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实现债权(如何实现债权价值)


2.民法典债权转让规定551条(民法典中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3.工程款债权转让协议(工程款债权转让协议书范本最新)


4.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5.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经债务人同意(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经债 ...


债权转移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转让协议:债权人首先需要与受让人进行接触,协商债权转让的相关事项,包括债权的具体内容、转让的条件、价格等,债权转让需不需征得债务人同意法律主观:债务转让需要征得债权人同意,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建立的债权关系,只有在债务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违反约定和法律规定,债权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债权转移手续,确保转让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2、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在与受让人达成协议后,需要及时书面通知债务人,告知债权已经转移给受让人,并要求债务人将还款转至受让人账户。
6.生效判决书债权转让协议(生效判决后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债权转让协议书2第一双方简介甲方(债权出让方):乙方(债权受让方):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破产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约定如下:第一条债权转让内容1.1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对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甲方受让该债权。
7.破产债权人会议怎么才能召开(金科破产 债权人会议)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企业破产债权人会议的召集法律分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是由人民法院召集的,之后的债权人会议,是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召开的时候,或者由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召开。
8.物权可以对抗债权吗(物权可以对抗债权的规定)


那么债权与物权的关系是什么呢,债权与物权的关系是什么摘要:我们每个人都有在专属于自己的物品,比如名下的房、车,我们依法享有对它们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即物权,2、物权是一种绝对权,而债权为相对权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且义务内容是不作为的,即只要不侵犯物权人行使权利就履行了义务,所以物权是一种绝对权,4、物权一般为永久性权利,而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一方面,债权多具有请求期限,在请求期限到来之前,债权人不能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也不负履行债务的义务。
9.承诺放弃债权生效吗(承诺放弃债权是否有效)


免除为放弃债权的行为,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但是一般来说,追偿权是不能够被放弃的,因为追偿权是受法律进行保护,在任何条件下,只要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要求对方对自己的损失进行相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10.债权纠纷管辖权(债权纠纷管辖权法院)


,3、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之前,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已经签订有管辖协议,应当如何加以协调之问题,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之后,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就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签订管辖协议或仲裁协议的,应认定对债权人不生效力,不影响代位权诉讼的继续进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1.债权人转让债权通知债务人后是否可以撤销(债权人转让债权 ...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12.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有什么(债权人享有留置权的合同)


留置权主要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留置权只限于在法律规定的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范围内行使。
13.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的意思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14.代位权对债权人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是什么意思)


2、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3.对于债权人的效力依各个国家和地区通说,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的范围,也不得超出债权的范围,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效力介绍法律主观: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效力:1、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15.代位权债务人应该到庭吗(代位权要求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吗)


代位权诉讼是否通知债务人一、 债权人 的债权具有 强制执行 力时,法院可以追加 债务人 作为第三人参加 诉讼 ,也可以不追加债务人参加诉讼 债权人的债权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是指该债权的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 债务 时,可以直接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代位权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项权利,债权人在法定的条件下代债务人提起诉讼有着正当的法律根据,不存在债务人对该诉讼标的的独立请求权问题,法院只需要审查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是否符合代位权行使的条件,以及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是否存在 债权债务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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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人已经死亡,其借条可以由继承人继承,因为债权人死亡其债权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所以借款人还是需要按照约定偿还借款,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的时候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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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债权转让纠纷怎么处理(车辆债权转让合同)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律师
2024.01.10815人收看 -
答债权人要求冻结债务人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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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有哪些标准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律师
2024.01.10535人收看 -
答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规定为: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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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在债权转让后还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律师
2024.01.1087人收看 -
答债权转让的公告期限可以参照适用民事诉讼法中公告送达的期限,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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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车抵押到期债权转让是什么意思(抵押车债权转让的车能买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律师
2024.01.10441人收看 -
答一般的债务债权都具有的法律特征有: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不具有排他性,债权为相对权等,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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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金融债权的原因具体都有哪些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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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陈凯旋律师
2024.01.10107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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