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案件原告律师辩护词全文
刑事案件优秀辩护词是怎么样的?
最新刑事辩护词范文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某某的委托,指派我们作为其一审辩护律师参加诉讼。通过查阅卷宗并会见被告人,辩护人了解了基本案情;通过今天庭审查明的案件事实,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首先: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的罪名没有异议。其次: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有以下可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
1、从被告人的犯罪手段来看,被告人是在方便后回房间时误进隔壁被害人房间的情况下,一时起贪念而实施的犯罪行为。这一点与有预谋、有计划而实施的盗窃行为是有本质区别的。很显然本案被告人系偶犯,社会危害性也较小。
2、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来看。被告人在第一次接受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的询问时,就毫不隐瞒地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且从始至终供述一致、稳定,没有丝毫的侥幸逃避法律制裁的心理,今天的庭审,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法,重新做人。足以充分说明被告人认罪态度是积极和诚恳的。
3、被告人在归案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如数退赃,协助司法机关消除了自己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使被害人基本没有受到损失。足以表明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小、易改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恳请法庭对被告人张三酌情减轻处罚。
4、被告人张三在案发前一项遵纪守法,表现良好,从未有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系初犯,改造潜力很大。综合以上几点意见,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李-杰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诚恳,一贯表现良好,并且系初犯、偶犯。符合我国适用缓刑的条件。
希望合议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并采纳,对被告人适用缓刑,从而调动被告人自我改造的积极性,自觉的改过自新,同时也能避免监管场所中罪犯之间交叉感染的弊端,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辩护人:某某律师二某年某月某日刑事辩护词并不是刑事诉讼过程中必须要有的文书,一般是委托的刑辩律师根据实际情况而选择是否向法庭提交,同时辩护的方向也可以是罪轻的辩护或无罪辩护。要是你需要律师来为您进行辩护的话,可以委托我们华律网网站的专业律师。
刑事案件辩护词范文
刑事案件辩护词主要内容为被告人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可以从被告人的犯罪过程、家庭情况、经济情况等多方面进行表述。此外,书面的刑事案件辩护词更全面、更详细,以便审判人员查看。
刑事案件辩护词主要内容为被告人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可以从被告人的犯罪过程、家庭情况、经济情况等多方面进行表述。此外,书面的刑事案件辩护词更全面、更详细,以便审判人员查看。
一、刑事案件辩护词范文
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x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xx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并指派我担任*****的辩护人,在征得其本人同意后依法出庭参加诉讼,开庭前我们仔细查阅了起诉书和主要的证据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刚才又听取了法庭调查,对本案有了清楚的了解,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构成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建议对其减轻处罚。因为被告人在外多年,基于内心的真诚悔悟,接受公安机关的劝说而投案,充分说明其悔罪之心,并且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较小,因此建议对其减轻罚,这样也可以昭示刑法宽严相济的特征,进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认罪态度好,无前科,社会危害性不大。
1、被告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仅仅是站在门外望风,未使用任何暴力手段及恐吓、威胁等言语,也未持凶器,也未通过电话或者其它手段指使,另外通过各被告人的供述及受害人的陈述,可证明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
2、被告人*****认罪态度好,归案后能如实坦白其所犯的罪行,真诚悔过,表示要痛改前非,这说明被告人已有改恶从善的决心。
3、被告人*****表现一贯良好,在此之前未触犯过国家的法律,无前科,被告人文化程度低,法律知识欠缺,对犯罪行为性质认识不够,其没有能很好的把握自己,而走向了犯罪,归案后,被告人*****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表示要痛改前非,这说明其主观恶性不大。另外,被告人*****也未给被害人造成实际损害,被告人的行为虽然构成了犯罪,但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对此,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三)被告人*****是从犯、初犯、主观恶性小。
