019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225条第3项规定的“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①使用受理终端或者网络支付接口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交易退款等非法方式向指定付款方支付货币资金的;②非法为他人提供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套现或者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个人账户服务的;③非法为他人提供支票套现服务的;④其他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情形。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本项规定缺乏明确性。一方面,经营行为的范围广泛,哪些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并不明确。另一方面,前三项行为并不具有同类性,难以根据前三项行为进行同类解释。为此,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4月8日发布了《关于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中“国家规定”的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审理非法经营犯罪案件,要依法严格把握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适用范围。对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有关司法解释未作明确规定的,应当作为法律适用问题,逐级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已有司法解释明确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有: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或者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生产、销售“瘦肉精”以及添加“瘦肉精”的饲料;违反国家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活动;倒卖国家禁止进口的废弃物;倒卖彩票、非法从事彩票交易;非法买卖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珍稀植物等。

3.扰乱市场秩序

对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应当进行实质解释,必须将没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排除在构成要件之外。换言之,不能忽略“扰乱市场秩序”这一结果要件。虽然这一要件难以判断,但司法人员要善于观察社会生活事实,善于进行法益衡量,不能将形式上符合法条的字面含义实际上有利于社会的行为或者危害不大的行为认定为非法经营罪。2018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第97号(王力军非法经营再审改判无罪案)指出,对于刑法第225条第4项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适用,应当根据相关行为是否具有与刑法第225条前3项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相当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刑事处罚必要性进行判断。判断违反行政管理有关规定的经营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应当考虑该经营行为是否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对于虽然违反行政管理有关规定,但尚未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行为,不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4.情节严重

所谓“情节严重”,在审判实践中一般是指个人非法经营数额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非法经营数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的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或者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5000份或者期刊5000本或者图书2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15000份或者期刊15000本或者图书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以上的。

(三)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根据《刑法》第231条的规定,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犯罪主观方面

1.犯罪故意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扰乱市场秩序的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2.犯罪目的

成立本罪还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非法经营案属于什么案件

一、非法经营案属于什么案件

1、非法经营案属于什么案件,需要根据情节进行确定。分别是:

(1)非法经营案属于刑事案件。非法经营数额达到2万元以上的,构成刑事犯罪,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的,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金;

(2)非法经营不构成犯罪的,应当行政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二、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1、客体要件: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非法经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亦能成为非法经营罪主体。通常是指年满16周岁的正常人,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而未满16周岁或精神病人,是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所谓“单位”,是指各种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法人、组织;

4、主观要件:非法经营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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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性醉酒是否应该负刑事责任

病理性醉酒一般不应该负刑事责任。法律通常将病理性醉酒的这类人归在“精神病患者”的行列,因此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行为人故意利用自己病理性醉酒后的精神失常来犯罪的,需要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 ...
2023-11-10 15:33

民事原告撤诉费用怎么算(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撤诉法条)

第一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法院维持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交纳标准: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 ...
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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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均是华侨属于我国法院要受理的离婚范围吗

夫妻均是华侨属于我国法院要受理的离婚范围,只要被告的住所地在我国法院。法律规定,如果原告当事人要对被告提起离婚诉讼,那么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只要夫妻一方的被 ...
2023-11-22 16:08

车祸撞死人属于刑事案件吗,车祸撞死人必须判刑吗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撞死人一般是会被判刑,但如果在发生事故之后积极的进行赔偿,同时又得到受害方的原谅,那么也是可以减轻当事人刑法,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一般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车祸无意撞死人要坐几年牢开车撞死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 ...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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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亲戚骗了钱属不属于诈骗

被亲戚骗了钱属于诈骗。无论实施诈骗的是被害人的亲戚还是朋友,只要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就构成诈骗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2023-11-28 15:24

工程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工程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为什么)

2.2. 处理流程一般来说,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涉及工程款的支付方式、质量或工期方面等争议,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一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向另一方发出正式的通知,要求对谈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工程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1. 工程款纠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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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成轻微伤能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吗

被打成轻微伤能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根据法律规定,被打成轻微伤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自诉案件的一种。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 ...
2023-11-28 15:29

精神病人犯刑事案件怎么处理(2023年精神病人新政策)

3、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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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人死亡属于什么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3人死亡属于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 ...
2023-12-19 14:40

非法经营属于民事还是刑事(非法经营属于刑事犯罪吗)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经营罪则是未 ...
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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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照片证据如何提供

民事诉讼的照片,应当请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人摄制,并出具书面证明,证明摄制时间、地点、使用设备(非电子照相器材或不能编辑的底片)和照片与现场实际属实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 ...
2023-12-07 16:26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和准备程序?(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理程序)

2、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应当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等,有权提起附带 ...
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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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哪些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的案件。具体如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妨害通信自由案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 ...
2023-12-04 15:05

交通事故属于刑事案件还是属于民事案件

一般的交通事故属于民事案件,驾驶人员只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可。如果行为人出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则该交通事故属于刑事案件,法院可对行为人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
2023-11-24 15:29

刑事报案受理后多久立案(如何查是否立案了)

第一百七十五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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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员费属于夫妻财产吗

复员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复原费是一方在婚前获得的。法律规定,原夫妻一方为军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的,其领取的复员费等一次性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针对复员费,即使是离婚,配偶也有向法院申请要求对复员费进行分割的权利。 ...
2023-12-07 16:31

撞死牛马未报警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吗

撞死牛马未报警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只要牛马是被他人合法饲养的。行为人开车直接撞死他人合法饲养的牛马的,会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构成交通事故。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擅自逃离现场的,其行为依法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 ...
2023-11-27 14:34

被告上诉原告可否民事附带刑事(被告上诉原告如何应诉)

2、如果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不服一审刑事部分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 ...
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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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欺诈属于什么

合同欺诈属于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中存在欺诈的,被欺诈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该合同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 ...
2023-12-14 16:06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范本(刑事附带民事好还是单独起诉好)

(被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案由: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1. 2. 事实和理由: (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 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自诉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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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纠纷是否属于民事诉讼

经济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经济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转让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一般属于民事案件,但如果经济合同纠纷中一方当事人的行为造成他人重大财产损失或者对他人造成严重人身损害的,属于刑 ...
2023-11-09 15:42

取保候审属于什么处罚类型(取保候审属于什么案件类型)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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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刑事责任的可以开无犯罪证明吗

不负刑事责任的可以开无犯罪证明。但是需要案件终结后才可以开无犯罪证明。如果办理取保候审,案件最终没有公诉至人民法院,或者取保候审结束,案件没有移送审查起诉,取保候审已经解除,就可以开到无犯罪记录证明。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 ...
2023-12-13 15:22

无证驾驶拘留属于行政还是刑事

无证驾驶液渗应当视具体情笑悔节轻重,依据以下条款进行处罚: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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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撞死人属于刑事案件吗(车祸撞死人要坐牢吗)

1、开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以上死亡的,驾驶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属于刑事案件,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有:1、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 ...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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