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交警能扣车(哪些情况会被交警抓)
哪些情况下交警能扣车一
交警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扣车: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野芦蔽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9.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颂州,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扣留时间通常不超过30日。
一、交通违章处理不及时有哪些后果
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
2、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3、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4、违章未处理的,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
5、违章未办理的,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
二、车被扣押处理方式如下:
(1)一般情况下,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证据而扣押车辆的,查清事故原因后应当放行;
(2)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依法通知车主领取被扣留的车辆;
(3)如果受害方提出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话,车辆可能被扣留至诉讼结束。
三、扣留车辆要注意什么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代为处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哗亏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药特别注意时间方面的限制。
3、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扣留车辆要向车辆所有人出具单据。我们要特别注意公安机关采取行政措施后的各项手续问题。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
拖移机动车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违法事实和证据。
哪些情况下交警能扣车二
交警可以扣车的情形如下:
1、饮酒、醉启卜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前旁消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交通违章处理不及时有哪些后果
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
2、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3、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慧知
4、违章未处理的,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
5、违章未办理的,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哪些情况下交警能扣车三
法律主观:
这些情况交警可以扣车:
1、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吵厅扣留事故车辆;
2、未悬挂车牌就上路的塌圆;
3、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
4、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等。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升衫隐、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哪些情况下交警能扣车四
交警可以扣留车辆的五种情况如下:
(1)在拘留期间,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正反面证明驾驶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使用转借、挪用、涂改、伪造、冒领或者作废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4)驾驶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5)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或者过度疲劳的疾病驾驶机动车的。
二、扣留车辆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代为处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药特别注意大让时间方面的限制;
3、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扣留车辆要向车辆所有人滚禅局出具单据。特别注意公安机关采取行政措施后的各项手续问题。
公安机关对收缴和追缴的财物,经原决定机关负责人批准,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
(二)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三)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或者价值轻微,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物品,统一登记造册后予以销毁;
(四)对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危险物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组织销毁或者交有关厂家回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袭斗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哪些情况下交警能扣车五
交警团稿可以扣留车辆情况如下:
1、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2、未悬挂车牌就上路的;
3、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
4、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等。
机动车发生塌碧孝事故后,交警队扣留车辆最多多久
机动车发生事故后,交警要暂扣车辆,放车时间依据事故处理的程度而定。具体如下:
1、一般的小事故,交警应该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的鉴定,主要鉴定车速、刹车系统是否好用、发生事故的碰撞痕迹等;
2、完成鉴定后,就应该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认定书后的3天内,双方对责任划分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议,3天内给予答复是否批准复议,批准复议的,必须在30天内给出复议结果。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
可以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慧清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哪些情况下交警能扣车六
一、交警可以扣留车辆的几种情况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各级公安机关交警队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有权扣留车辆:
(一)在拘留期间,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虚睁简动车驾驶证正反面证明驾驶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使用转借、挪用、涂改、伪造、冒领或者作废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四)驾驶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五)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或者过度疲劳的疾病驾驶机动车的;
(6)学习司机学习没有教练指导单独驾驶的司机;
(七)驾驶无头盔的两轮摩托车的;
(八)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被涂改、伪造、冒领、挪用、转借或者作废的;
(九)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的;
(十)机动车无号牌、行驶证,无其他合法驾驶证件的;
(十一)机动车号牌或者发动机、底盘号与机动车驾驶证记载不一致的;
(十二)造成交通事故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等涉嫌犯罪的;
(十三)与查获的走私或者被盗机动车具有相同特征的。
二、扣留车辆应注意什么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早含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核实货物的重量、体积和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代为处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驾驶证。无号牌、符合报废标准、未投差裤保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车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中医特别注意时限。
3.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扣留车辆时,应当向车主开具收据。采取行政措施后要特别注意公安机关的手续。
有时,在路边,交警在处理违章者时,可能会采取措施暂时扣留其机动车。需要注意的是,这不是惩罚,这意味着临时拘留会有时间限制。如果无限期扣留,无疑是对机动车的没收,必然会损害机动车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交警可以随意扣留汽车吗?不,当然,交警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
哪些情况下交警能扣车七
交警依法扣留车辆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肆物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
3、未按照纳瞎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依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
9、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
扩展资料
交警扣车期限:
如需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交警会在现场调查结束后三日内委托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时间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需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鉴定结果出来后,交警会在二日内将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后有三天时间决定是否申请重新鉴定,如需重新鉴定,交警会安排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如果不需要重新鉴定,鉴定结论就生效了,五日内,交裂茄液警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在不需要延长鉴定时间和重新鉴定的情况下,扣车时间大约就在二十八个工作日左右。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哪些情况下交警能扣车八
交警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扣车:
(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七)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车辆移至指定的地点并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车辆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车辆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的,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对车辆所载货物应当通知当事人自行袭改处理,当事人无法自行处理或者不自行处理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对容易腐烂、损毁、灭失或者其他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物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变卖或者拍卖,变卖、拍卖所得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稿禅橘、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键团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