本案各个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由于地位、作用不同,追究法律责任也应区别对待,依照我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根据本案案情我们分析一下被告人*****在本案中到底是处于什么地位、起了什么作用,首先通过庭审可以看出*****并不是本次抢劫行为的提议者、主导者;其次具体的犯罪分工、踩点也不是被告人安排的;再次抢劫使用的凶器并不是*****事先准备的,也不是他交给其它人的,抢劫过程中其也未携带、持有凶器;再次在抢劫过程中*****仅处于望风的角色,未直接实行犯罪,也未通过电话或者其它手段指挥他人抢劫;最后销赃也不是被告人进行的,且被告人仅分得很小一部分赃物。从上述几点事实不难看出被告人*****参与本次抢劫系处于服从地位,在整个案件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我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此之前从未触犯过国家的法律,属初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初犯的处罚意见,应当依照被告人主观恶性程度,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这一情节请法庭在量刑时能充分予以考虑。
(四)从本案的量刑协调性来看,对*****应减轻处罚,被告人与****相比,两人均为自首,但*****的自首是被司法机关因戒毒控制后而主动交待,而被告人的自首是真诚悔悟,主动找到公安机关自首的,这两者有一定的区别;另外******在犯罪中属于实行犯,而被告人处于望风地位,两者作用也有一定区别;最终*****经贵院审理宣三年,因此辩护人恳请从案件各被告人量刑协调一致的角度而对被告人*****减轻至三年以下刑事责任
(五)家庭困难,妻子与其离婚,两个孩子一个十一岁,一个六岁均需要其抚养,因此恳请贵院能对其从轻处罚,使其早日回归家庭,承担做父亲的责任。
(六)被害人的损失基本追回,本案也未造成被害人身体损伤。
纵观本案全部事实,被告人*****系从犯、初犯、自首,并且认罪态度好,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既未造成财产损失,也未造成人身损害,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小,因此恳请法庭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被告人*****减轻,这既可以使犯罪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又可以使我国“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得到落实,给一时失足的被告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真正的实现我国刑法的根本目的。
这次被告人犯罪与其法制观念淡薄有关,希望被告人能从中吸取教训,从此永不做违法的事情,悔过自新重新做人。
以上辩护意见请合议庭参考并采纳。
辩护人:xxx
二、刑事案件的辩护词是否一定要书面?
不一定非要书面辩护词,但提交书面的辩护词有助于法官更详细、准确的了解辩护人的辩护观点,对辩护是有利的。辩护词可以开完庭后马上提交,也可以在庭后的一段时间内整理后提交法庭。
三、刑事案件的辩护词什么时候提交?
辩护词在开庭前10日便可提交,但是怕辩护词有变动,很多律师会选择在庭审结束后递交审理案件的法官。
以上就是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刑事案件辩护词范文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刑事案件辩护词范文要将犯罪嫌疑人所犯案件的情节,以及可以适用减轻的行为进行着重表述。
刑事案件辩护词范本?
尊敬的审判长、合议庭成员: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其辩护人,经过会见被告人、约见证人、庭审、质证,提出如下辩护意见: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所指控被告人所涉嫌的罪名,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情况,理由如下:一、本案关于被告人有罪的几个主要证据均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1、关于公安局分局交通支队出具的第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如下问题:第一、关于交通事故基本事实部分:第二、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分析错误:第三、适用法律错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逃逸是交通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2、关于证人证言真实性存在如下问题:3、关于公安局分局法医检验鉴定所出具的尸体检验鉴定书,存在如下问题:首先,其次,二、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驾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1、从主观方面看:被告人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2、从客观方面看:被告人客观上无违法行为3、从因果关系方面看: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害人死亡系被告人驾车拖带所致根据我国《刑法》133条规定,交通肇事罪系过失犯罪,结果犯罪。本案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驾车辆与受害人接触致死的结果。也就是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三、本案的其他主要情节1、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告人主动报案2、被告人表现一惯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3、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积极对受害人家属进行民事赔偿以上辩护意见,敬请合议庭结合本案证据及具体情节,查明舍取。辩护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年月日综合上面所说的,辩护词对于一个案件来说是特别重要的,但写辩护词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实施,因此,对于被告人在写的时候就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办理,这样法院才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给予判决。
张扣扣案件的全过程最后结果如何?
13岁目睹母亲被杀,22年后的除夕夜,张扣扣手刃仇家一家三口。
张扣扣案在互联网上发酵后,有人认为张扣扣为母报仇情有可原,也有人说他当街杀死三人,情节严重应当处于死刑。
面对这样一件棘手的案件,法院又会给出怎样的结果呢?
