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死亡,借款由谁负责(借款人死亡了借款谁来还)
贷款人死亡谁来还款
一、贷款人死亡谁来还款
一、贷款人死亡谁来还款
1、贷款人死亡后谁来还款,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
(2)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遗产比例,进行偿还欠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二、借款
借款人到期不还钱,担保人处理方法具体有以下:
1、可以选择与债权人协商解除担保协议;
2、可以向借款人行使追偿权,要求借款人尽快款归还给担保人。
二、谁知道死亡贷款
这个早期,金融危机后,国家宽松的货币政策出来,4万亿的经济方法,银行不良的房贷份子,找人背贷款,就是用你的个人信息贷款,然后给你少部分,他们分多部分,10年期内你不能使用身份证,就是消失一样,银行可能根据你的情况,定性为死亡贷款。不建议去。
三、谁知道死亡贷款
借了以后不用还的。对吧?
四、人死后网商贷还要还吗?
假如一个人突发意外去世了,那么他欠的网贷还是需要还的,如果平台到的话,将会判决拍卖借款人生前的遗产,用来偿还债务。
如果借款人死后,遗产已经让子女继承了,那么子女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会继承他的债务,必须用遗产来承担还款义务。
除非借款人生前什么遗产都没有,子女也没有继承他的任何财产,这种情况下没有可执行的财产,网贷平台自然也就只能当作烂账来处理了。
人去世后债务由谁偿还
法律主观:
一、人去世后债务由谁来偿还
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但是,应该把死者个人的债务与家庭债务区别开。如果以家庭中某一成员的名义去借债,借来之后用于家庭生活,这个家庭成员死后,不应把这笔债务算在他个人身上,而应该由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如果死者留下的遗产无人继承,也无人接受遗赠,这些遗产应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有关单位所有。那么,死者的债务也就由接受遗产的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有关单位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
对于死者生前应当缴纳的税款而没有缴纳的,和清偿一般债务一样,以死者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以全部遗产折价缴纳税款后,仍欠税款,继承人若自愿代缴,尽管其没有这个义务,也不应禁止。
二、民法典中股东去世债务怎么处理
民法典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股东去世后,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如果股东有滥用权利或者虚假出资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六十条 【 法人民事责任承担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十三条 【 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责任承担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民法典中死者债务如何处理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死亡后,由债务人的遗产偿还债务。如果继承人继承遗产的,由继承人以遗产价值为限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银行贷款人意外死亡欠款谁还
法律主观:
贷款人死后贷款应该由 继承人 或者配偶偿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 债务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假如贷款人有遗产,那么借款人死亡后,其 债务 原则上应该由这些遗产偿还。谁 继承 谁偿还。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人死了债务由谁承担
人死了债务由谁承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债务人配偶。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配偶索要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2、继承人。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债权人可向继承人索要债务,继承人以继承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
3、担保人。债务有担保人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债务。
诉讼讨债时需要准备的证据如下:
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2、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4、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2)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
(4)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还须提供其金融许可证。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等证据的复印件;被告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企业的,应提交其近期工商登记单,被告名称有变更的,还应提供变更登记单;
5、支持其主张的法律依据;
6、其他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证据。
追债时的证据应符合以下条件: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付款付息凭证,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综上所述,人死了债务可以由债务人配偶、继承人或者担保人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借款人死了债务谁来负责
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百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借款人死了债务谁来负责,根据实际的情况分析:
1、欠钱的人死了钱需要还,一般是由继承人进行偿还,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先行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应当缴纳的税费及债务,缴纳税费及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2、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是如果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不愿偿还,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在使用债务人遗产偿还后不足部分或者债务人无遗产可以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或债权不足部分将彻底消灭,无法得到补偿。
坐牢了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具体债务人被判刑坐牢之后,欠下的债务怎么还要看具体情况。
1、借款人银行账户有足够的余额;
2、贷款有共同借款人;
3、贷款有担保人;
4、贷款有抵押物;
5、贷款由配偶偿还;
6、借款人有其他资产可供拍卖;
7、借款人无任何财产可执行。但是法院做出终本处理,并不代表着借款人不用偿还,等借款人出狱之后,有一定的收入来源,那银行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重启案件,这样借款人即便出狱之后仍然需要偿还欠款。
综上所述,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百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借款人死亡谁来还借款
债务人死亡后的债务承担主要由债务人的配偶和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来承担。具体来说,1、债务人配偶的责任承担:债务人的配偶是否承担债务要根据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来确定。如果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务人去世后,债务人的配偶应当承担债务的履行。2、债务人子女的责任承担:作为债务人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人的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债务人的财产的,可以不承担债务人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人死亡谁来还借款
债务人死亡后的债务承担主要由债务人的配偶和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来承担。具体承担范围如下:
1、债务人配偶的责任承担:债务人的配偶是否承担债务要根据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来确定。如果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务人去世后,债务人的配偶应当承担债务的履行。
2、债务人子女的责任承担:作为债务人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人的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债务人的财产的,可以不承担债务人的债务。
一、借款人死亡后由谁来还钱
(一)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生存一方承当清偿责任。
(二)借款为个人债务的,遗产管理人负责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1.被继承人(借款人)留有遗嘱,且有遗嘱执行人的,由遗嘱执行人负责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2.有遗嘱但没有遗嘱执行人或没有遗嘱的,由继承人推选遗产管理人,未推选遗产管理人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并负责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3.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放弃继承须采用书面形式),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并负责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4.无法确定遗嘱管理人或遗嘱管理人有争议的,债权人(出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然后再起诉维权。
借款人死亡出借人可以起诉谁?
(一)原告起诉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二)原告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放弃继承的除外)。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所以不能成为被告
(三)债务人死亡后,虽有继承人、受遗赠人,但他们都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或者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存有遗产的遗产保管人为被告。
(四)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与其共同共有财产析产前,对共同共有财产中被继承人的遗产实施保管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借款人死亡谁来还借款
借款人死亡由遗产继承人、保证人、配偶来还借款。
1.借款人死后所欠债务应当由下列人员偿还: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
2.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但是,应该把死者个人的债务与家庭债务区别开。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3.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债务人配偶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所以虽然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是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债权的。
4.有债务担保人的,也可以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起诉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当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行使追偿权。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有偿还责任。借款人死亡,并不等于主债务也随之消灭,保证人仍应在保证范围内对主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为保证从其意义上说就是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负责履行,以保障债权人权利的实现。这里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就应包括债务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