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能不能代位继承
继子女是否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一
法律分析:如果是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高运女就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代位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所以,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的。
法律依据:《中哗肆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戚芦梁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代位继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二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任何别的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取得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被代位芦拿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即使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也不能适用代位继承,而应适用转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被代位继承人的旁系血亲或长辈血亲均无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生子女、养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受辈分限制。
二、代位继承构成的法律规定
(一)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
(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局模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条桐哗缓规定:“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不受辈份的限制。”
(四)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成立,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就不能成立。
被继承人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三
一、民法典继承篇养子女、继子女代位继承有什么规定
1、养子女、继子女代位继承的规定如下:
(1)、被继承人的养行敏樱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2)、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3)、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4)、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档丛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
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十五条
二、代位继承的条件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在正常情形下,被继承人死亡时,法定继承人便可依继承顺序的直接行使继承权。但也有可能出现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这时被代位继承人在客观上就无法行使继承权。
2、被代位继承人须为被继承人的子女。通常情形下,公民死亡,其对其他公民的继承权也一并消失。但若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则其继承权并不消失,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有其子女代位行使其继承权。
3、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就是说,被代位继承人的配偶、长辈亲属、旁系血亲均无权行使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晚辈直系亲属。
4、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方式中。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问题。因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只有在遗嘱人死亡时才取得继承权。如果遗嘱继承人于遗嘱生效前已死亡,则其已无拿历民事权利资格,无法取得继承权。
继子女能否成为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人只能是子女吗)四
法律问题分析:
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了的,可以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3、代位继承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他们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只有销扮完全具备以上四个条件,代位继承才能发生。代位继承还有别于转继承:
转继承就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其所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局乎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亏腊灶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子女有代位继承权吗五
法律主观:
下面我将针对继子女的这个代位继承权做一个简单的分析。被
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伏老女的一个晚辈直系血亲代为继承。一般来说,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当然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所谓的非婚生子女就婚姻之外,大家通常所说的小三所李卜生的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一个继子女,只要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形成了一个抚养的关系,那么继子女的也是有代为继承权的。
那么以上呢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个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1128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缺扰升亲代位继承。
继子女不能代位继承六
法律客观: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销兆规定。亏州租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主观:
继子女的继子女没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迹举的一种特殊情况。因为,继子女的继子女没有法定继承的权利,所以不能代位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子女的子女有没有代位继承权七
法律主观:
继子女一般情况下是有代位继承权的,其没有代位继承权的原因可能是:与继父母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教育关磨前扒系;或者实施了法定的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或者被代位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瞎昌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悔悉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能否代位继承八
法律主观: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前提是没有遗嘱或者遗嘱中表明继子女能继承遗产。因贺锋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而且《民法典》中规定了可继承遗产的子女包括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咐腔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衡拍衫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