张扣扣1983年生人,出生于陕西汉中一个贫困村庄里,在他的上面还有一个姐姐,靠着家里的薄田,一家四口过得勉强还可以。
在张家前面住的的王家,他们家里有三个儿子,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平时里两家也时常走动。
不过随着一件事的到来,彻底打破了这两家持久的宁静,原来村里准备盖一个稻米加工厂,为了能承包这个加工厂,两家人算是起了争执。
后来村委会主动出面,决定让王家和张家轮流承包,期限为两年,两家觉得都不吃亏便同意了下来。
第一年是由王家进行承包,在第三年张家准备接手时,却发现王家出尔反尔,张妈顿时怒火中烧,跑到王家就开始对骂了起来。
在之后的日子里,两家时常爆发一些小矛盾,好在有村长从中调停,这件事总算没有燃起大的战火。
有一天,张妈带着张扣扣姐姐从外面回来,突然在路上遇见了王家二儿子王富军,于是便发生了一些口角争执,一气之下张妈朝王富军吐了口水。
此时王家和张家听到了动静,都已经及时赶了出来,按照人头来算的话,张家显然没有任何好处的,但脾气火爆的张妈依旧没有选择妥协。
在扭打的过程中,张妈捡起了一块铁片,朝王家三儿子王正军狠狠地打了过去。
眼瞅着自家人吃了亏,王富军拿起了木棍给张妈头上来了一棍,结果张妈倒地不起,当晚就因抢救无效去世了。
家里出现这样大的变故,此时张扣扣也才13岁,张妈在被王家二儿子王富军所杀后,王家父子三人统统被警方带走调查。
在了解完事情的经过后,令张家十分诧异的是,杀人的王富军当晚就被释放了出来,原来王家人推出了小儿子王正军顶罪,由于王正军年龄还不满18岁,显然会适当减轻处罚。
而王家如何从眼皮底下换人的,这里我们还要再插入一个人,他就是王家的大儿子王校军。
此人在当地担任党政办主任,王校军利用人脉,硬生生玩了一出狸猫换太子。
事情发生后,警方为了深入调查,在大庭广众下对张扣扣母亲进行了验尸,那时幼小的张扣扣就站在身旁,亲眼看着法医把母亲的头皮割开,并将头骨给取了出来。
由于这一幕十分血腥,一些父老乡亲压根不忍直视,但张扣扣站在一旁眼睛都不眨一下,自从母亲去世后,他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从头到尾没有流过一滴眼泪。
到了庭审当天,由于王校军早已疏通打点好了,法院最终判处了王正军七年有期徒刑,同时需向张家支付9639元人民币。
对于这样的结果,张家非常的不满,杀人的王富军逍遥法外,而顶罪的王正军只判处了七年,最为可恨的是,张家要求的赔偿金是25万元,但最终只落得连一万元都不到。
不过张家也没有选择上诉,因为他们明白是斗不过王家的。
2001年,张扣扣选择参军入伍,他被分派到新疆武警部队,在部队的这几年,他从来没有忘记要替母亲报仇,也许正是这样的执念,让他在军营的训练十分刻苦。
2003年,张扣扣从武警大队退伍,时隔两年再次踏上家乡的故土,他依旧没有忘记要替母亲报仇的事情。
由于一直没有找到机会,张扣扣跟随朋友一起外出务工,然而在这几年的打工生涯中,他两次被骗入传销团伙,看着自己辛辛苦苦赚到钱打了水漂,张扣扣无奈之下回到了老家。
然而相比于张扣扣的落魄,邻居王家的日子过得可谓十分滋润,不仅盖了新房子,三个儿子也都找到了体面的工作。
2018年12月15日,张扣扣决定实施自己的复仇计划,因为他知道,每年到了这一天,王家的三个儿子都会去上坟。
于是张扣扣便手持尖刀跟了上去,等到王家人上坟回来,张扣扣二话没说,拿着尖刀就朝着王正军的脖子划去,王正军当场鲜血直流倒地不起。
看着这样的场景,王校军拔腿就跑,而张扣扣好歹也是武警出身,朝着腹部接连捅了过去,而王家的老二王富军因为去女友家,因此逃过了一劫。
看到真正的杀人凶手不在现场,张扣扣直奔王家,此时王家只剩下王老,没有多余的废话,张扣扣瞬间结果了老爷子的性命。
等他做完这些之后,张扣扣也恢复了应有的冷静,只过了两天,他就向当地公安投案自首了,当警方问他为什么要逃时,他只是觉得想再看一次过年的烟火,毕竟这有可能是他人生的最后一次。
之后张扣扣因故意杀人罪被检方提起公诉,对于张扣扣违法犯罪的行为,检方不认为他这是一种报仇,而是因为生活过得不如意,因此对王家的一次发泄,最终张扣扣被判处了死刑。
而张扣扣的律师则认为,他很有可能患上创伤性应急症,希望能在法律的允许下适当减刑。
不过由于证据不足,法院并没有给予采用,面对这样的结果,张扣扣进行了上诉,但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给予了驳回。
2018年7月17日,张扣扣被执行死刑,最终这件事算是落下了帷幕。
张扣扣案件的社会原因
张扣扣案件在早年间引发社会关注,这起案件的详情始末是怎样的?
