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借款诉讼产生的误工费(因为诉讼产生的误工费)
借款不还可能要误工费,法院支持吗
法律分析:借款不还不能要误工费,法院不会支持。因为误工费一般涉及的案件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借贷关系并不涉及误工费。在借贷纠纷中,债权人一般只能主张利息和违约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诉讼期间误工费是怎样的赔偿法
法律主观:
诉讼期间的误工费由赔偿义务人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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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诉讼发生的误工费、住宿费等费用不能要求赔付。
我国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一般实践中也不存在这样的做法。因身体伤害而直接发生的误工费、营养费、医疗费等可以获得法院的支持。
误工费需要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并应提供收入减少的证明作为证据,法院才能支持。
法律依据:
《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的内容》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借款不还可能要误工费,法院支持吗?
借款不还可能要误工费,法院支持吗?我们可以写在诉讼里,但是法院一般不支持误工费的索赔诉求。 一,误工费的含义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赔偿标准 编辑“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 医疗事故 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 工资 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 合伙企业 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得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 个人所得税 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 法医鉴定 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 法定节假日 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离 退休 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6、《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 法规 ,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 7、误工费 赔偿金 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因此,我们在借款钱应该慎重,最好对借款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是否有还款的能力以及信用情况。如果是不太熟悉的朋友,最好有一个 担保人 ,可以保障自己的财产安全。误工费法院一般是不支持的,具体咨询专业的 律师 。
欠钱不还起诉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如今通过 债务 债权关系的建立就能够直接反映出其中某些人的最真实的人品问题了,借钱和还钱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一件事情,可如今 欠钱不还 这也不是一件什么新鲜的事情了。欠钱不还在 打官司 的时候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因此有些原告方会把这期间的误工费也算入进去,那么,欠钱不还起诉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一、欠钱不还起诉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可以起诉要求还钱,也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 精神损害 抚慰金,但是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二、 欠款 不还应该怎么办?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 诉讼 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 债权人 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 民事诉讼法 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 管辖权 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 债务人 没有其他 债务纠纷 ;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三、个人欠款不还该怎么起诉?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 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 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 诉讼时效中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在起诉时,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 证据 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 欠条 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 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 证据保全 ;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由此可见,欠钱不还起诉误工费这种做法法律上一般都是不会支持的,通常欠钱不还我们还是只能够要求对方还钱,有时候可以适当要求赔偿 精神损失费 ,但主张赔偿误工费的这种做法根本就不符合误工费的概念。因为打官司影响上班,出勤天数少肯定经济收入也随之减少的话,这部分造成的损失还是自己承担的。
追讨欠款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等?
提供误工费损失的证据,可以主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在实际生活正,我们可否起诉要求追讨欠款的误工费?答案是可以的,因为有些欠款的追讨确实会给追讨者带来误工的情况,还有追款者也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财力,所以有时候在有些情况下,可以向法院发起这个诉求,但是前提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资料方可以请求赔偿,因为一般情况下,起诉要求追讨欠款的误工费一般是不会被法院支持的。
民事诉讼可以申请误工费吗
民事纠纷打官司的误工费是可以主张的,但前提也是必须要有合法的收入证明,这样才能得到法院的认可,误工费的赔偿一般是根据当事人的固定收入来进行赔偿,没有固定收入的就以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
一、民事纠纷打官司的误工费可以主张吗?
因打官司产生的误工费只需要提供误工费损失的证据,可以主张。按相关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1产业分类标准;
2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3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