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典对债权人代位权(民法典对债权人代位权进行修改的理 ...


民法典关于代位权的规定法律主观:民法典代位权的规定是指在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情况下,债权人未实现债权,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向第三人行使债权而产生的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2.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的意思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3.代位权对债权人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是什么意思)


2、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3.对于债权人的效力依各个国家和地区通说,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的范围,也不得超出债权的范围,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效力介绍法律主观: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效力:1、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4.在满足哪些条件的情况下债权人才可以行使代位权,债权人行 ...


法律主观: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具备的条件为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合法有效,债务人享有合法存在的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的行为影响了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等,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包括:(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和从权利、损害了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行使代位权的前提条件是什么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5.民法典抵押反担保人能不能向债权人请求代偿


2、法律分析:债权人不能直接追偿反担保人,反担保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法律分析:债权人不能直接追偿反担保人,反担保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即“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债权人能否向反担保人主张保证责任1、法律主观:反担保人 不能向 债务人 的保 证人 追偿,反担保是保证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后,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6.民法典债权转让规定551条(民法典中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7.可撤销的合同有哪些情形(民法典可撤销的合同有哪些情形)


8.共同还贷款的房子离婚后怎么算(共同还贷款的房子离婚后怎 ...


四、婚前男方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房子怎么分房子归男方,但男方应支付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最新出台司法解释,此种情况,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婚后共同还贷额所对应的增值部分=共同还贷额/还款利息装修成本)×房屋增值(至离婚时)说白了就是房子归你,你得负责补偿女方权共同还贷款的房子离婚后怎么算共同还房贷离婚时怎么算【法律分析】:共同贷款房子离婚时双方平均分配,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补偿。
9.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经债务人同意(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经债 ...


债权转移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转让协议:债权人首先需要与受让人进行接触,协商债权转让的相关事项,包括债权的具体内容、转让的条件、价格等,债权转让需不需征得债务人同意法律主观:债务转让需要征得债权人同意,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建立的债权关系,只有在债务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违反约定和法律规定,债权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债权转移手续,确保转让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2、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在与受让人达成协议后,需要及时书面通知债务人,告知债权已经转移给受让人,并要求债务人将还款转至受让人账户。
10.民法典合同违约赔偿(民法典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11.破产债权人会议怎么才能召开(金科破产 债权人会议)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企业破产债权人会议的召集法律分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是由人民法院召集的,之后的债权人会议,是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召开的时候,或者由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召开。
12.债权人转让债权通知债务人后是否可以撤销(债权人转让债权 ...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13.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有什么(债权人享有留置权的合同)


留置权主要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留置权只限于在法律规定的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范围内行使。
14.代位权债务人应该到庭吗(代位权要求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吗)


代位权诉讼是否通知债务人一、 债权人 的债权具有 强制执行 力时,法院可以追加 债务人 作为第三人参加 诉讼 ,也可以不追加债务人参加诉讼 债权人的债权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是指该债权的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 债务 时,可以直接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代位权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项权利,债权人在法定的条件下代债务人提起诉讼有着正当的法律根据,不存在债务人对该诉讼标的的独立请求权问题,法院只需要审查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是否符合代位权行使的条件,以及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是否存在 债权债务 关系。
15.赠与合同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有哪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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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人要求冻结债务人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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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后名下没有财产,债权人该怎么办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律师
2024.01.10984人收看 -
答债权人不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人私自扣押债务人财产的行为是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应当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合理合法的方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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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债权的执行程序(到期债权执行程序中的保全能否转为代位权诉讼的保全)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律师
2024.01.10813人收看 -
答合同法已失效,民法典合同编中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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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哪一方(债权人是哪一方,是借钱的还是欠钱的)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律师
2024.01.10296人收看 -
答债务人找不到了,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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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乙方合法吗(债权人是甲方还是乙方)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律师
2024.01.10938人收看 -
答债权人已经死亡,其借条可以由继承人继承,因为债权人死亡其债权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所以借款人还是需要按照约定偿还借款,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的时候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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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和债权人如何区别(债务人与债权人区别)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律师
2024.01.10419人收看


元甲交通律师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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