张扣扣一家曾经与邻居王某一家人打架,导致张扣扣的母亲死亡,而张扣扣为了给母亲报仇将王家的三兄弟全部杀死。
回顾陕西为母报仇杀人案:因仇恨攻心,春节前夕怒杀3个人,后来怎样?
2018年发生在陕西省的为母报仇杀人案件,曾一度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
案件主人公
张扣扣,1983年在陕西汉中市长大。他的母亲和父亲都是农民,他从小就很懂事,经常下地里帮着家里干农活。
他的母亲汪秀萍因在村里建造地基的事,和村民王正军兄弟二人发生了严重的争执。汪秀萍愤怒之下拿起一根铁条打向了王正军的额头和脸部,王正军随手拿起一根木棍朝着张扣扣母亲砸过去,导致汪秀萍失血过多死亡。
这一切发生在张扣扣面前,给他的内心造成了很大的阴影。
事后,法院因王正军不到18岁,也有自首情节,也负担了张扣扣母亲的丧葬相关的费用,法院判处了王正军七年有期徒刑。
大家都以为此事告一段落,年纪尚小的张扣扣内心种下了仇恨的种子,他对这个审判结果不满意,他的母亲失去了生命,对方才在监狱住几年,出来之后又可以潇洒的生活。
他想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打算为母亲报仇。2018年2月15日,是中国传统的春节前夕,拿着砍刀去了王正军家,把王家父子3个人全部杀害。
张扣扣亲眼看母亲被杀害
张扣扣母亲被打死那一年,张扣扣年纪还很小,才13岁。
那天,母亲吃过饭说出去办事,张扣扣见母亲长时间没回来,打算出去找找,没想到在路上碰到王正军和母亲发生了肢体冲突,激烈争吵,他母亲被王正军打到在地,流了好多血,他赶紧打电话救母亲,在路途中,母亲身亡。
当年年纪小,张扣扣没能力帮助母亲伸冤,但是这件事情在他幼小的心理埋下了根,他对王家人耿耿于怀。2017年,张扣扣回了老家。
张扣扣为母亲报仇
2018年2月15日,是大年30,这一天举国上下欢庆的好日子,全家人围坐在一起吃饺子、看春晚。
这一天是张扣扣为母亲报仇的日子,他认为这一天团聚,王家人应该都会在家里。他从家里拿了一把砍刀,去了王家,把王家父子三个人刺死。
案件细节
根据村民反映,张扣扣是在吃了中午饭,从家里拿了一把刀杀气腾腾地去了王家,进去王家,没等他们开口说话,张扣扣的尖刀已经刺过去。
将这三个人杀死之后,张扣扣去村口点火焚烧王家的小轿车。有的村民看到张扣扣身上别着刀,但是没有听到有开枪的声音。然后去给母亲上坟,给母亲烧完纸就逃跑了。
逃跑到一半感觉身上钱不够,回了趟家拿钱,刚好碰到路边的民警,他从后院犯了围墙又逃走。
突然有一天,张扣扣亲自去了派出所交代了自己的所作所为,和警察自首。陕西省为母亲杀仇人的凶手张扣扣被关押。接着,这个案件引起了社会的舆论。
案件结局
2019年1月8日,陕西省人民法院公开受理了张扣扣杀人案,判决其死刑。
法院判决后,张扣扣提出上诉,并找了代理律师,律师认为,张扣扣因看到母亲被杀害,长期处在报仇的压抑状态下,已患了精神病,案发时,他的状态不是正常人,法院应该予以重新审理。
张扣扣代理律师认为,张扣扣在长期的的复仇压抑之下,已患有精神疾病,案发时,其精神状态不是常人。
对此,在4月份的张扣扣案二审中,张扣扣的精神状态将成为辩论焦点。
案件分析
网友们的讨论点是:张扣扣是故意杀人,还是有精神病?
