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应注意哪些事情
交通事故赔偿应注意哪些事情一
摘要:现在的经济发展迅速,很多人都买了车,一般出行也都会选择自驾。有车方便,但有时候也是个麻烦,异地发生交通事故也是很常见的,而事故发生后处理不当而造成保险公司拒赔则真的是损失惨重。很多开车出去旅游的朋友总担心一个问题,异地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快速理赔呢?首先要在在事故发生地及时报警否则容易遭到保险公司拒赔...下面为您介绍异地发生交通事故理赔方法。一、异地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快速理赔
第一时间,需判定属于什么样的事故。单方事故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报案,双方事故先拨打119报案后再拨打保险公司客服报案。
1、证件资料、救援物品准备齐全
外地驾车最好带齐个人、车辆、保险资料,包括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
必备的救援物品包括:三角警示牌、车载灭火器、备用车胎和更换、快速补胎工具等。
2、投保公司是否具有全国通赔服务
在选择保亩饥棚险公司时,需要问清楚是否具有全国通赔服务,营业网点铺设越多的保险公司在异地理赔时占据的优势越明显,其中占车险市场份额较大的几家险企均已开通全国通赔服务,可以在事故发生地直接进行理赔,在就近网点得到所有的理赔服务。
如果没有选择具有全国通赔服务的保险公司,只能选择回承保地,进行理赔了。
报案电话:
人保:95518,平安:95511,太保:95500,大地:95590,阳光:95510,安盛天平:95550,人寿:95519。
3、单方事故选择快速理赔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只有从2000元至1万元以内的理赔案件才能肢猛进行快速理赔,而且其中不能涉及到人身伤亡或其他物品损失,理赔时间从24小时到三天不等。
4、远程定责
为适应快处快赔的交通事故,部分交通公众号已经可以通过微信远程定责。
二、异地发生交通事故理赔小建议
有的人觉得就和平时的交通事故处理是一样的,其实,异地出险理赔还是有着许多让人无奈的地方,所以掌握一些诀窍,防患于未然,还是比较有好处的。
1、一定要及时报案
就相关保险条例来说,保险公司的理赔往往是在交警部门的合作下完成的,假如由于没有及时报警,而导致了一些人为的破坏和缺少权威性的依据,那么你要求理赔就非常困难。而且在外地,由于保险公司的出勤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干扰,所以在异地及时报警,可以为自己争取许多权益,这也是以后自己和保险公司就异地理赔发生纠纷时候的索赔依据。在以往的理赔案例中,就有车主因为没有在事故发生地报警,而遭到保险公司拒赔。
2、实力保险公司作用大
在新车投保的时候,许多车主都会挑选价格比较优惠的保险公司,总以为保险公司都一样,但就异地出险理赔来看,找有实力的保险公司是正确的选择。据介绍,目前绍兴市区的保险公司中,开通全国性联网理赔的数量已经比较多了,但由于在实力上的差距,有些是直接可以到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进行理赔,而有的则不行。保险公司在服务上的差别也迅则可以让你感受到异地理赔的无奈,首先是由于信息上的缺乏,定损员没有在本地区那么及时到现场,导致自己的身心受到更大创伤。其次是有些小的保险机构在当地配置的工作人员和设备偏少,不能提供施救服务。
3、可寻求当地4s店协助
对于找不到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的车主,可以在当地找一家自有车辆品牌的4s店或者是品牌经销商,通过他们的帮助可以找到相应的汽车服务机构来给你的车辆进行定损,而且这些权威的定损依据一般都是能够得到保险公司认可的,但前提是你的车辆在出事故的时候要报警处理。另外,4s店和品牌经销商出面,可以让你感觉到在车辆的修理上会比较有保障。
4、回保单所在地理赔
有要求当然,也有的车主喜欢回自己的保单所在地进行理赔,而这就牵涉到一个保险公司的许可问题。首先车主在取得一切权威部门的鉴定以后,要取得保单所在保险公司的许可方能进行索赔,车主在异地出事故以后,保存好索赔申请书、交通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修车发票等索赔依据,和保险公司联系后就可以回去索赔了。假如你想要回保单所在地的保险公司定损,那也要有交通事故的证明和交通事故的调解书等相关证据,方能取得主动索赔的地位。
交通事故赔偿应注意哪些事情二
在现今生活中,如果是节假日或者是上班高峰期自驾车出去一次或者坐公车出去一次都不是什么易事。因为大马路上是塞塞塞的,也就是车辆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增加,由此带来的交通事故也不少。那么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也就是需要进行理赔,但是很多人却不知并渗道该怎么进行理赔和处理,所以下文为大家带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理赔常识和处理常识,请看下文:
交通事故理赔需注意什么常识,理赔流程是什么?具体分析如下:
一、报案方式:
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二、理赔周期:
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
三、理赔流程:
1、被保险人需在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并签章。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事故时,对财物损失的赔偿需取得相应的票据、凭证。
4、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袭饥
交通事故赔偿应注意哪些事情三
交通事故索赔注意事项有:1、明确能否作为交通事故索赔,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分担,3、要按前清缓直接经济损失计算,4、要按统一的标准计算损失赔偿,5、要相信交警,不要私下了结。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希望进行交通事故索赔之前,首先要确定的一点是发生的与车辆相关的事故是否是交通事故,这是索赔的一个前提条件。如果属于交通事故,则可以根据《道路安全法》进行责任认定和索赔;如果不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根据相关的其他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交通事故的慧模赔偿一般由保险公司先行赔偿。我国机动车都必须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首先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超出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而应当由其他主体承担。除了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之外,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分担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辆与机动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7条对车祸损害的赔偿项目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它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丧葬费、死亡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等,应当正闭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而医疗费(应当到交警部门指定的医院就诊)、交通费、住宿费等按照实际必须的费用,凭发票支付。