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的签订程序是(就业协议书的签订程序是() A)
就业协议书的签订程序是()
《就业协议书》签订流程
1、毕业生到学院领取《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2、毕业生、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3、双方达成意向后,毕业生填写《协议书》。
4、用人单位填写《协议书》并签字盖章(无用人自主权的单位必须有其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签字和盖章)。
5、自用人单位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5天内,毕业生将《协议书》交由所在学院签字盖章。
6、自学院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一周内,《协议书》交校就业中心盖章,协议生效。
7、协议书返回用人单位一份、毕业生本人一份、毕业生所在学院两份,经审核后由学院上报校就业中心保留一份。
8、学校列入就业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
9、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就业计划,学校在毕业生离校前派发《就业报到证》。
一、我们应该怎样签订就业协议书
第一步,由乙方,即由毕业生填写的自己的相关消息。要如实填写,要与毕业生资格审查时认定的信息资料相一致。其中专业名称必须与学校设置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不能简写。填写后交给甲方。
第二步,由甲方,即由用人单位填写相关信息和签署约定条款。用人单位信息中的单位名称要与用人单位有效印鉴上的名称一致;档案转寄地址,要写清楚用人单位的人事保管单位的全称和地址,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应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地址;入户地址,即户口迁移地址,要明确填写;双方约定的条款细则要写清晰具体:“用人单位或人事部门签章”,不得缺项。
第三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所属地人力资源部门签章。此项签章主要是为档案寄存和户口迁移之用。公有制单位通常有上级主管部门,但这里所指的“上级主管部门”是指享有进人指标和户口指标的省一级单位或政府所在地的中央直属单位,是以下单位的主管部门通常没有进人户口指标。非公有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通常是指管理其单位员工人事关系的`政府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因此,只要牵涉到毕业生户口档案关系转移的,都要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部门签章,并办理接收函。
第四步,见证方签署意见,即系和学校签署意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四方协议”上签字盖章。协议已经成立,系和学校签证是为了保障毕业生的权益和监督协议双方守约,也是为了办理毕业生报到证和落实毕业生户口档案事项。毕业生必须将签好的就业协议书送回系里签署意见,后送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盖章。目前,如果不牵涉户口转移而内容有合法的,由系里签署意见就可以。在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和毕业生实习分散又有《劳动合同法》制约的特殊情况下,为了方便毕业生,有时系和学校先在四方协议上签了章。
第五步,“四方协议”由系和学校盖章登记后,学校留取一份,毕业生要将一份送交系里,一份送人事单位,一份由毕业生自己留存。如果毕业生在外地实习,可将签好的就业协议书的第三联邮寄给系里。
二、签约时要注意的问题
1、毕业生在签约时要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到院系领取就业协议书,先由毕业生、院系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交给学校,学校签字后纳入就业计划,协议书生效。有的毕业生为省事,要求学校先签署意见,但这样做使学校无法起到监督、公正的作用,最可能受害的将是毕业生本人。
2、签署协议书时,一定要认真、真实地填写协议书内容。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说明,并在协议书中注明。以往有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而后遭到违约处理。
3、毕业生在签约时也要考虑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协议具有双向约定的作用,如果有双方需要相互承诺的部分,一定要在协议书或补充协议上加以说明。就业协议中可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根据现行规中规定的上限是12个月的工资总和。
4、毕业生在签约中,一定要注意条款的合理性。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毕业生收取报名费、培训费、押金、保证金等,并以此作为是否录用的决定条件。
5、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都不得单方面拖延签约周期。毕业生遇到问题而犹豫不决时,最好能够及时咨询高校就业部门负责老师,征求相关的意见和指导。
6、签订就业协议书后,一定要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可能是学生毕业前签订、毕业后生效的,也可能是毕业后签订、立即生效的。一般就业协议书也会在劳动合同生效时,而终止其效力。
7、每个单位只能跟一家单位签约,毁约或一人与多个单位签约引起的法律纠纷自负。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书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依据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学校发给,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转接档案和户口关系的依据。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可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五、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均须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定,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翻印,各院系集体到就业部门领取发放给毕业生,每份毕业生只有一套《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套一式四份。
3、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复印、复制、翻印《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书时,如果《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破损等情况而不能使用时,可持原件到就业指导中心申请更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得挪用、转借、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4、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署个人意见之后,用人单位或学校两方之中只要有一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毕业生即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的签订工作。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然后将原协议书交还就业指导中心,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5、毕业生如果不慎将协议书遗失,学校原则上不再补发。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不发时,毕业生书面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主管就业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就业指导中心调查并研究后酌情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就业协议签订的程序?
