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诉讼案件原告举证期限(行政诉讼案件被告举证期限)


行政诉讼原告举证期限法律主观:行政诉讼法 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诉讼流程第一条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行政诉讼原告要提供证据吗(行政诉讼原告可以当庭提交证据 ...


”可以看出,行政诉讼中,由被告或者第三人提供证据证明其做出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并未要求行政相对人的原告承担提供证据,言而总之,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有义务提供权利受到损害的法律文书作为初步证据,至于诉讼中证明被告实施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证据由被告提供证明,原告可以提供反证,但是,没有义务证明其行为合法,不过,现实诉讼中,原告在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需要提供处罚决定书或者复议决定书,用以证明其权利因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受到损害,即,原告需要提供行政法律文书作为初步证据。
3.我是原告法庭开庭程序(原告法庭上开庭怎么发言)


3、法庭辩论: 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4.原告过了举证期限怎么办(原告举证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解释》规定人民法院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第二审案件提供新证据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日,修改了此前人民法院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二审案件没有举证期限,若提供新证据,除不开庭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以外,其他应在开庭前或开庭审理时提出的旧规定。
5.上诉庭审原告准备(上诉开庭原告要准备陈述状吗)


综合上面所说的,上诉是由案件的当事人对一审的判决结果不服所要实施的行为,一般在上诉时就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除了上诉书之外,还需要有证据、还有当事人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般只有材料齐全那么法院才会受理自己的请求,(二)法人上诉:上诉状应写明法人的全称,住所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一)自然人上诉: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被上诉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住所、职业、联系方式)及诉讼请求等。
6.对原告来说先开庭还是先调解


如果当事人拒绝调解的话,那么法院也是会直接开庭,如果当事人拒绝调解的话,那么法院也是会直接开庭,2、如果当事人拒绝调解的话,那么法院也是会直接开庭,2、如果当事人拒绝调解的话,法院也是会直接开庭,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而未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对案件继续审理,并及时作出判决,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7.医疗纠纷原告代理词(医疗纠纷开庭原告说什么)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1、代理患方起草起诉状、上诉状、申诉书 2、代为当事人收集、组织、提交相关证据 3、代理患方参加法庭审理,提交专业律师代理词、发表代理意见 4、代理患方参加法院对医疗结构的强制执行。
8.离婚案开庭原告有律师出庭吗(离婚开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出 ...


在离婚官司中,律师可以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出庭,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包括起诉、应诉、举证、辩护、申请调解等,离婚诉讼案件直接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一项重要因素,离婚官司的申请流程一般如下:1、咨询律师:在准备提起离婚官司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制定合理的诉讼计划和方案,律师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计划和方案。
9.离婚原告开庭可以网上开庭吗(离婚原告不出庭代理律师可以 ...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向法院提出申请,说明自己需要网上开庭的原因和具体要求,当然,在申请网上开庭时,当事人需要遵守法院的要求,保证庭审的质量和效率,如果你正在进行离婚程序,想要申请网上开庭,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向法院提出申请,结语疫情期间离婚案件可以网上开庭,这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10.原告开庭后提交录音证据(一审开庭后原告补充录音证据)


如果原告手机录音当证据可以让他找所说内容证据不可以,但要注意以下问题:1、首先,一定要保留电话录音的原始载体,在诉讼实践中,如果要使用录音证据,应该提供原始载体并且录音资料中记载的内容应当尽量清晰,通常来讲,如果你是在和对方沟通时持有录音设备,或者打电话时直接电话录音,从手段上讲都是合法的,当事人可以到公证处打电话,并进行电话录音,公证人员现场监听,针对通话的内容出具公证书,对电话录音做证据保全,这点大家很容易忽略,之前就有一个案子,妻子将能够证明丈夫出轨的录音证据,制作成CD格式存储在光盘中,导致原来的录音格式发生改变,而手机中的录音原件早就被她删除了,使得法院最终没有采信这份证据。
11.行政诉讼原告选择法院(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确定)


对政府部门提起诉讼哪个法院管辖法律主观:政府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的管辖的确定: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客观:《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2.离婚诉讼开庭原告女方的问题(离婚诉讼开庭原告缺席)


4、回答完上述问题以后,法院会进行询问,一般是询问原告方,把夫妻双方从认识到恋爱,登记结婚的时间点大致将一下,法官了解双方是闪婚啊,还是自由恋爱,还是相亲等等,自由恋爱,恋爱时间较长的,属于夫妻感情基础尚好的,如果是闪婚相亲之类的,感情基础要差点,然后会询问离婚的原因是什么,除了起诉状上所写到的一些内容,夫妻之间还有那些问题,对方是否存在法定的过错事实,然后还会询问被告的意见,对于原告所说的夫妻认识、结婚,子女、发生矛盾经过等事实是否属实,如果不属实,那么情况是什么样的,书记员都会记录在案。
13.环境侵权原告证据不足(环境侵权原告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专利侵权案原告无法提供完整的证据链怎么办专利侵权案原告无法提供完整的证据链的解决方法有:调整诉讼策略、申请延期。
14.我是原告开庭不会说话怎么办


这个案例表明,即使原告开庭不会说话,只要有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仍然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原告开庭不会说话,除了上述提到的方法外,还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事先准备好书面陈述:原告可以在庭审前准备好书面陈述,并在庭审时提交给法庭,律师可以帮助原告准备诉讼材料和陈述,并在庭审中代表原告进行辩论,在庭审中,律师代表原告进行了陈述和辩论,并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此外,如果原告认为自己在庭审中无法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15.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是什么意思(诉讼费用是原告出还是被告 ...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三、民事案件诉讼费用(一)民事案件胜诉后诉讼费由谁承担一般来讲,在起诉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即使原告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定,第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1)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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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诉讼案件开庭后几天判决,就离婚诉讼案件来讲,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不是根据开庭次数确定的,通常情况下一宗诉讼案件的一个审理程序法院只开庭一次,当然也存在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需要第二次开庭的情况。但是否判决离婚法院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原则。在实践中,什么时候下判决,应该根据法院是否当庭审判来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dubo、xidu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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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举证选哟什么证据(民间借贷需要什么证据)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纠纷举证选哟什么证据(民间借贷需要什么证据)
内容: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邢颖律师
2024.01.1132人收看 -
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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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别人钱开庭没去会抓人吗(欠别人钱起诉开庭不去可以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律师
2024.01.10772人收看 -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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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民事案件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民事案件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
内容:2、普通程序审理的(案情较为复杂,争议较大或者案件争议标的较大、案件影响较广的)立案后5天内必须送达对方当事人,给对方当事人15日答辩期,30日的举证期限(15日答辩期可以覆盖),举证期满后即可开庭,6个月内结案,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在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吴梦云律师
2023.12.2840人收看 -
答不能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形是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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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管辖权规定(行政诉讼案件管辖权怎么确定)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行政诉讼管辖权规定(行政诉讼案件管辖权怎么确定)
内容:根据规定,共同地域管辖包括三种情况:(1)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共同管辖,包括两种情况:(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
冯清琴律师
2023.12.28166人收看 -
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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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有几种情形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行政诉讼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有几种情形
内容: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规定法律主观:房屋买卖合同 备案后,房屋所有人可以申请注销和变更,2、凡需注销或变更 商品房买卖合同 登记备案者,应填写申请表,(一)经营用房 对于该种房屋,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行政诉讼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有几种情形法律分析:1、购房人对所购房屋因质量或结构问题、规划或设计变更导致房屋现状发生变化,要求解除合同的,由售房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李楠楠律师
2023.12.25421人收看


元甲交通律师 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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