网络上的说法众说纷纭,有人说,张扣扣是为母亲报仇,情感上是可以原谅的,有人说,张扣扣置法律于不顾,应该受到制裁。
张扣扣被判死刑,造成这场悲剧的到底是什么原因?
我认为主要原因就是家庭事故对他打击太大了,本来两家可以好好的解决事情,但是由于当时的莽撞造成了悲剧的发生。
小时候看见母亲被别人杀害,可想而知当时对儿童心里的他打击得多大,而当时法庭的处理确实想当的潦草,这也使得他对法律的不信任,一个孩子从小没了妈,本来就是一件难以接受的事情,况且还是在自己亲眼目睹的,这隔谁也不能忍下这口恶气。再者就是当时处理问题的黑暗,当时就应该在小孩子面前树立起法律的威严,而不是让小孩子觉得法律有空隙可钻,法律本来是用来震慑别人的,让别人有贼心没贼胆,但是由于你在这件事上处理问题的疏忽而使人对法律失去了应有的尊重,这是非常坏的行为。
第三,我觉得家庭管教的原因,父亲在小孩失去母亲后没有好好的教导,没能让小孩走出罪恶的牢笼,没能让小男孩走出阴影。这是非常错误的做法,在小男孩遭受了如此重大的变故,作为父亲的应该多去走进孩子的内心,多去帮孩子理解理解当时的情形,而不是看到小孩子每天还是开心的玩耍就万事大吉了,小孩小不懂什么,也不善于表达,越是平静跟平常一样在心里的思念就越重,这时候就要我们去开导小孩,他的父亲没有去照顾到小孩内心的想法,从而导致了悲剧的上演。
我觉得还有一方面原因是教育的熏陶,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就话对于张扣扣来说非常的合理,可能他也是因为这句话一直隐忍,悲剧就慢慢上演了。
张扣扣杀人事件:是为母报仇,还是精神病疾病?
按照杀人犯张扣扣自己所言:“我又不是神经病,这一切只是为了给妈妈报仇。”
所以如果按照张扣扣自己我说这句话来理解的话,那我们就不能把这次杀人案件简单归结成是一次精神疾病所引起的,可是如果回归到整件事情本身来看待的话,可能这个问题就显得有些复杂了。
这次杀人案件发生在1996年的8月27日,按照警方公布消息,因为邻里纠纷缘故,张扣扣的母亲汪某,在这次邻里纠纷事故当中,被17岁的王正军用木棒打死。因为此事件已经上升为案件,所以在警方第一时间知晓案件后,急速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当面询问之际,致死者有自己观点。
按照王正军的家人所言,因为两家之前就深有矛盾,那天当汪某走近王家门口,可能因为心中怒火激愤,于是便故意上来就吐口水。汪某的这种行为属于极端挑衅,王家人见汪某此状,随后便对之也进行了极端回应。双方最先进行的是极端争执
双方先后动手,汪某动手在先
发生口角争执和肢体推搡后,王某接过女儿递过来的钢条,下意识地便用钢条将王家人打伤。当时双方正处于焦灼之状,大大出手更是接下来发生的场景。杀人犯王正军此时还没有出现,但随着挥舞着钢条的汪某,不断进行肢体攻击。
随后到来的王正军,正巧看到了大打出手的汪某,可能因为此前两家积怨已深,17岁的王正军便抄起木棍,冲上去之后别用手中的木棍击打中了汪某的太阳穴,因为力道过猛,这一棍下去,汪某直接应太阳穴受到强烈击打,当场死亡。
“汪某的死”真的很让人猝不及防,尤其是对于17岁的王正军而言,作为一名未成年人,他可能真的没有料,想到这一棍下去竟然会闹出人命。可当汪某倒地身亡的那一刻,似乎真的已经说什么都悔之晚矣了。因为王正军击打死汪某,所以便导致了接下来惨案的发生。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张扣扣杀人惨案
