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部分条款无效整个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合同不平等条款可以认定无效吗)
部分条款无效会影响整个合同效力吗
法律主观:
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内容:
1、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条款;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条款;
3、造成对方人身伤害而免责的条款;
4、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而免责的条款等。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 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某一条款无效,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吗
一般情况下,合同中的某项条款无效的,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的有效性及执行性,也不会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合同有效的部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应该履行有效的部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劳动合同有条款无效的整个劳动合同无效对吗
一、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则整个劳动合同无效对吗
劳动合同只是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所以不会造成整个劳动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二、常见的无效劳动合同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
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
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
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
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
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
8、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
9、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
10、侵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
11、侵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限制职工流动。
12、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劳动合同只是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所以不会造成整个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被确认部分无效后劳动合同整体
法律主观:
无效的合同 可分为部分无效合同和全部无效的合同。 1、部分无效合同是指有些合同条款虽然 违反法律规定 ,但并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合同。有些劳动合同就内容看,不是全部无效,而是部分无效,即劳动合同中的某一部分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 2、在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中,无效条款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这包括两层意思: (1)如果认定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无效,该部分内容与劳动合同的其他内容相比较,应当是相对独立的,该部分与劳动合同的其他部分具有可分性,也就是本条所说的, 劳动合同无效 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如果部分无效的条款与其他条款具有不可分性,或者当事人约定某 劳动合同条款 为劳动合同成立生效的必要条款,那么该劳动合同的部分无效就会导致整个劳动 合同的无效 ,而不能确认该部分无效,另一部分 劳动合同内容 又保持其效力。 (2)如果劳动合同的目的是违法的,或者根据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剩余部分的劳动合同内容的效力对当事人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或者不公平合理的,劳动合同应当全部确认为无效。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通常表现为未经批准不得辞职、加班 不给加班费 、工作受伤自己负责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部分无效合同名词解释
合同无效部分是指合同部分无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但是,必须满足两个条件。首先是合同的内容是可分离的。有效部分和无效部分相互独立,相互独立。关系,其次,合同无效部分或被取消部分不得影响剩余部分的有效性。因此,合同部分无效并不直接否定整个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合同无效和部分无效是什么意思
合同的部分无效,是指合同的部分约定条款无效。
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合同内容必须是可分的,即有效部分和无效部分是各自独立,互无依存关系。如果无效部分的条款和有效部分的条款具有不可分性或当事人约定该条款为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必备条款,那么,该条款无效,必然会使整个合同无效。
(2)合同无效部分或者被撤销部分必须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即二者之间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其余部分不含有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无效或者应撤销的因素。
根据《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事行为无效包括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本条对部分无效的合同作了规定。部分无效的合同就是指有些合同条款虽然违反法律规定,但并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合同。合同的部分无效可以是量上的部分无效,也可以是质上的部分无效。所谓量上的部分无效是指合同有一部分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的,可以将范围之外的部分确认为无效。所谓合同质上的部分无效是指合同的内容是由各种不同的条款组成的,而可以将其中的一个条款或者数个条款确认为无效。
二、属于合同的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一)返还财产。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因为无效合同从开始就无效,所以返还财产就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也就是说,是谁的财产就应当归还给谁。如果标的物已消耗、损坏或灭失,或者已被善意的第三人合法取得而不能返还时,则可用赔偿经济损失的办法进行抵偿。
(二)赔偿损失。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那么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是指承担因自己的过错责任而造成的损失,即指双方当事人按照责任主次、轻重,分别承担经济损失中与自己责任相应的份额,而不是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也不是平均分担损失。
(三)追缴财产。
对于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是故意的,就应当将双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如果只有一方是出于故意的,那么故意的一方应将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返回给对方;非故意的一方已经从对方取得的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应收归国家所有。同时,在追缴故意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时,要注意保护非故意一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也就是说非故意一方的合法财产是不能追缴的。
实际上,合同的某些条款无效的情况在实践中很常见。例如,如果合作双方没有注意到相应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变化,而合同中的某些约定违反了法律制度,则双方只需重新约定这部分条款即可。但如果其他协议中没有这种特殊情况,仍然有效。至于为什么无效,这个也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的。
合同里面有一项条款违反法律,整个合同会无效吗?
1、一般情况下,合同中的某项条款无效的,不会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特殊情况下,关键性条款会影响整个合同的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合同部分无效怎样处理
法律主观:
合同签订后,发现合同部分无效怎么处理:
1、合同部分无效,会不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可能大部分人会担心这个问题,其实合同部分无效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特别是争议解决条款,即使合同无效,也不影响其效力。
2、合同当事人发现合同部分无效后,可能造成损失的,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3、发现合同部分无效后,建议双方当事人先协商处理,只要不是严重损害国家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可以重新签订补充条款进行完善。
4、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就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发现合同内容部分无效后,应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寻求解决措施。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