法律主观:
一、就业协议书的签订程序:(1)毕业生到学院就业办领取本人编号的就业协议书。(2)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双方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3)如为“录用”,录用单位必须具有人事权单位,无独立人事权的用人单位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档案接收单位为有人事权单位。(4)毕业生所属学院就业办审核就业协议,并签字盖章,并将学校联留下,输入二级管理系统后统一交就业中心。其余两份交毕业生到校就业中心签字盖章。(5)学校就业中心根据学院上交的协议书审核二级管理系统数据后,就业数据入省就业办监控系统。二、就业协议书签订时应注意的事项:1、要注意弄清用人单位是否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只有具备合法主体资格的单位,才拥有录用、聘用毕业生的自主权,因此,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前,要仔细了解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以免造成损失。2、要按规定的程序签订就业协议,要特别注意三种情况:一、是经用人单位应聘考核合格后,毕业生将协议书交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要及时签章并将协议书中的学校联、毕业生联交还毕业生,以便毕业生办理其他就业手续。二、是个别用人单位未经协商便在协议书上增加一些毕业生不愿接受的条款,毕业生在签字前一定要看清楚,如有不妥可提出异议,协议一旦生效,若要违约,毕业生又不得不承担赔偿责任。三、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后,不将有效协议书上交学校,不履行就业协议,致使学校无法将毕业生的实际就业去向列入就业方案,未将毕业生派遣到协议单位,从而造成学校违约,损害学校声誉。3、双方协商条款的内容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应该履行怎样的程序?
关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应该履行的程序:
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到院系领取就业协议书,先由毕业生、院系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交给学校,学校签字后纳入就业计划,协议书生效。
1、毕业生到学院(系)领取就业协议书。
2、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就业协议书。
3、用人单位填写甲方基本内容,其中档案接收一栏必须完整填写;毕业生如实填写乙方基本情况栏目,学号、专业名称等各项内容要与毕业生推荐表一致。
4、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就业协议书的条款逐项协商一致后,在条款空白处填写清楚,不需要填写的空白处以斜线“∕”标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附加条款。
5、双方确认填写内容无误后,用人单位代表在甲方处签字,毕业生在乙方处签字,此时就业协议已经生效,无特殊情况,双方不可随意更改。
6、毕业生将协议书递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在甲方(公章)处盖章。学校招聘会现场签约,用人单位代表签字后,即可视为单位盖章。
7、各学院(系)收到用人单位寄来的或毕业生上报的就业协议书或有效接收函,由各学院(系)毕业年级主任或辅导员进行审核,并就协议条款、诚信以及由此引发的其他情况进行个性化指导后,各学院(系)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加盖毕业生就业专用章,
同时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录入。协议手续齐全后,就业协议书学校联(蓝联)和接收函由各学院(系)暂时保存
8、到北京、上海、深圳以及江苏省属企业等地单位就业,需要办理毕业生接收审批手续,就业协议书经各学院(系)盖章后还需就业单位和本人进一步完善接收审批手续。
9、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通过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审核接收各学院(系)的就业数据,形成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以后无特殊情况,各学院(系)无修改数据权限。
10、派遣前学校集中审核各学院(系)上交就业协议书及各种接收证明。毕业生签约和接收审批手续齐全后,列入学校建议就业计划,上报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毕业生方可离校。
就业协议书的签订程序是()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流程:
1、毕业生本人填写就业协议书内本人填写的内容;
2、毕业生转交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将就业协议书交至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就业协议书分为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各留一份,学校留两份。
5.劳动合同应该包括以下项目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就业协议书是大学生在毕业以后就业的时候要签订的一个协议,主要是为了保证大学生的基本就业的利益。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是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以及学校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就业协议书的签订程序是
一、就业协议书的签订程序:
(1)毕业生到学院就业办领取本人编号的就业协议书。
(2)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双方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3)如为“录用”,录用单位必须具有人事权单位,无独立人事权的用人单位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档案接收单位为有人事权单位。
(4)毕业生所属学院就业办审核就业协议,并签字盖章,并将学校联留下,输入二级管理系统后统一交就业中心。其余两份交毕业生到校就业中心签字盖章。
(5)学校就业中心根据学院上交的协议书审核二级管理系统数据后,就业数据入省就业办监控系统。
二、就业协议书签订时应注意的事项:
1、要注意弄清用人单位是否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只有具备合法主体资格的单位,才拥有录用、聘用毕业生的自主权,因此,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前,要仔细了解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以免造成损失。
2、要按规定的程序签订就业协议,要特别注意三种情况:
一、是经用人单位应聘考核合格后,毕业生将协议书交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要及时签章并将协议书中的学校联、毕业生联交还毕业生,以便毕业生办理其他就业手续。
二、是个别用人单位未经协商便在协议书上增加一些毕业生不愿接受的条款,毕业生在签字前一定要看清楚,如有不妥可提出异议,协议一旦生效,若要违约,毕业生又不得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后,不将有效协议书上交学校,不履行就业协议,致使学校无法将毕业生的实际就业去向列入就业方案,未将毕业生派遣到协议单位,从而造成学校违约,损害学校声誉。
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流程
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流程:
1、毕业生填写学校所发的《就业协议书》;
2、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3、毕业生到民营、独资、合资等无主管部门企业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其中毕业生到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4、毕业生持签章同意后的《就业协议书》到市人才中心大学生就业服务部办理审批手续。
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条件:
1、对毕业生而言:
就是必须要取得毕业资格,如果学生在派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对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录用自主权,否则毕业生可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对高校而言:
高校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如实介绍毕业生的在校表现,也应如实将所掌握的用人单位的信息发布给毕业生,高校是毕业生就业协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由国家教委统一部署,各部委和地方应按照统一部署具体指导所属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第十二条
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分为就业指导、收集发布信息、供需见面及双向选择、制订就业计划、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查、派遣、调整、接收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