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小腿骨折九级能赔多少钱(小腿骨折工伤鉴定九级赔偿多少)
工伤9级大概能赔多少钱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的进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劳动者来说占的比例也非常的多。对此我们的法律上面也对此有着非常多的规定。那么如果劳动者不小心受到工伤就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下面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工伤9级大概能赔多少钱
九级工伤赔偿最新标准具体内容包括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1、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职工需要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除外,医疗费用同时需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规定标准,医疗机构出具证明且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外就医的可以要求补助交通费和食宿费。
3、辅助器具费: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停工留薪工资:按照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一般不超过12个月;
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由所在单位负责,评残后的护理费,从工伤保险中按月支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30%。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工伤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补助金额为本人工资×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补助金额为本人工资×8。
工伤鉴定的费用由谁承担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
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从上面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工伤九级的赔偿金是多少的问题,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
9级工伤应该赔多少钱
我们明白工伤的发生是工厂,建筑行业中最经常发生的事件,当工伤发生是会进行不同等级的划分,九级赔偿是处于十级赔偿之上,所以其赔偿的金额必须要根据其伤残鉴定下来,就会相应的合理赔偿,接下来我就来为大家介绍。
9级工伤应该赔多少钱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月×本人月工资
2、工伤就业补助金:(本省社平工资)×2月
3、医疗补助金:(本省社平工资)×2月
4、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本人月工资
5、住院期间护理费:治疗天数×120元(按当地劳动部门标准)
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治疗天数×30元(按当地劳动部门标准)
7、医药费:公司支付
8、交通费:按实际(协商)
9、鉴定费检查费:按实际
九级工伤赔偿项目及赔偿金额说明
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九级工伤鉴定标准
(1)癫痫轻度;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
(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9)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
(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11)面部有≥8 cm2或三处以上≥1 cm2的瘢痕;
(12)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
(13)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
(14)脊椎压缩前缘高度
(15)椎间盘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
(16)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17)一手食指2~3节缺失;
(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19)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20)除拇趾外其他才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21)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
(22)患肢外伤后一年仍持续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肿者;
(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24)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25)第v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29)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30)双耳听力损失≥31db或一耳损失≥71db;
(31)发声及言语不畅;
(32)铬鼻病有医疗依赖;
(33)牙槽骨损伤长度>4cm,牙脱落4个及以上;
(34)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无功能障碍者;
(35)肺修补术;
(36)肺内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
(37)膈肌修补术;
(38)限局性脓胸行胸膜剥脱术;
(39)食管修补术;
(40)胃修补术后;
(41)十二指肠修补术;
(42)小肠修补术后;
(43)结肠修补术后;
(44)肝修补术后;
(45)胆囊切除;
(46)开腹探查术后;
(47)脾修补术后;
(48)胰修补术后;
(49)肾修补术后;
(50)膀胱修补术后;
(51)子宫修补术后;
(52)一侧卵巢部分切除;
(53)阴道修补或成形术后;
(54)乳腺成形术后;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四)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5、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6、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 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 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所谓“预备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诸如运输、备料、准备工具等。所谓“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诸如清理、安全贮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认定要点】“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中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是指受到的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因果关系。
(四)患职业病的;
【认定要点】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可直接认定工伤。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认定要点】因工外出期间包括1、职工受用人单位唱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2、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3、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不能认定工伤。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上下班途中”包括: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包括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固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九级骨折工伤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医疗费 :按 工伤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工伤 医疗期 工资 : 工资福利 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 生活 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辅助器具费: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安家补助费:六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 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 抚恤金 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下落不明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 律师 来进行界定。
法律客观:
工伤九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GB/T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九级伤残职工享受的待遇就是工伤九级赔偿标准。9级工伤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一、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注:超出工伤保险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由谁承担?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29条、第30条。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例: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11】4号)第4条。三、辅助器具费用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四、停工留薪期工资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4、法律依据2011《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注:工资范围参看《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二章。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4条。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第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项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