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如何结算工程价款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工程价款如何结算
1、法律主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双方应当按照施工方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
2、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如果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3、只要建设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即使确认合同无效,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在司法实践中,遇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一方当事人要求按照工程定额为标准,计算工程款。
4、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其适用前提应为备案的中标合同合法有效,无效的备案合同并非当然具有比其他无效合同更优先参照适应的效力。
5、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参照合同约定结算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6、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判定无效后,工程价款应如何结算
1、法律分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双方应当按照施工方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
2、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参照合同约定结算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4、因此,只要建设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即使确认合同无效,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在司法实践中,遇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一方当事人要求按照工程定额为标准,计算工程款。
5、法律分析:施工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的,双方当事人均不能再继续履行。若一方因准备履行合同有损失,则按照双方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程度进行赔偿。
6、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 在以往一些司法实践中,有认为无效的转包合同不应影响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 合同的效力 ,因此双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