另外,受害方不能以不固定的收入计算损失额,也不要提出预期收入的损失等赔偿要求。要按统一的标准计算损失赔偿,各省、市、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每年都会公布一次当年境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有关费用的执行标准,它是依据省级统计局、民政厅提供的上年度国有单位同行业平均工资、平均生活费支出、丧葬费和居民困难补助等有关数据标准确定的,主要包括4项内容:(1)国有单位同行业平均年工资额,(2)城乡居民平均生活费,(3)丧葬费,(4)城乡居民困难补助费。凡是在境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其相关费用一律按该标准执行,各地不能各行其是。有的当事人怕麻烦,有的驾驶员害怕受到交警处罚,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报案,采取双方私下协商解决的办法,因而不受法律保护,这种行为往往会留下后遗症,引发意想不到的麻烦事。
交通事故赔偿应注意哪些事情四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理赔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无论是肇事司机还是受害人,都应当妥善保管各种发票,仿野游如急救费发票、医疗费发票等;
2、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要求交警部门及时出具责任认定书;
3、受害人出院后,应及时保存住院期间的诊断证明书、cd、x光片、结帐单,脊罩并及时复印病历。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付比例需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具体如下:
1、如果双方均为机动车或非机动车的,一般主次责任的比例为70%和30%;
2、如果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的,则正常情况下应减少非机动车方10%的责任;
3、如果非机动车方为主责的,则承担60%的责任;非机动车方负次要责任的,一般负20%的责任,个别特殊情况下可由非机动车方承担10%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备销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交通事故赔偿应注意哪些事情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的注陆侍灶意事项: 1、切忌先修理后报销 一些车主在出险后为了节省时间和麻烦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2、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 一些车主为了方便,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是将理赔委托给较为熟悉早扮的修理厂。此行为风险很大,有的修理厂会让车主走一些“歪门邪道”以达到赔付目的,而这些“歪门邪道”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 3、不计免赔范围有限制 即使投保了 不计免赔险 ,车主不一定就能获得全额理赔。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率,这些免赔率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和理赔证件不全等,保险公司一般会加扣免赔率。不计免赔险是附加险,主要针对车损险和 第三者责任险 等主险,对于自燃险、玻璃单独破损险等附加险,不计免赔险并不起作用。 4、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 有的车主认为有 保险公司赔付 ,因此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承担。实际上,保险公谈滑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
交通事故赔偿应注意哪些事情六
法律分析:1、无论是肇事司机还是受害人,都应当妥善保管各种发票,如急救费发票、医疗费发票等。
2、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要求交警部门及时出备举具责任认定书。
3、受害人出院后,应及时保存住院期间的诊断证明书、cd、x光片、结帐单,并及时复印病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仿祥碧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宴敬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应注意哪些事情七
解答签订交通事故的赔偿协议应注扰滚意如下问题:1、赔偿协议书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2、赔偿协议应当载明赔偿的具体项目范围及具体赔偿金额、赔偿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锋李穗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银卜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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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交通事故中受伤 ,赔偿金额没有统一的规定,需根据实际损失和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来确定。人身权利受到损害一般可以请求的赔偿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 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赔偿权利人 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陆销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段悉亮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握宽符合。 第十条住院 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八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八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八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 赔偿受害人 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要根据伤者的实际损失及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