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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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无论工伤还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较多,且需要提供较多的证据,诉讼需要技巧,建议依法委托专业律师代理,依法争取最大赔偿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一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项目外,工伤赔偿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费用补偿: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住院费等;

2、伤残补助金:对于工伤造成的伤残,按照伤残程度给予相应的伤残补助金,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发放;

3、职业病赔偿:如果工伤是由于职业病引起的,还可以获得职业病赔偿金;

4、安置补助金:对于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可以获得安置补助金。

交通事故赔偿流程如下:

1、报警处理。在交通事故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先保护现场,尽快报警并等待交警部门处理。交警会到现场勘查事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事故责任;

2、查找证据。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需要尽可能收集证据,如现场照片、当事人证言、交通事故认定书等;

3、保险理赔。当事人如果购买了车辆保险,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事故证明、车辆登记证、驾驶证、保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理赔;

4、调解协商。当事人如果没有购买车辆保险或者保险公司无法满足赔偿要求,可以进行调解协商。当事人需要在交警部门或者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协商的结果需要双方当事人签署协议书;

5、提起诉讼。如果调解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或者对调解结果不满,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事故证明、人身伤害鉴定、车辆评估等相关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交通事故赔偿流程和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了解和操作。同时,在交通事故中,双方当事人需要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尽量保留好相关证据和证明文件,以便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羡睁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兄敬岁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稿茄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二

法律主观:

1、属于工伤: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肆首前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如果单位没有足额购买社保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2、属于交通事故: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与下列几个因素有关裂清:事故责任比例;户口性质;伤残鉴定结果。赔偿的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3、无论工伤还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较多,且需要提供较多的证据,诉讼需要技巧,建议依法委托专业律师代理,依法争取最大赔偿额。

法律客观:

工伤赔偿的事项包括以下种类:医疗费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住院伙食补助费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护理费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芹败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各地规定不一。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第一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种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20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5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三种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赔偿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10年7月9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在会议中透露,2011年1月1日起,安全生产事故中一次性死亡补偿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新标准实行后,在生产安全事故中死亡的职工家属最高能获得60万元补偿金,提高近两倍。2009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7300元,按20倍计算,一次性伤亡补偿金是34.6万元。再加上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安全事故中死亡的职工家属一次性获得的补偿,平均水平在50万至60万元之间。非法用工伤亡赔偿1、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2、劳动能力鉴定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3、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4、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5、死亡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6、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其他情形1、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3、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4、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5、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6、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7、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8、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9、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10、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三

一、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哪些项目?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等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用、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计算概述

1、医疗费用=医疗费用医疗费用住院费用

2、损失的时间=损失的月收入×损失的时间

3、护理费=同级别护理服务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护士薪酬标准×护理天数。

4、营养费=营养费标准根据伤*天确定。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6.伤残赔偿金=上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赔偿期限。

7.被抚养人生活费=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赡养年限。

8.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9.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车辆停运损失、精神损失费等。

二、人体轻伤的认定标准

第一章空态森总则

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以医学、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司法鉴定案件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第二条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一定程度的损伤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且不是轻伤的伤害。

第三条损伤程度的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主要损害和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时的损伤、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对此要进行综合分析和综合评价。

第四条鉴定人应当是法医或者具有法医专业知识的人员;也可以由司法机关任命或委托为主任医师以上。

鉴定人有权了解案件情况,查阅档案、病历资料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配合。

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运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头颈损伤

第五帽腱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20平方厘米(儿童10平方厘米);创伤性头皮缺损面积10平方厘米(儿童5平方厘米)。

第六条头皮锐器伤累计长度为8厘米,儿童为6厘米;钝伤累计长度6厘米,儿童4厘米。

第7条-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确认颅脑损伤为暂时性意识障碍和近期事件遗忘。

第九眼损伤

(1)眼睑损伤影响面部或功能;

(2)单纯眼眶骨折;

(3)泪器部分损伤和功能障碍;

(4)影响面部或功能的眼球部分结构损伤;

(5)损伤引起的视力损害,双眼矫正视力低于0.7(比损伤前下降0.2以上),一只眼矫正视力低于0.5(比损伤前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伤后视力下降一级。

轻度视野缺损;

(6)外伤性斜视。

第十鼻损伤

(1)鼻骨粉碎性骨折或线性鼻骨骨折,移位明显;