按照法律角度来判决的话,大家可能都对此事早已耳闻。王正军用木棍击打致死汪某,从法律角度上来进行分析的话,王正军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根本不属于故意杀人罪。紧接着我们再来看死者汪某家人的说法,按照张扣扣一家人的说法:母亲汪某路过王家,不巧被王家人辱骂,所以双方发生争执。
在发生争执冲突的过程中,张扣扣一家人甚至还听到了对方“往死里打”的言语。不仅如此,从之后张扣扣一家人的言辞来看,在和母亲汪某进行冲突的过程中,虽然打死母亲的是王家老三,但在整个过程当中,对母亲下死手的,而是王家老二。并不是这个未成年的王家老三,王正军。
面对这种事情,在没有铁证如山的情况下,似乎只能依靠双方进行辩解,而且双方肯定是各执一词。面对双方这种言辞,法院最先作出判决,认定王家老三王正军是杀人凶手,并且判其有期徒刑7年。在入狱三年后应该予以其提前释放,这当中涉及到了未成年人杀人犯罪的因素。而法院的这种判决,其实也是后来为“张扣扣埋下杀人惨案”的重要伏笔。
张家人能接受吗?肯定不能接受!
法院最初认定接受了张扣扣母亲汪某挑起事端的说法,紧接着上面来说,因为王家老三王正军是未成年人,所以法院对其从轻处罚,除了“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入狱3年后提前释放”,还判决王家应该对增加赔偿9639.3元。这大概就是最初的判决结果,我们通篇都在强调“两家人是有过往私人恩怨的”,所以对此判决结果,张家人表示不能接受。
事情发生在1996年,当时的张扣扣还只是13岁的少年,但他亲眼目睹了母亲和别人争执致死的惨烈景象。由此便在13岁少年心底,已经深深埋下了报仇血恨、杀人偿命的仇恶种子。张扣扣之后的经历,想必大家都有所了解:张扣扣没有继续接受学校教育,反倒是辍学进了部队深造,所谓的深造,其实就是为着之后替母报仇,在做着最坚实的铺垫。
按理说当初部队不应该收录张扣扣这号人物的,毕竟其他人报名参军是为了报效祖国,反倒是这号人物,整天嘴里心底都只是充满着四个字——为母报仇。所谓的报名参军,其实也正是为了进部队来锻炼身体,以便之后有足够的身体素质替母报仇,可能因为思想不端,所以张扣扣也并没有在部队常住下去。
离开部队之后的他,开始四处打工,并且靠着一双勤劳的双手,重新修缮了老家的房子。张扣扣这些年以来的变化,一直都被全村人看在眼里,人们似乎都以为当年那位13岁的少年已经渐渐褪忘了当初母亲被杀的惨案,可张扣扣所展现出来的一切都只是表象,或许是为了麻痹别人,或许是惊涛骇浪前的风平浪静。
事件结局
2018年春节前,当年13岁的张扣扣已经是35岁的青年了,接近22年的仇恨种子,已经在张扣扣心底长成一棵参天大树,而树的枝头正巧簇拥的堵在张口口的嗓子眼。那年春节,张扣扣打听到了王正军正巧要在家中过年,这可是他替母复仇的大好时机。于是经过一番乔装打扮和伺机涉及,张扣扣最终在2018年2月15日,也就是除夕当晚,犯下了弥天大罪。
张扣扣那天晚上先后残害了王正军及其哥哥王校军,甚至连他们六七十岁的父亲王自新也没放过。让人们不愿相信的是,父子三人均当晚当场死亡,大仇得报的张扣扣,最终在第3日清晨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最终法院判决张扣扣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经一审判处其死刑,并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
其实整番事件回忆并叙述下来,我真的还是特别心痛震惊的,那份母亲被杀的仇恨不知在张口口心底埋怨了多少年,那口母亲被杀的怨气不知早已发酵成了何种意志力,最终一刀一夜残害三人,真的可以说是当代社会妥妥的“法律教科书”。
从教育层面反观张扣扣案:复仇的种子是怎样生根发芽的?
