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新规定
交通肇事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
法律主观:
交通肇事引起的,经过司法鉴定部门鉴定之后,受害人为十级伤残的,那么赔偿金的问题,要双方进行沟通。一、交通肇事十级伤残赔偿金额是多少1、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2、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3、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5、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8、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二、什么是公平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和受害人双方都没有过错,但由于损害事实已经发生,以社会公平观念作为损害赔偿的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公平地分担损失的归责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责任。”这是我国民法通则对公平原则在法律上的确认。在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时,要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承受能力。经济状况好的一方当事人可适当多承担一些,同时还要考虑社会效果,避免产生新的“不公平”现象。三、关于交通事故工伤误工费标准有哪些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十级伤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十级伤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检查费、药品费用等。这部分费用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发票或收据。
2.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收入状况可以由受害人的工资收入证明、劳动合同等来证明。
3.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为从事专业工作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 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需要提供相关的交通费发票。
5.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如果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的赔偿金额因人而异,会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划分等因素有所不同。