(二)鼻部损伤明显影响鼻部形态或功能的。

第十一耳损伤

(1)耳廓损伤引起的明显变形;一个耳廓缺损占单耳的10%,或者两斗亩个耳廓缺损累积到单耳的15%;

(2)外伤性鼓膜穿孔;

(3)外耳道损伤引起的外耳道狭窄;

(4)耳部损伤导致单耳听力下降41分贝,双耳听力下降30分贝。

第十二次口腔损伤

(一)口腔损伤影响面部、发音或进食的;

(2)两颗或两颗以上牙齿缺失或折断;

(3)口腔组织器官受损,影响语言、咀嚼或吞咽功能;

(4)唾液腺损伤伴功能障碍。

第十三条颧骨骨折或者上下颌骨骨折;颞下颌关节损伤(上下门牙距离)引起的张口小于3cm。

第十四条面部软组织单处创口长度为3.5厘米(儿童为3厘米),或创口累计长度为5厘米(儿童为4厘米)或颌面部穿透伤。

第十五条面部受伤后,有明显疤痕的,单个疤痕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为4厘米;单个面积2平方厘米或累计面积3平方厘米;影响脸部的色素改变了6平方厘米。

第十六条面神经损伤导致部分面肌麻痹,影响面部和功能。

第十七条颈部软组织单处创面长度5厘米或累计创面长度8厘米。

不符合前款规定,但有运动功能障碍的,

有窒息迹象的第十八处颈部受伤。

第十九条颈部损伤损伤甲状腺、咽喉、气管或者食管。

第三章肢体伤害

第二十条肢体软组织挫伤占全身表面积的6%以上。

第二十一条四肢皮肤及皮下组织单处伤口长度闭并为10厘米(儿童为8厘米)或伤口累计总长度为15厘米(儿童为12厘米);损伤感觉神经、血管和肌腱,影响功能。

第二十二条创伤性皮肤缺损需要植皮。

第二十三条手部伤害

(1)1指(不包括2~5指)粉碎性骨折或2指线性骨折;

(2)缺半个指节;

(3)损伤后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侧向不稳;

(4)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完全性掌骨骨折。

第二十四脚受伤

(1)指骨骨折2例;

(2)缺失一个趾关节;

(3)两个跖骨骨折;跗骨、距骨和跟骨骨折;踝关节骨折或跖骨脱位。除了撕脱性骨折。

第二十五条四肢长骨骨折;髌骨骨折。

第二十六条肢体主要关节脱位、关节韧带部分撕裂、半月板损伤或肢体软组织损伤后瘢痕挛缩引起的关节功能障碍。

第四章躯干和会阴损伤

第二十七条躯干软组织挫伤与第二十条进行比较。

第二十八条躯干伤口按第二十一条处理。

第二十九条躯干穿透伤未伤及内脏或重要血管神经。

第三十条胸部损伤引起气胸、血胸或单纯皮下大面积肺气肿,无呼吸困难。

第三十一条胸部有压迫、窒息迹象。

第三十二条肩胛骨、锁骨或者胸骨骨折;胸锁关节或肩锁关节脱位。

第三十三条肋骨骨折(单纯线性肋骨骨折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性乳房损伤造成一侧乳房明显变形或者部分缺失的;乳房一侧乳腺导管损伤。

第35条闭合性腹部损伤证实胃、肠、肝、脾或胰腺挫伤。

第三十六条外伤性血尿(10倍/高倍镜下红细胞镜检)持续两周以上。

第三十七条会阴软组织挫伤10平方厘米(儿童酌情处理)或血肿两周内不能完全吸收。

第三十八条阴茎挫伤引起排尿困难;阴茎部分缺损和畸形;阴囊撕脱伤、阴囊血肿、鞘膜积液;睾丸一侧脱臼、扭曲或萎缩。

第三十九条会阴、阴囊伤口长度为2厘米;伤口的长度是1厘米。

第四十条外伤性肛裂、肛瘘或者肛管狭窄。

第四十一条阴道裂伤、子宫或者附件损伤。

第四十二条孕妇因伤难免流产。

第四十三条外伤性脊柱骨折或者脱位;创伤性椎间盘突出症;创伤性脊髓功能可在短时间内恢复。

第四十四条骨盆骨折。

第五章其他伤害

第四十五条烧伤和烫伤

(一)烧伤占据身体表面积

第二学位5%以上(儿童3%以上);