从教育层面来反观张扣扣案,复仇的种子是从没有父母之爱开始的。没有父母之爱,没有家庭温暖的人内心是荒芜的,这不是为了母亲报仇可能只是一个因素吧,大部分都是没有得到充分的家庭之爱和缺乏管教的失足青年。用另外一种极端的方式来宣泄,对现实的不满,这是教育的缺失。
没有父母之爱,人心就是荒芜的
母亲对孩子的教育延续了一份哲学呢,就是凡事都要赢,所以说这个细节也很重要,如果母亲不那么强势,而父亲能够担当一点破绽,这件事情就不会发生了,两家的悲剧也不会上演。从父亲拒绝领回儿子的骨灰就能够看到,自从母亲死去之后,父亲就没有给过多少关爱,更别提什么教育问题。
没有得到充分的爱,是缺乏管教的青年
少年的这个男孩子经历了母亲的死亡,然后再到当兵以及文化程度不高,回来之后从事了各种各样的职业。工作的不顺利,再加上生活的不容易以及教育上面的缺失,让这个孩子又回想到当初母亲的死亡。这一切都在慢慢的腐蚀着男孩子的内心,把阳光全部都给吞噬掉,从心理层面以及教育层面去剖析,他就是缺失爱。
极端方式来宣泄,这是教育缺失
这位少年不是为母报仇,只不过是因为这个事情而引发的怒火,分明就是没有得到家庭的爱,没有得到一个正确的管教。所以就用一种极端方式来宣泄着对现实主义的不满,心中早就杂草丛生了。缺乏这种爱的教育,心里面没有爱,他们也不会爱人,所以会有一种极端的方式,容易把思维给带偏。他已经被生活挤得灰头土脸了,或许他觉得死亡还是一种解脱呢。
张扣扣杀人案件,到底是为母报仇,还是精神病疾病?
我觉得应该是为我报仇,因为他在最后的开庭上说那番话明显可以感觉他的理智,还是非常清晰的,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所以对于这样的一个思路清晰的人来说,不可能是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心里压抑很久的事情,就是他已经计划很久的想为自己的母亲报仇。对于他来说,他已经做到了他所有想做的事情,要不然也不会把所有的事情安排的这么妥当,他在做这件事情的时候就已经不想回头。这足以证明他是,没有精神方便的疾病。
张扣扣在复仇之前还给了自己父亲留了四万元的养老费。证明他其实在心里面已经把这件事情谋划了很久,并且也给自己的父亲想好了后路。他行凶完之后,还去自己母亲的坟上待起了自己的母亲。所以仅凭这一点来看,他就算在做爱的时候都是脑子非常清晰的,根本不存在报复社会这一说。如果真的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在判刑的时候肯定会考虑进去,但是法院并没有认定他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而且他自己也知道自己犯下了逆天大错,也没有逃跑,想着自己这是最后一次过春节,看完烟花之后才去派出所自首的。就从这整个办事流程上来看,他似乎所有的事情都安排的很妥当。或许就是小时候的这件事,给他留下了太大的阴影,让他做出这样的不计后果的事情。他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的时候,也说出了每个人做出这样的事情,都有他自己的原因,他自己在庭上也不承认,这是在报复社会,只是想为自己的母亲复仇。不管别人怎么想?怎么评论?我是觉得他就是单纯的想为自己的母亲报仇,并没有说是对这个社会有什么恶意。
我们常说不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我们没有经历过她的事情,所以也不理解他为什么这么做。但是从整个事情来看,他明知道这件事情会让她走向绝路,但还是义无反顾的做了,其实说白了就是想为母亲寻愁,因为每个孩子都不能容忍自己的母亲在自己身边渐渐地失去她的体温,这件事情对于当时还是孩子的他来说肯定是影响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