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另外,在实践中,发生一方违约情形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2.建筑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呢(建筑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约金上限法律分析: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3.聘请讨债公司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债权人在面对拖欠债务的行为时,还是建议债权人通过合法的途径追讨债务,而找讨债公司追讨债务的,会存在很大的风险,例如讨债公司如果通过暴力的方式追讨债务的,对债务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债权人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2.讨债公司在追讨债务的时候,为了追回债务,可能会做出暴力追讨债务的行为,如殴打债务人、非法拘禁债务人等,而债权人有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找讨债公司要钱债主担什么责任找讨债公司要债具有的风险包括有,讨债公司只收取服务费而不履行讨债义务,或者是采取暴力等非法手段讨债引发纠纷,严重的甚至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4.合同违约金必须给吗(合同违约金多少受法律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在数额限制上,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但存在过高于损失需要适当减少或过低于损失需要适当增加时,计入担保范围的违约金应当以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最终确定的数额为准。
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的法律义务有哪些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 不履行合同义务 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 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6.合同违约法律责任(合同违约法律责任有哪些)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法违约责任规定司法解释法律主观:《民法典》合同编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如下: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7.合同违约金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合同违约金怎么写)


每日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合同日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也就是说,日违约金的支付标准是由双方自己协商确定的,在民法典当中对此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合同日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8.合同倒签有何风险


二、倒签劳动合同单位有何后果倒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应支付双倍工资,理由如下: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后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在用工关系建立后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因此实践中有的单位就会选择倒签劳动合同,该法第八十二条同时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9.民间借贷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间借贷法律法规条文)


借条违约金每日多少合法每日100元是合法的,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利息不可以超过年利息36%,36%以下都是合法的,具体如下: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10.利息与违约金的法律规定(违约金多少受法律保护)


由于资金占用费和解除合同违约金均为兴爱西宁分公司逾期支付货款的同一行为所致,且逾期付款的损失主要表现为利息损失,故一、二审判决支持了泰阳公司按年利率24%计算逾期履行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未能支持其主张的解除合同违约金, 足以弥补星爱西宁分公司逾期付款造成的损失,符合本案实际情况,并无不当,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经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增加”,守约方认为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其损失的,可以请求增加违约金。
11.买卖合同纠纷违约金和利息能不能一起主张呢(买卖合同纠纷 ...


由于资金占用费和解除合同违约金均为兴爱西宁分公司逾期支付货款的同一行为所致,且逾期付款的损失主要表现为利息损失,故一、二审判决支持了泰阳公司按年利率24%计算逾期履行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未能支持其主张的解除合同违约金, 足以弥补星爱西宁分公司逾期付款造成的损失,符合本案实际情况,并无不当,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出现违约行为时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也可以约定利息,并且可以同时主张,但违约金和利息总计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12.债务清偿方面有哪些法律风险(债务清偿的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银行会有哪些偿债风险,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银行会有哪些偿债风险,许多银行认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在自己的手里,应该不会出现什么风险,所以,在贷前调查、贷后管理等想,进而导致对于潜在风险的防范时机怡使用者在土地的处分权方面受到相应的法律约束问题,”因此,银行在选择划拨土地使用权作规定,避免因主体资格、法定要件、法定程序违法而形成的风险,三是因抵押担保的债权到期实现抵押权时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13.民间借贷应注意什么哪些问题民间借贷有哪些注意的,民间借 ...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要注意防范的风险: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3、法律分析:民间借贷要注意防范的风险: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法律分析:民间借贷要注意防范的风险: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民间借贷要注意哪些法律风险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的常见法律风险:未订立书面的借款合同的风险,借款利息的法律风险,借款利息的法律风险。
14.民营企业招投标有哪些风险,如何规避(民营企业招投标有哪些 ...


