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下婚内债务协议无效
夫妻婚内债务协议对外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夫妻婚内债务协议对外无效。对于对外债务夫妻之间可以作出债务承担的约定,但只是对夫妻之间有效,对外即对债权人不产生效力,除非债权人同意按夫妻之间的债务承担才对债权人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婚内协议无效的五种情形
婚内协议无效的五种情形:
1、订立协议一方以欺诈或胁迫手段,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隐瞒非法目的的;
4、损害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婚内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签订协议的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也不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婚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订立协议一方以欺诈或胁迫手段,损害国家利益的或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等,婚内协议无效。
根据内容可以分为:
1、分居协议。夫妻双方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就终止夫妻同居义务所达成的书面协议。
2、婚内财产协议。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忠实协议。夫妻一方以此道德义务作为对价与另一方进行交换而订立的协议。
婚内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签订的协议。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明确注明归一方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公证的程序如下:
1、由夫妻双方共同向具有相应资质的公证机关提出公证申请。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4)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5)申请的日期;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申请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
(2)财产权属证,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公证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什么情况下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无效呢?
以下两种情况下签订的 婚内财产协议 无效: 1、被逼 签订的协议 无效。即 一方不同意 签署,另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的效力无法得到法院确认。 2、限制人身权的协议无效。如约定一方不能提出离婚,若提出离婚则所有财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有约定离婚时的子女 抚养权归属 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内协议无效的五种情形
婚内协议无效的五种情形是订立协议一方以欺诈或胁迫手段,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隐瞒非法目的的。损害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法律分析】
第一,婚内的协议书必须是以书面的方式呈现,注意,只有以书面的方式呈现出来的协议书,才能够具有法律的效力。第二,男女双方自意在婚内协议书上签字,婚内协议书是双方签字即有效。婚内协议书也可以进行公证,公证过得婚内协议书更具有有效性,当然,不公证也是可以的,因为没有经过公证的婚内协议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协议书与合同没有实质区别。只要协议书的内容没有法律所禁止的规定,并且是在双方公平、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有法律效力。如果协议中的内容涉及部分法律禁止的规定,也不能完全否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但对法律有禁止规定的条款将无效。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包括合同、议定书、条约、公约、联合宣言、联合声明、条据等。狭义的协议书指国家、政党、企业、团体或个人就某个问题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订立的一种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性文书。协议书是应用写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口头协议一律无效。书面协议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及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内财产协议约定个人债务个人承担有效吗
您好:
事实上,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要按照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会被认定为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并且损害国家利益的,那么,该协议的效力将无法得到法院确认。
2、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协议也是无效的。
3、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不过,法律上除了明确以上无效的情形,还确定了对第三人的债务由一方承担的约定将限制法律效力。
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因此,在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个人债务个人承担,当前只有对内具有法律效力,对外需要提供证据证明。
当然,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借钱只用于个人的,其实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另一方也要还钱的,会直接遭到利益损失。所以,离婚时双方因此产生争议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