二级以上2%(儿童超过l%);

0.1%以上3度。

(2)头、手、会阴部烧伤两度以上,影响外观、容貌或活动功能。

(3)呼吸道烧烫伤。

第四十六条冻伤,根据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七条电烧伤伴有意识障碍或全身抽搐。

第四十八条外伤引起的异物残留在深部软组织。

第四十九条各种损伤和出血均有休克前的症状和体征。

第五十条多处软组织挫伤与第二十条相比较。

第五十一条多部位软组织损伤与第二十一条相比较。

第五十二条其他物理、化学、生物损伤,对人体组织器官造成轻微损伤或者部分功能障碍的,适用本标准的有关规定。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不符合本标准的各种伤害不能简单地作为轻伤附加。如果有三种伤害接近这个标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第五十四条本标准规定的“以上”或“以下”的各类数据均包括本数。

第五十五条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危害他人健康的司法鉴定。

综上所述,当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等一些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时,一定要保护好现场的照片,等待保险公司的到来进行伤情鉴定和赔偿,同时安排好受伤人员,在保持生命体征特殊的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疏散人群,保持现场合格安全。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四

发生交通事故 又构成工伤的,它是可以获得交通事故的赔偿并链和工伤待遇的赔偿,其通俗所说的双赔。但是医疗费、误工期间工资等一次性支出项目不支持重复双赔。 交通事故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悔蔽皮、鉴定费、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费。如果死亡的,还有丧葬费、 死亡赔偿金 ;伤残跟死亡的,还有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精神抚慰金 这些是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 工伤的赔偿项目主要有:一次性 工伤补助金 、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 就业补助金 。如果是死亡的,还有死亡赔偿金和抚恤金。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又构成工伤的,它是可以获得双赔。但是交通事故和工伤还是有差别的,首先要争取工伤待遇,要去进行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工伤的伤残级别鉴定,才能够确定工伤赔偿的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碧差,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 赔偿义务人 只 赔偿受害人 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五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灶晌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需要根据伤残等级以及所在地具体分析,可以咨询当地的人社部门。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通常是指,在道路上,车辆由于过错或者意外等因素,导致人员伤亡或者财产遭受损失的事件。除此之外,交通事故不仅可以在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情况下,由不特定的人员造成,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四个等级,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源辩数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雹首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一、工伤的认定标准为: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二、工伤的赔偿标准为:

1、根据伤残等级赔偿。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补助金为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补助金为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补助金为本人工资×21个月等等;

2、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一般是当地上一年员工月平均工资的30%、40%或50%;

3、丧葬补助金按当地上一年员工月平均六个月工资支付;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六

法律分析:

工伤事故中工伤赔偿项目主要是医疗费、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造成残疾的,还应该赔偿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康复治疗费等,在交通事故和工伤竞合的情况下,肇事者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的。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并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6个月至16个月的工资。其中: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毁亮念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一、工伤的认定标准为: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二、工伤的赔偿标准为:

1、根据伤残等级赔偿。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补助金为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补助金为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补助金为本键迅人工资×21个月等等;

2、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一般是当地上一年员工月平均工资的30%、40%或50%;

3、丧葬补助金纤困按当地上一年员工月平均六个月工资支付;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七

用人单位应当对工伤发生时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如下:

1. 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应当为工伤职工提供必要的治疗和康复服务,并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诊疗费等。

2. 工伤津贴:工伤职工因工作受伤或者档桐患职业病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工伤津贴,即职工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3. 护理费:对于因工作受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护理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护理费用。

4. 误工费:工伤职工因工作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导致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其他适宜的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误工费。

5. 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工伤职工因工作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导致发生伤残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伤残程度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偿金。

6. 生活费补助金:对于因工作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导致生活困难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应当给予适当的生活费补助。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材料如下: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事故情况材料;

5、有关旁证材料;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赔偿项目并不是全部,具体的赔偿标准和项目还需要根据工伤职工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工伤职工支付相应的赔偿,确保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行搏坦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银液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八

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工伤赔偿项目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工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戚核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薯辩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数仔缺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九

工伤交通事故双赔项目如下:

1、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3、工伤: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4、交通事故:营养费、精神损失费、陪护人员住宿费。

工伤鉴定程序有哪些

1、歼碰毕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氏芹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吵猛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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