预防规避招标的方法1.加强工程监管,变革工程发包依据,由原来依据初步概算作为发包依据变为有权部门审核数据作为是否需要公开招标的依据,企业在投标中知道有的招标单位或招闭者投标管理部门设费用圈套,但为了中标也只得进去,一个项目所花的各种关系费越来越高,等确定中标单位后,投标企业向招标企业要回保证金就会被一拖再拖,出现规避招标的项目有哪些1.附属工程,有的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与意向单位设 “ 局子 ”,用巨额保证金吓退不知内幕的潜在对手。
15.法律规定不还钱怎么办(法律规定违约金的标准)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袜局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对案件有管粗山乱辖权的法院应按以下标准进行确认:级别管辖除依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一般案件的一审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欠款人户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资产且拒绝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话,其个人征信报告中会添加逾期还款等负面消息纳入失信人名单,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签证,甚至会被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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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借贷合同违约金利率的规定: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需要向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 2、违约方需要迟延支付或分期支付违约金的,其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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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风险(法律法规风险评估)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法律法规风险(法律法规风险评估)
内容:比如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或者企业给代理人授权不明签订合同要承担的法律风险,又如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审查不严格造成的付错款的风险,再如技术转让合同中没有制约对方的关键条款造成技术成果不能实现的风险等等,法律风险融通于各种企业风险中,不是孤立的一种企业风险,在形成原因和表现形式上看,具有多样性,可以分成如下两类:直接的法律风险:指法律因素导致的、或者由于经营管理时缺乏法律支持而带来的各类企业风险,例如:企业决策判断时缺乏法务支持而导致的决策风险、企业管理体系中合同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管理人法律意识等欠缺而导致的管理风险销含友、立法调整而导致的非经营风险。
崔玉君律师
2023.10.12384人收看 -
答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后果: 1、合同当事人全部转让合同权利的,受让人取代转让人成为合同关系当事人,转让人脱离原合同关系; 2、合同当事人部分转让合同权利的,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合同的共同当事人,转让人依然存在于该合同关系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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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关于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融资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关于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内容:为此,《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借贷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指南》第四条第2项规定:“为防止借贷双方规避法律,以违约金的方式获取高息,对借贷合同当事人既约定借款利息又约定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在借贷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依法主动进行审查,对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进行调整后的违约金与利息之和超过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的利息的,不予保护”。
杨一凡律师
2023.10.08715人收看 -
答合同主体变更会构成违约。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当事人同意擅自将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属于违约行为。但如果合同主体只是变更了名称、姓名等信息,不会构成违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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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有哪些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有哪些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内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有什么以及其法律责任是什么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2、法律分析: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构成违约行为,2、法律分析: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构成违约行为,2、法律分析: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构成违约行为。
吴梦云律师
2023.10.081000人收看 -
答不能。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期限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有约定从约定,因此当事人可以约定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早于保修期届满时间,但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工程保修义务。 注:若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短于法律关于保修期强制性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承包人不得据此拒绝承担法律规定的最低保修期内的保修义务。即,双方约定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的保修期限低于法定最低保修期限的,该约定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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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借条的规范写法模板(光凭一张欠条可以起诉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律借条的规范写法模板(光凭一张欠条可以起诉吗)
内容:借条虽然不是书面的借款合同,但它与借款合同一样起着证明借贷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作用,为使借条写得更加规范,我们可以参照适用《民法典》的上述规定,因为银行流水并不能证明该款项的用途、借款期限等内容,必须在借条上说明,并且借条数额与银行转账相互印证,有助于法院认定借款数额的事实,借条也不等于借款合同,依据民间借贷惯例,如果出借人持有借条,即证明借款人尚未归还借款,除非双方在借条中约定了具体的偿还时间,从上面的模板可以看出,借条基本由:抬头、借款人与出借人的信息、借款方式、借款数额、借款期限、借款利息、违约后果等几个部分构成。
翁玉素律师
2023.09.25168人收看 -
答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有: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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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验收规范有哪些(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市政工程验收规范有哪些(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内容:凡涉及安全、使用功能、节能的有关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质量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复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验合格的基础上按以下要求进行:工程施工质量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一、规划专业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9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 GB50180-93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GB/T50280-98二、工程勘察测量专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93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GB50027-2001水文基本术语和符号标准 GB/T50095-98三、公共交通专业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92地铁限界标准 CJJ96-2003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99-1999四、 道路桥梁专业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092-96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橘银 GBJ97-87道路工程术语标准 GBJ124-88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介绍。
李广荣律师
2023.09.19611人收看


元甲交通律师 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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